本报北京1月7日电(解青)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规范共青团工作的专门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军队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在科学概括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军队共青团工作进行系统规范,是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共青团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忠实履行我军历史使命,推进自身建设和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条例》共十章六十条,涵盖了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方面。条例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和部队建设实际,把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问题作为规范的重点,坚持团组织设置与部队体制编制相一致,坚持服务部队中心任务与照顾团员青年特点相统一,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相结合,赋予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时代特色和内涵,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操作性和前瞻性。 《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加以强调,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等,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把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国青年发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号召,贯穿于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之中。 《条例》明确把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青年军人,巩固和加强党在军队中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根本目的,并具体体现到军队共青团工作的主要方面。 《条例》细化了团组织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服务部队中心任务、服务团员青年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各级团组织职责,团干部能力素质、选拔培养,团员管理,以及团的各项制度作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着眼军事斗争准备需要,专门设章规范团组织战时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作战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等,使平时组织演练和战时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为战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提供了法规依据。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推动军队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 本报评论员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颁发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加强军队共青团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依法从严治军、推进军队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实际步骤。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军队青年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希望和未来。胡主席指出:“时代在前进,党和国家的事业在发展,共青团的工作也必须随着时代前进而前进,随着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而发展。” 伴随着人民军队的创立和发展,军队共青团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在军队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书写了灿烂的青春篇章。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赋予了军队共青团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制定和颁发军队共青团工作条例,对于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指示,推进军队共青团的科学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坚决听党话、永远跟党走,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伟大实践,更好地弘扬优良传统,履行新的使命,创造新的辉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青团的事业,是永远年轻的事业。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军队共青团必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推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彰显青春活力,书写青春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