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九七”之后香港的长期稳定与繁荣,实现深圳二次创业,搞好深港衔接,促进深港经济的全面合作,是深圳市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深港衔接的基本目标是,在10~20年内逐步成长为我国的联体运行的国际大都市区,带动我国华南地区持续地高速增长。基本内容是,经济运行方式、金融制度、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等。 一、关于深港经济运行方式的衔接 深港经济运行方式的衔接包含多方面的内容,需要认真而全面地加以研究和探索。香港实行的是“积极不干预”的市场经济,市场开放度高,市场机制较为完善,市场竞争极为激烈。而深圳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方面在全国先行一步,经过15年的努力和大胆创新,初步建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但仍需向更为发达的市场经济迈进。因此,要实现深港经济运行方式的衔接,关键是深圳要加快市场建设的步伐,积极向国际惯例靠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1、完善并健全深圳的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深港市场体系的衔接。 香港具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其市场的作用覆盖经济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如生产资料、消费品、技术、劳务、金融、房地产、产权、信息、文化等市场已比较成熟和健全,且日益国际化。香港作为国际著名的金融中心之一,已形成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体系。与此相比,深圳在市场、品种、规模、开放性、系统性及市场效率性方面差距甚大。当前,深圳应着力抓好金融市场的建设,积极努力地盘活房地产市场,只要这两个市场建设中的“龙头”市场搞好了,对香港的衔接以及构筑港深共同市场就有了较好的基础。 2、深圳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实现深港在市场规则及市场运作方面的衔接。香港政府对企业的运作一般不干预,主要通过一系列法规和财政政策来加以引导和监督。具体可分为三种类型:首先,香港市场是充分对外的、自由竞争型的,表现在贸易自由、资金自由、汇兑自由、雇佣自由与就业自由、通讯自由、出入境自由、港币自由流通、信贷没限制等。其次,干预与不干预交替使用,如在金融方面,对外不干预,对内则干预,比如港币发行受到外汇基金条例管理,只由汇丰和渣打银行发行。再次,完全干预。如土地供应、拍卖等一律由政府安排。深圳近年来也极为重视市场规则的建立,但仍不健全、不规范。因此,深圳应有选择、有借鉴地参照香港体制进行衔接。 3、深港衔接过程中,深圳要向国际性大都市管理水平看齐, 不仅在城市建设的“硬件”方面要加快步伐,更要在管理体制、管理规范、管理办法、调节机制等“软件”方面与国际水平接轨。这就要求深圳在行政管理、城市管理乃至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参照国际惯例,超前规划与安排,创造更有利于与香港全面衔接的体制环境。 二、关于深港金融的衔接 深港金融衔接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深圳以香港为参照系,通过学习、借鉴香港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运作与管理经验,在金融体制、业务运作与管理上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二是香港金融业通过深圳向内地扩大经济腹地,以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为依托,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深港金融衔接包括金融组织体系、运行机制、金融市场、金融法规等方面的衔接。 1、搞好与香港金融组织体系的衔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深化金融改革。 (1)积极抓住自身机遇,向国内外延伸机构拓展业务。 区域性商业银行要向全国性、国际性发展,加快非国有银行及其他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 (2)重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透过香港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吸引国际性知名的大银行、大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积极鼓励建立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合资银行、信托、基金、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 (3)鼓励深圳金融机构在港、 澳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金融网点,或收购、兼并境外金融机构,培育自己的跨国银行和其他国际性金融集团。 (4)在香港劳动力成本、地价和房价不断上升的情况下, 应着力吸引在港金融机构将后台业务移至深圳。 2、深港金融运行机制的衔接, 就是要以香港的金融运行机制为参照系,对深圳现行金融运行机制进行调整、改革,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 (1)为减少开放经济条件下, 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考虑在深圳开展中央银行的若干宏观调控业务,以利于在地区布局上完善中央银行的间接金融调控体系,以做到宏观上管得住微观上放得开。 具体办法是: a、保持深圳目前信贷规模切块管理的方式。 b、鉴于深圳市金融机构运行方式已基本市场化, 可考虑在深圳率先进行利率市场调节的试点。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管理,可以借鉴香港经验,成立特区银行公会并发挥其作用。 c、在深圳试办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 目前主要限于通过融资券的发售、再贴现和再回购来调节银行系统的超额准备,实现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吞吐。随着国债市场和其他“金边”证券的发展,中央银行可以通过买卖非中央银行债券来实现较具规模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根据各个时期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调节基准利率和准备金率。 d、目前, 在深圳企业与居民手中的港币已占全国港币金融资产总量的80%左右,相当于香港港币流通量1/3。 可考虑在人民币实行全面自由兑换以前,在深圳实行港币与人民币的自由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