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区之争”观点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许妙强 汕头大学经济系

原文出处:
南方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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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围绕特区的几次大争论

      自1980年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围绕着特区问题曾发生过三次大争论:

      1、特区建立之初,围绕“特区姓‘社’还是姓‘资’”、 “要不要办特区”之争。

      特区诞生不久,各方资金涌入,高楼大厦拨地而起,新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特区速度,特区效率,一时传为佳话,全国数以千万计的男女老少争相前往“开眼界”。就在一片赞誉声中,特区姓“社”还是姓“资”,有没有必要办特区之类的争论就随之而来。有人指责“时间就是金钱”这一风行特区的口号,充满了铜臭味,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不过这种单纯就意识形态的争论,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很快就平息下来了,特区应该办。

      2、80年代中后期(87~88年)关于“特区的试验是成功还是失败”、“特区能不能办好”之争。

      “特区怀疑派”认为特区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大量的建设投资(如深圳特区的工业产值中,建筑业占80%以上),而且这些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不是外资。“六五”期间,特区基建投资6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约占3%,中央各部委与各省市占11%。国内贷款占30%, 财政拨款与贷款占13%,自筹与内联自筹约占23 %, 而利用外资仅占20%。换言之,每引进1元外资,自己就要补入4元。以4 倍于外资的代价,在一片荒野上建起的特区,也只是靠赚内地的钱,才急速膨胀起来,这种经验能推广到全国吗?这样办特区算“成功”吗?

      “特区支持派”则把问题引向特区社会效益、社会成长和社会作用、窗口作用等方面,指出建立经济特区是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它毕竟在客观上创造了不可忽视的经济奇迹,所付出的代价也是“交学费”,特区一定能办好!

      3、最近(94~95年)一次论战是围绕“特区是否应该特下去”、 “特区应该怎样特”展开的。主题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是否还需要特区,怎样发挥特区的特殊作用。

      “特区不特”派认为,特区发展到今天,已完成其历史使命,特区不能在优惠政策上再搞特殊化了。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取消特区享有的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的特权,以缩小特区和内地的差距。

      主张“特区应继续”一派持相反态度,认为特区仍然要承担改革开放的试验和窗口作用,如果没有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政策措施,就根本谈不上发挥特区的作用,也会重蹈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覆辙。因此特区还要在许多领域上先行一步,取得经验再向全国推广。

      这三次大讨论,体现了经济特区不断深入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认识逐步深化,人们对特区成长予以万分关怀,并对特区不断寄予新希望。实践表明,前两次大讨论都对特区建设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最近这一次也应该不例外。

      二、争论的背景

      回顾关于特区的这三次大争论,由于所处的时期和经济环境不同,每次争论的背景都各有不同:

      第一次争论是在特区诞生不久,特区的作用还没有明显发挥出来,人们对特区这一新生事物还感到很陌生,认识不足,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要不要办特区”的疑问不足为怪。

      第二次争论发生在87~88年间,由于当时人们认为特区是靠赚内地的钱才发展起来的,对特区的窗口、辐射作用持怀疑态度,因此展开了这一轮争论。

      最近一次争论,更是有其深刻的背景:(1)自1994年以来, 我国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时代,推出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为目标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经济特区从创办的“旧体制外”走向“新体制内”,原来实行的某些特殊政策势必逐步淡化以至减少。(2 )“九五”计划的主旋律之一是要解决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问题。(3 )建立一整套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和国家政治制度是一场深刻而规模宏大的社会变革,又是一次极其复杂而又极其困难的利益调整,必然会伴随社会进步与社会冲突,引起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和阶层的利益冲突,对任何一项改革都势必会同时存在赞成者和反对者。(4)特区与内地之间的矛盾, 广大内陆地区不可能长期忍受不平等的待遇。(5)近年来,特区内部也出过不少问题, 如社会治安问题,特权阶层贪污腐化……这一系列重大问题摆在特区面前,不能不让人们对特区进行重新认识与评价。

      鉴于上述背景,自1994年初以来,以北京某学者为代表的“特区不特”派先后在不同场合发表意见主张取消特区的“特”,强调公平竞争,缩小地区差距。这是引发这场争论的导火线。

      三、关于“特区不应特”的依据

      “特区不特”派认为: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各种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各种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其他地区的经济特权,即使是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与保留经济特权。在新体制及新形势下,特区不应再特。其主要观点是:

      1、特区的优惠政策实质是一种特权, 具有破坏公平竞争的消极作用。(1)欠发达地区之所以不服气,他们并不介意穷和富, 而在意他们不能参与公平竞争和公正竞争。高收入的特区再享受中央优惠政策,继续占便宜,实在毫无道理。因此,让特区不特,与大家一样,在市场竞争面前人人平等,是结束“放权让利”时代,走向“制度创新”改革的必由之路。“让特区不特”,实行公平竞争是中国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严禁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性政策,因为对一个地区的优惠,就等于对其余地区的歧视。(2)公平竞争对谁都有好处。 如果特区领导人聪明一点的话,就应当放弃“特区还要特”的不合理要求,主动要求并参与公平竞争。因此,从优惠政策的角度看,特区不“特”是一件好事,它如同一个强有力的压力,提高特区的竞争力。否则有的人就会成为下一步中国市场改革的障碍,不是“打倒”别人,反而“打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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