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谈增创特区新优势

作 者:
张琦 

作者简介:
张琦: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工商局

原文出处:
新东方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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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一历史文献展示了今后15年中华民族发展的光辉前景,提出了为实现奋斗目标必须进行两个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处此之际,作为特区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应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完成国务院赋予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任。

      一

      海南建省办特区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始终走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革新体制,增创优势,为改善特区投资环境,为海南大开发、大建设的新局面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率先实行并完善企业登记制,对企业进入市场网开八面,促进了特区各种经济成份健康发展。1993年3月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后升为条例),是海南省出台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国率先把申办企业法人由审批登记制改为直接核准登记制,并从海南的实际出发,简化了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把过去登记注册需提供9种文件和证件减少为2种。同时,进一步放宽了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在海南省实际专项审批与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和行业由原来120多种减少为24种;打破了各种经济成份的界线,把国有、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种资产类型的企业置于同一起跑线上,为它们创造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新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登记注册程序和管理规划上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大大增强了海南对外资和大陆资金的吸引力,促进各类企业迅猛发展。到1993年底,全省核准登记的国有、集体企业47112户,比上年增加11550户,增长32.49%;认缴注册资金1121.10亿元,增加747.86亿元,增长200.36%。其中内地来琼办国有、集体及联营企业17193户,认缴注册资金491.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74%和131.44%,内引外联取得突破性发展。到1993年底,全省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7391户,比上年末增加4549户,增长161.26;认缴注册资金98.49亿美元,增加56.88亿美元,增长136.73%,招商引资工作迎来新局面。与此同时,个体私营经济也出现较大发展,到1993年底,共核准登记私营企业9379户,认缴注册资金103.06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44.49%、422.76%。正是如此多的企业和如此多的资金进入海南,才造成了海南经济的繁荣。1994年和1995年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整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海南经济步入低潮,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但是,全省核准登记内资企业分别达到61993户和68962户。比上年分别增长17.84%和11.24%,认缴注册资金分别达到1511.2亿元和184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7%和22.1%;1994年和1995年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8200户和8580户,分别增长10.94%和4.63%,认缴注册资金107.4亿美元和114亿美元,分别增长9.05%和6.54%。正是内外资企业的持续进入,才有效地支撑着海南经济渡过难关。

      (二)完善农业试验区投资管理功能,及时设立试验区工商局,为试验区招商引资,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做出了贡献。建省以后,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看到了海南农业的发展前景,又苦于农村的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不能走别人的老路,在全国率先创立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由省政府授予五项权力,在全岛划出几块地方作为开发试验区,在省农管委的努力下,1993年初省政府批准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工商局。这个局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为此,试验区工商局配合管委会实行了两项大的改革措施。一是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限制,只要是涉农企业均可进入农业开发试验区工商局进行登记,并在三天内办理好一切发照事宜。五年来,试验区工商局共登记内资企业878户,注册资金59.3亿元。二是抓住市场这个龙头,开创了企业投资建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市场的先例。省农管委提出了“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战略思路,试验区工商局大力协助企业建设市场,由企业筹资,先后在海口、三亚、琼山、儋州、洋浦、乐东等市县兴建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市场。这批市场共占地637.85亩,投资规模1.44亿元,促进了全省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往岛外。

      (三)率先实行滚动年检制,使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海南在全国率先改革企业法人年检制度,把原定期集中年检的做法改为按企业登记注册每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办理年检和检发一年期限营业执照副本。滚动年检制,一是适应了海南特区企业新生和淘汰频率较快的实际,便于及时监督进入市场的各类企业的经营情况,规范企业行为;二是方便了各种经济实体的年检,避免了过去集中年检排队耗时的弊端;三是从体制上堵塞了年检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廉政建设。

      与此同时,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象全国一样还加强了市场的培育、监管,完善了市场监管法规,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并适应改革形势,加强广告、商标、经济检查的管理工作,从而为海南经济发展、市场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

      在看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它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三无”企业清理难。几年来,海南省市场经济发展很快,企业户数迅猛增加。由于市场或非市场的原因,也滋生了一大批“三无企业”,即无资金、无经营场地、无组织机构的企业。据调查,造成“三无”企业的原因有三:一是有些内地和境外客商在海南开发热中盲目注册企业,后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资本金不到位,以致无法购租营业场所进行营业;二是有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去通过行政命令兴办经济实体,实际上却没有资金或资金不到位,后来要求党政机关与实体脱钩,而实体又已办起来,只能勉强维持;三是一些企业经营不善以致破产,本该注销,却又将营业执照以“承包”名义卖与他人经营,非法赢利,实际已是空壳企业。这些企业或不参加年检或伪造银行进帐单骗取验资证明,特别是有些验资机构见利忘义,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直接导致了“三无”企业的滋生。由于“三无”企业持有营业执照,混淆了市场主体队伍。查处这类企业,因为其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往往只能等到发生欺诈案件时才能得以发现;有的“三无”企业虽被有关企业人员发现,但由于其未蒙受损失,缺乏举报的积极性,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无线索,加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于人力、物力和手段,致使一批“三无”企业逍遥法外。据调查估计,这类“三无”企业约占到企业总数的10%,有些虽非三无,但可能是一无、二无。企业假合资、假外资现象也很突出。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起到确定企业产权制度和财产责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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