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二代经济特区迈进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宁生 汕头大学

原文出处:
深圳特区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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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就必须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先导产业,把先进工业作为基础产业,把高度社会化的第三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同时,要充分发挥“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作用——

      李鹏总理在特区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特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我认为,特区要增创新优势,必须向第二代经济特区迈进。

      中国经济特区目前的发展阶段

      中国经济特区目前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这是对经济特区的存续、未来的发展应有的认识依据。第一批举办的经济特区,已度过16个春秋,第二批举办的经济特区,也已有8—9年的历史,浦东的开发和开放,迄今也过去了6个年头。第一、第二批举办的经济特区已大致同时从第一代经济特区走向第二代经济特区,5个经济特区加上浦东(按现时说法简称“5+1”),都大致同时向第二代经济特区迈进。

      中国经济特区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其标志有如下4点:

      第一,以让利为特征的特区优惠政策即将最后退出历史舞台。中国经济特区的“特”,在于实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经济政策,其内容极其广泛,主要是让利,通过关税减免和企业及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条件,向国外投资者让利。让利的着眼点在于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当然,对外商让利的同时,也给特区让利。16年来,以让利为特征的特区优惠政策已经历了一个出台—实施—完善—淡化—取消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以让利为特征的特区优惠政策已完成一个操作周期,从而使经济特区的发展表现出阶段性特点。

      第二,利用外资开发落后地区的初始目标已经实现 中国经济特区的举办,从处于思想形态时起,就带有利用外资开发落后地区的战略意图,因此,在特区进行这方面的试验获得成功,就必须向特区以外的地区扩展,去改变其他地区的面貌。80年代举办经济特区的区位都指向落后地区,深圳、珠海原来都是以渔、农业为主的边陲小镇,汕头、厦门虽曾分别为粤闽两省的老工业基地和颇负盛名的商埠,但在闭关自守的年代已经式微,海南岛连传统农业都不发达。选择这样一些地区举办经济特区,进行利用外资及开发的试验,所谓成功了,影响很大,不行,也无妨大局。然而,就是在这些地区,仅仅宣布实行某些经济优惠政策,原来落后的地区迅速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外国的资本、技术、管理和本地的劳力、土地结合,很快形成生产力,一改历史面貌。实际上,中国经济特区仅用三年多的时间就证明这一点:必须把利用外资同本国的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利用外资开发落后地区在特区实现之后,仅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就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这就意味着中国经济特区的初始目标已经实现。

      第三,浦东的开发和开放催动中国经济特区升级换代。进入90年代以后,国家不再在落后地区举办新的经济特区,但在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开发和开放浦东,给予比经济特区更加优惠的特殊政策。浦东是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产物,和80年代举办的5个经济特区一样,浦东的开发建设仍然以利用外资为主,但所要实现的经济目标,比原来的经济特区更高。可以说,浦东超越了第一代经济特区的发展阶段,直接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这就意味着80年代举办的5个经济特区必须以过去所积累起来的经济成就作为新的起点,进行第二次创业。

      第四,进入90年代以来经济特区的产业空间普遍进行开放度更高的试验。自深圳特区于1989年底设立沙头角保税区至90年代初,各特区基本上都设立了保税区,上海浦东于开发的第二年也设立了保税区。保税区按境内关外的原则设立,封关运作后由海关监管。与此同时,“5+1”又都举办了不同名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是一些国家级的“硅谷”或省级的“硅谷”。以让利为特征的优惠政策,只适用于以发展出口加工业为内容的工业区,不符合保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为后者规定符合国际惯例的、不以让利为特征的特殊政策,这意味着经济特区内部已经生长了升级换代的力量。

      综上所述,中国经济特区目前处于升级换代的阶段,处于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的发展阶段。

      第二代经济特区对第一代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经济特区目前的发展,表现第一代经济特区的基本特征逐渐消失,成为第二代经济特区的基本特征逐渐形成,这个过程,同时就是第二代经济特区对第一代经济特区的继承和发展的过程。

      第一,从经营模式看,中国经济特区起步时的战略部署,把第一批4个经济特区分为两个模式,深圳、珠海的综合性特区“建成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厦门、汕头特区“建成以加工出口为主的,同时发展旅游等行业的特区”。1984年以后,随着厦门、汕头特区区域范围的扩大,以加工出口为主的特区转向综合性特区。这个综合性特区虽然在所经营的行业上和出口加工区区别开来,但没有确立出口型工业的位置,即特区的工业化道路不明确。1985年底至1986年初的经济特区工作会议,重新规定特区的经营模式为:“努力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从而奠定了经济特区实施出口工业化的普遍性道路。经过16年的努力,第一批建立的经济特区都建立起出口型轻工业体系,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业,尤其是外商采取“三来一补”的方式在特区发展委托加工业占很大比重。因此,在特区的经营模式中提高工业的技术档次,就成为第二代经济特区经营模式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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