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问题和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永忠 四川省社科院工业财贸所 卿涛 西南财经大学工经系

原文出处:
财经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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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全国开发区发展不平衡,不少开发区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开发区的发展。

      (一)产业规模狭小,产业结构趋同。据有关部门对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调查统计,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少于50人的小企业占总数的83%,其中还有大量仅仅只有5人的微型企业;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全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类似四通、联想这样集团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太少,集团化程度太低,难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不少企业在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既是办公室又是厂房的简陋场地生产,出现了现代高新技术在传统手工作坊式的生产组织中生产经营的奇怪现象。同时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结构趋同的现象十分严重,各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大部分相似,发展的重点产业大都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工程产业等,缺乏各自的产业特色和区域分工。有关部门统计,1991年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3990种产品中,微电子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产品共1288种,占32.3%,而生态环保技术、地球与海洋工程技术、辐射技术的比重则非常之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采用两种发展模式:一是区域集聚式,即以某一个区域为中心,吸纳各个产业部门、各种类型的企业进入高新区;二是产业集聚式,即以某一特有的实力较大的产业为中心,集聚该产业的企业及相关企业进入开发区。采用第一种方式容易出现产业结构趋同化,采用第二种方式,则能形成开发区的特色产业。我国几乎所有开发区均采用第一种方式形成产业结构,这是出现趋同化的重要原因。

      (二)高新技术项目少、层次低、效益差。在相当一部分开发区里,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应的生产,并未成为开发区产业活动的主流,真正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少,主要力量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进行低层次、重复性的经营竞争。既使属于高新技术项目,也仅仅局限在局部领域,主要依附于国内狭小的市场,缺乏打入国际市场的导向机制。多数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大批民办科技小企业的生产规模狭小,产业规模效益难以形成,经济效益低下,资本积累方式主要靠利用地区和国内外市场的差价进行高新技术的转手交易。

      (三)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程度低。表现在:(1)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力量和水平同发达国家比较,尚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提供较多的可以商品化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2)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不多,多数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困难,部分开发区建设的厂房配套跟不上,影响了企业进区和自身资金的滚动,由于资金缺乏和技术的局限,使一些高新技术成果难以形成产业。(3)从我国高新区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量级结构看,国际级技术所占比重低,难以打入国际市场。从技术量级结构较高的广州开发区看,有200种高新技术产品中,有139种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能处在国内先进水平,占70.56%,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占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49种,占24.87%。

      二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要求,针对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临的问题,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改革体制

      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理顺政府与开发区,开发区与高新企业的关系,在处理政府与开发区及高新企业的关系时,政府应通过法规导向,支持开发区的建设和高新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宏观调控、微观放活的原则,不干预开发区及高新企业的经营活动,使高新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决策的经营实体。我国各地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实践证明,开发区体制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畅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就比较顺利;如果体制不顺,就会出现这样那样阻碍开发区发展的问题,直接影响开发区的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特区,在管理体制上,可依托现有行政区划,赋予开发区省、市级政府的权限,建立一级财政,成立精简、集成、高效的管理机构,试行全新的管理体制和全新的运行机制。

      深化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制度的改革。高新技术企业是开发区的主体和基础,是新型的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具有建立新体制和机制的有利条件。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前提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目标。深化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制度的改革,必须着眼于这个总目标。开发区要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高技术企业必须加快公司化改造步伐。当前,企业可以从本身的实际出发,建立合伙企业、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提倡法人之间相互参股、控股,鼓励以专利、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入股,允许企业职工持股,积极引导外资入股。通过兼并、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企业内部要搞好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干部招聘制,劳动合同制;在分配制度上,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效益结构工资制,拉开差距,反对平均主义。

      (二)促进发展

      从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现状出发,对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点带结合”的发展战略和“市场与政策联动”的发展战略。所谓点带结合是指,“沿海建带、内地建点、点带结合、全面推进”,即在我国沿海地区建设若干条高新技术产业带,在内地科技资源相对密集,工业基础相对雄厚、交通运输相对发达的城市组建若干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沿海有高新技术产业带,内地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大格局。所谓市场与政策联动的战略是指,“市场引导、政策推动、二者结合、机制带动”,即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必须面向市场,以拳头产品为龙头,形成支柱产业,在产业发展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和法律手段,利用市场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使市场需求的拉动和政府政策法律的推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此同时,还应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制定全国高新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模和国际化确定目标、重点、发展阶段、步骤,相应的对策措施;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要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从数量、结构、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规模上作出相应的规定。对国家级开发区尤其要加强宏观指导,形成与国家总体目标一致的、与本地区资源、工业基础、产业结构、教育水平相适应的各具特色的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布局。同时,为了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国家还应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有人建议制定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法”,这是一个很好的设想,通过立法,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认定和发展,高新技术股份化、集团化、技术出口、国际合作、跨国经营等作出严格的规定,并明确扶持的措施。对开发区来说,还要体现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相结合,产业政策区域化和区域政策产业化的特点,不仅要明确规定哪些产业应给予优惠和扶持,而且还要明确规定哪些产业在哪些地区发展应给予特别的鼓励,使产业倾斜和地区倾斜有效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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