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特区再发展的三点误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心安 厦门行政学院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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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年来,特区以世人瞩目的建设成就消除了人们一个又一个疑虑和非议,验证了中央特区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然而,在九十年代中期,当我国全方位开放格局业已形成,各地都在加大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力度,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情况下,“特区还能特多久”的疑惑又蔓延开来。不少人提出:特区的存在与再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会进一步拉大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加剧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将成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障碍,特区已经完成了它的过渡性历史使命,应该光荣地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因此,从全国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理清经济特区再发展的思路,消除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对于探索特区发展的方向、推动特区再上新台阶、贯彻中央关于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的战略思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特区再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中共中央在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次强调了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性,并把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提高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大局高度,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被前所未有地突出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认为:特区的再发展会加剧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全国局势的不稳定,其实不然。

      首先,从特区对总体格局的影响来看:五个经济特区面积之和仅占全国总面积的0.35%,居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0.8%。虽然15 年来特区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经济规模急剧膨胀,但其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所占的份额仍不到4%。在特区群中,海南作为最大的特区起步晚, 基础弱,经济发展仅及全国平均水平,仍处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1994年,虽然深圳、珠海、厦门特区乡以上工业增长均超过30%,但面积、人口占特区一半以上的海南特区工业增长仅达到14.7%,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区的存在不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主因之一,特区的再发展也不可能直接拉大这种区域发展差距。

      其次,从特区在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来看:由于自然资源、地理区位、历史发展状况、开放程度、人口素质等多面的差异,我国经济只能是一种非均衡经济,“齐头并进”的共同富裕模式不是一种理想,而是不切实际、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空想。因此,在看待我国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时应当少一份情绪化的推论,多一份理性的思考,在不平衡中去谋求相对平衡,在合理差距中去追求共同富裕。在从不平衡到相对平衡的发展过程中,特区有其特殊的功能与作用。特区的再发展能够为广大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多的先导、辐射、借鉴作用,通过特区的先行探索为中西部提供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减少中西部在摸索中的弯路,提高中西部改革发展的起点。特区是全国的特区,而不仅仅是东部沿海的特区。

      第三,从相反的角度来推论:遏制特区的再发展或取消特区并不能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矛盾,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加快中西部发展步伐,辅之以东部对中西部的援助,这要求不断地扩大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驱动力。加速特区的再发展,将特区培育成具有更大带动作用和经济辐射力的增长极,可以拉动中西部共同发展。特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已积聚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特区已带动了东部沿海15年的发展,其辐射力进一步向中西部扩展是必然趋势。近几年来,五个经济特区与一些中西部省份的经济联系日渐加强,优势互补日渐明显,横向联合成效显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关于特区再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问题

      有人提出:在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特区的存在与再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之一是公平竞争,而特区是建立在优惠政策的非公平竞争基础上的。甚至有人提出:15年来特区的超常规发展是依靠政策倾斜掠夺普区的结果。笔者认为,这是对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机械、片面的理解。

      中央设立五个经济特区不是要在全国一盘棋中确立几个重点,作为广大普区的竞争对手。特区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扮演着“窗口”、“试验田”、“排头兵”、“拓荒者”的角色,对内主要是通过先行探索积累可供借鉴的经验,对外展示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摸索外向型经济发展新路;引导其他地区加入国际经济竞争。从根本上说,中央设立五个经济特区正是为了广大普区的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不是仅仅为了特区自身建设,这是认识特区与普区关系的出发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全国各地区都进入了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探索并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根据我国改革战略的渐进性特点与经验,仍需要在全国改革的大潮中确立几个重点试验区,在先行探索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可以说,特区的历史使命还远没有完成。而特区的存在与再发展需要依赖一些特殊政策,否则,就不成其为特区。但是,近几年来,特区之“特”正在淡化。随着普区改革的深入和开放层次的提升,国家经济政策在不断调整,政策趋同和体制趋同使特区原有的政策优势和体制优势正在消失,特区再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是特区退化为普区,以求得简单的公平性与一致性,还是继续赋予特区某些方面的特殊政策?我国改革开放有待进一步深化、扩大及经济体制尚未完全进入市场经济轨道的国情要求我们选择后者。因为特区之所以为特区,就在于存在着不同于普区的特点、政策乃至管理体制。这种“特”既有上级政府赋予它的特殊权力、特殊待遇、特殊使命、特殊压力,也有自身上级政府的指导与许可下先行探索所构筑的特色。在当前形势下,全国各地都要在提高内在素质上下功夫,这并不是特区的特殊使命,因而也不是特区再存在、再发展的理由。江泽民同志在关于特区谈话中指出: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经济特区的特色也要相应地随之发展,原来特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和措施自然会有所变化,要通过增创和充分发挥特区的新优势来发展特区的新特色,特区还要特,那种认为在全国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新形势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削弱甚至可以逐步消失的看法是不对的。可见,在中央的战略决策中,特区之“特”只是要相应调整,特区要继续特下去,而非重新纳入普区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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