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特区的“特”与“不特”,是个关系到经济特区发展的大问题。本文从世界、全国和特区3个视野探讨了这个问题, 认为特区要进一步发展,必须顺应世界经济特区发展的趋势,从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再创特区发展的新优势。 关键词 经济特区,“特”与“不特”,发展 我国经济特区发展至今,要不要“特”下去,怎样“特”下去,这既是特区发展所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人们议论和争论较多的问题。 一 经济特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普遍现象,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应该从世界大处着眼。 我国的经济特区,是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之后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到现在只有15年时间。而在此之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兴办了各种各样的实行特殊开放政策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区域。如果从1228 年法国马赛港自由贸易区问世算起, 世界上的经济特区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即使从1547 年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里窝那自由港诞生算起,也有400多年的历史。进入本世纪60年代以来, 经济特区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得到蓬勃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现象。纵观世界经济特区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1 )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超越了自然地域范围的限制,已从西欧扩展到世界五大洲;(2 )经济特区已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无论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工业发达国家,韩国、新加坡、巴西、台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还是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准工业化国家,抑或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南太平洋岛国斐济,都辟有经济特区;(3 )经济特区已超越了社会经济制度的限制,无论是带有浓厚前资本主义色彩的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抑或是社会主义国家,也都相继兴办了各类经济特区。可见,经济特区已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普遍现象和重要形式。 我国的经济特区,在世界经济特区发展史上还属“小字辈”,与最早出现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一类特区相比,设区时间相差几个世纪;与第一代出口加工区的诞生时间相比,我国迟了20年以上;与一些综合性特区的问世相比,也迟了10多年。这一历史时差,既使我国经济特区从兴办的那一天起就面临严峻的挑战与竞争,又为我国经济特区的建设提供了后发优势。要把这一后发优势转变为后发效应,我们至少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应该把握世界经济特区的一般特性。“经济特区”的称谓是我国的首创,国外没有这种叫法。在国外,经济性特区的名称五花八门,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自由关税区、科学工业园等,归纳起来,有贸易型、工贸型、科技型、综合型4种类型。一般说来, 发达国家多为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多为出口加工区。中外各类经济特区,尽管称谓、类型、规模不尽相同,但同世界上非经济特区相比,又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特性。这主要有:(1)设区的经济性; (2)政策的特殊性;(3)特定区域的隔离性;(4 )经济活动的开放性。我国经济特区与国外经济特区相比,尽管在称谓、设区背景、功能和社会性质等方面有所区别,但作为世界经济特区群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应该具备这些共性。因此,在我国经济特区的建设中,既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同时也不应该悖离这些共性,否则,我们的工作和认识就会出现偏差和失误。 第二,应该借鉴世界经济特区建设的基本经验。世界经济特区从问世至今,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无论是传统的欧洲式的经济特区(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美国式的经济特区(对外贸易区),还是现代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综合型特区、科技型特区),在它们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有:(1)重视区位选择;(2)制订合理的优惠政策;(3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4)制订发展规划;(5)提供法律保障。我国经济特区建设,如果事必自己摸索,就会事倍功半,丧失机会。只有既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又借鉴世界各国、各地区兴办经济特区的现有经验,我们才会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事半功倍。 第三,应该顺应世界经济特区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特区发展至今,尽管发展不平衡,但从整体上看,继续处于勃兴和发展阶段。从量上来说,兴办经济特区的国家越来越多,兴办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像俄罗斯、越南等国家已跻身于设立经济特区的行列,因此,经济特区发展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从质上来看,不少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特区正在进行重组、升级,向科技型、综合型、多功能方向发展。我国经济特区正是在世界经济特区勃兴和发展之时,顺应世界经济特区向综合型发展的趋势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对于年轻的中国经济特区而言,要进一步发展下去,显然不是要不要“特”下去的问题,而是如何增强特区的对外竞争力和吸引力,再创特区的国际比较优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机遇,在国际参与和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二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应该从全国大局出发。 首先,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创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整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区差异非常悬殊。从全局来看,按商品经济发育程度,大体可分为较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刚好形成东、中、西三大梯次格局。从局部来看,东部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和发展经济的地理人文条件也存在差异。这一不平衡的发展格局,要在全国各地同步发展和同步富裕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发展重心在相当长时间内只能实行全国统一规划下梯次推进的办法,采取地区倾斜政策,形成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遗憾的是,过去我们长期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地区优先次序这一重要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门才打开,对外开放才逐步推进。我国从封闭转向开放是逐步推进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的递推进程。作为政策转变的标志,是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而作为对外开放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举办经济特区。1980年批准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在此基础上,1988年又批准设置了海南经济特区。我国大陆目前共有五大经济特区,总面积达34552.1平方公里。实践证明,经济特区建设是成功的, 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发展了特区经济,而且对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和经济发展起到了推进和带动作用。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步骤, 取得了很大成就。兴办经济特区之后,又相继开放沿海十几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放区,批准海南建省并成为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两亿人口的沿海地带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可见,我国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谋求特区局部的发展,而是党中央、国务院整个全局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即通过经济特区的发展带动沿海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用邓小平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1 〕因此我们必须摆正经济特区与全国的关系,把经济特区的发展同全国其他地区的发展对立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是有失偏颇的,而且也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