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经济特区的第二次创业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文彰:海南省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

原文出处:
新东方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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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特区,正处于创业思想需要重新定位的关键时期。全体创业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清醒地认识这一点,能否作出正确的选择,及时调整思路,实现创业指导思想的转变,对于能否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扩展它超常发展的势头,能否顺利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经济特区以“政策吸引”为主要特征的第一次创业成就辉煌,但政策引力正日益减弱且明显不足;期待着旨在创造新的引力源的第二次创业。

      我们知道,经济特区是以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感召和吸引海内外投资者特别是海外投资者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特殊政策成了对海内外投资者迸发出巨大吸引力的源泉,“政策吸引”或政策驱动,成了经济特区初期创业的主要特征。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中某些矛盾的突出与尖锐化,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特区的政策引力也呈现出日益减弱的趋势。

      首先,特区政策被内地普遍效仿,使特区政策优势相对减弱。当初仅在特区实行的许多政策,现在已在内地广泛使用,特区在政策上不再是“一枝独秀”,在有些地区的有些方面,它们的政策甚至比特区政策还要优惠。其次,特区政策被部分调整,特区政策优势绝对减弱。原先在特区实行的某些政策,例如某些关税减免政策、进出口政策、金融政策等,已经被取消或正逐步被取消,特区不再享有任何优惠而同内地完全一样。特区政策优势的相对减弱和绝对减弱,使特区政策在总体上对海内外投资者再也无法生成当初那种诱人的魅力了。

      事情并未到此为止。近两年来,人们思想出现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成了特区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也是特区能否保持现有政策优势的严重威胁。这些观点主要有:第一,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日益扩大的原因,就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优惠政策推动的高速发展;要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就应当限制或放慢包括经济特区在内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虽然这种“削足适履”式的观点并未获得广泛认可,但它似乎形成了某种无形的压力和悄悄的作用,妨碍着人们对特区抱有的正确态度。第二,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原则,不允许任何地区享有特殊优惠政策;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缔约国地位的努力,要求各地区实行平等待遇。因此,经济特区的存在与市场经济规则和关贸总协定是不相吻合的。这种观点不了解,经济特区恰恰是在市场经济国家创办并流行起来的,在“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中至今仍方兴未艾。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原则和“关贸总协定”成员国的身份并不妨碍一国开辟几块地方,实行特殊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特殊方式。第三,我国源渊流长的平均主义思想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受到有力冲击,但并未根本消除,抱有“特区已经够富的了,不应让他们继续占便宜”这种狭隘心理的人不在个别,从而形成了对特区十分不利的心理因素。上述观念和心理虽然由于中央一再重申办好特区的决心不变,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变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但作为一种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一有机会就会重新抬头,从而成了影响特区保持现有政策优势的严峻现实。

      特区政策优势的减弱以及保持特区现有政策优势面临的困难充分说明,特区以优惠政策为主要引力源时期已经结束,虽然特区仍然需要努力争取新的政策支持,但无论如何不能继续依赖于这种支持。特区的当务之急是摆脱对优惠政策的依赖情结,千方百计去寻找和创造新的引力源,重新焕发特区对海内外投资者的感召和吸引力。如果可以把特区以“政策吸引”为主要特征的发展历程称为第一次创业的话,那么,寻找和创造新的引力源、再度激发海内外对特区的投资热情的努力,便是我们所说的特区的第二次创业。

      优惠政策对于经济特区曾经具有生命的意义,但随着经济特区的发展,优惠政策逐渐失去了原先的地位和作用,这就使特区旨在以新的引力源代替“政策吸引”的第二次创业获得了客观依据。

      特区政策优势的减弱并不是近两年的事。实际上,当特区优惠政策被内地借鉴、创办起第一个开发区时,特区的政策优势就开始减弱了。打那以后,各地争相对外开放,以优惠政策为主要手段的招商引资一浪高过一浪,以政策吸引为主要引力源的开发区纷纷创立。然而,那时候,这对于经济特区的“外引内联”并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特区并不等于优惠政策,特区政策优势的减弱并不等于特区希望的幻灭。

      的确,优惠政策对于特区,曾经具有生命的意义。在特区发展的初始阶段,优惠政策如同特区生命,没有这些政策就没有特区;没有这些政策的激励,特区就产生不了那么大的吸引力。因为此时,特区除了优惠政策之外就什么也没有。虽然广东、福建4 个特区的所在地都靠近港澳台,但没有兴办特区的举动和与之配套的优惠政策,这些地方就只有“区位”而没有“优势”。优惠政策此时对于特区的最重要的意义与其说是给投资者“让利”,不如说是对投资者“造势”,即造就最初的“特区势”。这种最初的“特区势”的最大作用在于海内外投资者立刻通过它而意识到,特区将是中国的一个充满魅力的特殊投资区域,尽管此时特区仍然是渔村、荒滩和坡地。于是政策优势创造了区位优势。特区凭这两个优势起步,再把体制优势从设想逐步变成实践,从此一步一步,年复一年,渐渐积累起人才优势、观念文化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经济实力优势,以至发展到今天,政策优势在“特区势”中所占的“份额”已从当初的“唯一”变成了“其中之一”,投资者看好特区的,已不仅仅是优惠政策,甚至主要不是优惠政策,而是它的良好的基础设施,日趋成熟的体制和市场机制,高素质的人才和其他良好的人文环境。特区今天虽然还离不开优惠政策,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优惠政策对于特区已不再具有“生命”意义。特区在优惠政策这个“第一推动力”的推动运行起来之后,已逐步接近自我运行的轨道。只要特区继续努力创造,以国际标准为目标建设好“软”、“硬”环境,特区终有一天会成为即使没有优惠政策也依然是一个富有魅力的理想投资场所,正像许多发达国家从不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什么政策优惠,但外国投资者似然趋之若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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