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91年6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兴办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从零起步,大胆探索,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功能、政策和区位优势,完善投资环境,增大开发区吸引力,各方面建设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年来共投入资金近5亿元,改善基础设施。新建了道路20 余公里及相应的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电力、电讯管网,修建了铁路专用线2.8公里。截止到今年8月末,开发区共批准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兴办的三资企业284家,投资总额8.58亿美元,协议外资额3.6亿美元。其中超千万美元项目26个,超百万美元项目101个; 同期共批准内联企业432家,投资总额16.04亿元。目前开发区716家企业中,已有408家企业开工或开业,开工开业率达57%,累计开工建设面积142 万平方米,已竣工面积23万平方米,一批建筑物投入使用。1994年,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2亿元,实现利税1.45 亿元, 今年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2亿元,实现利税2.5亿元。 当前,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处于从起步阶段向快速发展阶段过渡的关键时期。开发区确定的近期工作思路是:以实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目标,实施前沿招商战略,全力推进大项目招商引资;把梯次开发作为现阶段工作的指导方针,以繁华带动开发,塑造开发区规模形象;把推进工业企业易地入区改造作为主攻方向,为实现哈尔滨市“雄风工程”作出贡献;把开发、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作为重点,实现技术开发与经济开发联动;把理顺完善管理体制作为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环节,下力气解决好;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根本保障,广聚财源,加大投入力度;把加快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根本任务,壮大开发区经济实力。 到2000年,开发区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32亿元,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46亿元,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2亿元,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0 亿元,固定资产累计总投资达到60亿元,利用外资累计达到6亿美元, 年出口创汇达到4亿美元,年税收达到9亿元,区内就业人口达到5万人, 土地开发完成7平方公里。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成为立足东北亚,面向全世界,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开发区。 为了扩大战果,更多地吸引国内外资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这个开发区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规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开发、交通、通讯项目、开发区鼓励发展的投资,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3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在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留用年限内,经批准,从获利年度起,由开发区财政第一年返还企业所得税额的100%,第二年和第三年返还75%;从第四年起,返还50%。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分期付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交供水、供电增容费等等优惠政策共11条。 对在该开发区举办的内联企业也推出优惠政策共19条。其中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对内联企业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投资在该开发区内举办的生产性企业,自开业经营年度起,二年内免交工商管理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