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和十五年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建议》的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是突出地强调了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议》明确指出,实行这两个转变是实现跨世纪奋斗目标的关键。这里,我想就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大意义及其对特区建设与发展的指导作用问题,谈谈学习体会。 一 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个是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改革,一个是生产力如何发展的方式的变更,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只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只有实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实行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在全面分析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转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是有效解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17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为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是,目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如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通货膨胀严重,财政赤字和债务负担大,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等等。这些矛盾和困难,都和经济体制方面的问题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17年经济体制改革虽取得长足进展,但企业改革滞后,在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也面临艰巨的任务。以现状看,我国经济基本上是一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其主要特征是:依靠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大量增加生产要素投入,以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实现经济的增长。这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经济达到较大规模和总量水平后,仍实行这种增长方式,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所以,要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实行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实现今后五年和十五年奋斗目标,使国民经济迈上新的大台阶的必由之路。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改革克服体制上的弊端,才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17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得益于改革,实现未来15年的奋斗目标,关键仍在于深化改革。今后15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既是未来15年的战略任务,也是实现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必要条件。再从经济增长方式看,今后15年,要使我国经济在持续多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的速度,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资金、资源都会出现较大的供需矛盾,终将难以为继。因此,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必须更新发展思路,实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性转变,使速度和效益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也是适应国际经济和科技发展大趋势,在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必然选择。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看,今后将呈现结构调整加速、科技发展迅猛以及各国市场进一步相互开放和融合等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加快经济体制转变,实现与国际经济接轨,推动经济国际化进程。同时,也要求我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便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今后国际市场竞争,将主要不是数量的较量,而是科技质量、效率和效益的较量。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就必须使经济增长方式从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追求数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二 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对于经济特区的建设和未来的发展,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自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经济特区如何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是特区和关心特区的人们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去年,江泽民同志在视察广东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郑重重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变。同时,他也指出: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提高素质、增创特区优势的新阶段。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对经济特区在今后五年和十五年中的发展和作用,也做了明确规定,即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些具体办法要有所调整和完善”;经济特区“要培育新优势,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这些,都是我们考虑特区未来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经济特区发展新阶段不同于以往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从主要依靠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转变到重点依靠提高整体素质和增创新优势。这是经济特区适应全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在发展方式上实行的重要转变。对于特区的优惠政策问题,我认为应该明确两点认识。一点是过去中央对特区实行优惠政策,支持特区发展,是为了充分发挥特区的特殊作用,是从全国大局出发的,因而是完全必要的。脱离我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历史条件,离开特区的特殊使命和作用,对这些优惠政策横加指责是非常错误的。另一点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特区的优惠政策逐渐扩展到全国成为普惠政策,以及中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对有些优惠政策有所调整,这也是从全国大局出发的,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面对优惠政策已逐渐变化的现实,如果我们仍然把特区发展放在重点依靠优惠政策上,那就无异于缘木求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充分看到,经过15年的建设,特区已经具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改革开放的发展优势,因而也就具有了自我发展和创造的力。这就使特区发展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转向依靠提高整体素质、增创新优势,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