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7)05-0031-12 收稿日期:2007-05-15 一部中国社会的近现代历史,是与中国被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国门、被迫开放,迈向工业化、近代化同时开始的。在追求和迈向现代化的实践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幕幕充满悲壮色彩的“觉醒的悲剧”——令人刻骨铭心的一出出历史事件,从深层上折射和显露了中国人国民意识的诸多弱点。这其中,表现在社会精神生活领域中的最重要的标志性事件,当推当时思想界先贤们关于中国社会整体的“公共精神”之稀缺、国民公德心之缺乏、公共人格之萎缩等问题的普遍地清醒觉知和犀利地批判和剖解。对此,金耀基先生做出了深刻、精到的分析。他认为,自19世纪中西对垒以来,中国的积弱暴露无遗。历次的改革运动,就其主调而言,无不在寻求中国人之富强,无不以建立中国现代化国家为鹄的。“在这样的历史框架下,出现了种种对中国积弱的诊断,并开出了种种药方。在众多诊断中,几乎没有例外的,都以‘私’是中国积弱的原因,而在众多的药方中,‘公’则被视为中国最缺少,而又是中国现代化所必须建立的道德因素。”[1] 一、“公共精神”:透视中国传统社会与文化生态的新视角 自近代以来,关于中国人的国民性格,有很多说法。一般认为,在众多讨论中国公、私问题的学术思想中,美国传教士Arthur Henderson Smith(1845-1932)(中文名“明恩溥”)于1882年所写的《中国人的特性》一书的观点最有代表性。书中有一节以“有私无公的中国人”(亦有翻译为“缺乏公共精神”)为名,指出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中有私无公,又说中国人压根儿就没有属于“公”的东西,没有“公有”这个概念。他说:中国人有私无公或公私不分的脾气,其实还不止于此,他不但对于‘公家’的事物不负责任,而且这种事物,要是无人当心保管或保管而不得法,便会渐渐的不翼而飞,不胫而走。”[2]98潘光旦先生在其所著《寻找中国人的位育之道——潘光旦文选》(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4月版第278页)之《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节中,对此亦做了深刻剖析。 近代中国思想家中较早关注“公”、“私”问题的当推严复。他认为,中国的整个社会秩序建立在“孝”上,而西方则建立在“公”上。[3]近代中国思想界大师级人物梁启超在分析中国的国民性时,也曾以深邃、睿智的历史眼光和不无前瞻性的“现代性”意识,深刻地指出了中国人的四大缺点:“一爱国心之薄弱”,“一独立性之柔弱”,“一公共心之缺乏”,“一自治力之欠阙”。在《论公德》一文中,他具体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得焉以成立者也。”[4]“五四运动”时期,不少学者都循着梁启超的说法,激烈抨击中国人缺乏“公共心”、“公德心”。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陈独秀就说:“中国人简直是一盘散沙,一堆蠢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坏的更是贪贿卖国,盗公肥私。”不过,陈独秀认为,妨碍中国人的“公共心”的不是“个人主义”,而是家族主义。他说:“我以为戕贼中国人公共心的不是个人主义,中国人的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都做了家族的牺牲品。”[5]被称为“民族魂”的鲁迅对中国的国民心同样有着极其深刻的洞察、体悟和剖解。在他看来,中国的国民性主要表现为毫无公共心。他说:“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6]。林语堂也注意到:“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而这种只顾效忠家庭的心理实即为扩大了的自私自利心理。”[7]159-202林语堂指出:“‘公共精神’为一新辞,‘公共意识’一辞亦然,‘社会服务’一辞亦然,中国原来没有这种东西。”[7]139 同样有感于中国国民“公共精神”的缺乏,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才将“三民主义”的立法精意确定为:“以全国社会的公益为本位”,倡行“天下为公”。 梁漱溟对中国社会的“公共性”问题更是感受至深,在其所著《中国文化要义》中,对这一问题更是做了系统、深刻、精到入理的分析。在谈到“公共观念”问题时,他指出:“人们的品性,固皆养成于不知不觉之间;但同时亦应承认,公共观念不失为一切公德之本。所谓公共观念,即指国民之于其国,地方人之余其地方,教徒之余其教,党员之余其党,……如是之类的观念。中国人,于身家而外漠不关心,素来缺乏于此。特别是国家观念之薄弱,使外国人惊奇。”[8]68他明确指出,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梁漱溟认为,为中国人所缺乏的集团生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有一种组织,而不仅是一种关系之存在。组织之特征,在有范围(不能无边际)与主脑(需有中枢机关)。二、其范围超于家族,且亦不依家族为其组织之出发点。——多半依地域,或职业,或宗教信仰,或其他。三、在其范围内,每个人都感受一些拘束,更且时时有着切身利害关系。合此三条件者,即可以说是集团生活;不合者,便不是。我们以此为衡,则中国人是缺乏集团生活的。”[8]69 一生致力于乡村研究的社会人类学者费孝通在其“差异格局”一篇论文中一开头就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他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种毛病的。”[9]22-23不难看出,当年思想界的先贤已经认识到,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文化欲回应现代性的挑战而获致“新生”、开出“新气象”,不能仅以“船坚炮利”为能事已毕,也不能仍旧把“道”封闭在内在超越的形上领域之内。它同时意味着“群”、“己”界限的调整,意味着文化传统创造性转化的重点,必定要从“内圣”的道德本体移至“外王”的公共哲学视界上来。 从道理上讲,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不同的社会之所以能够区别开来,无非是因为它们拥有自己的象征体系,比如先天的同一体系(血缘、母语等)、信仰体系、世俗利害关系体系(经济、政治制度)等等,可以说这些象征体系的性质决定该社会的凝聚度。历史证明,一旦该社会之理性开始追求经济价值,这凝聚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该社会的经济发展。就传统中国社会来说,宗教意识比较淡漠,因此相对而言,世俗利害关系体系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世俗利害关系体系与本文即将考察的公共性精神尤为密切,也就是说,该体系的公共性精神如何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