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7)09-0022-06 一 伦理与“敬畏” 早期的人类,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先民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以其本能的方式充分发挥着自己的想像力,尽情地释放着自己不断增长的各种欲望。尽管当时的人类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其低下,但力图控制自然的欲望却很强烈。原始巫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并成为先民们满足欲望的一种特殊方式的。各种巫术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提高人类的想像力、扩展活动空间、满足日益增长的欲望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也相应地导致了人类欲望的进一步放纵。这种放纵,带给人类更多的是生活的无序和动乱。先民们基于对无序、动乱的担心与恐惧,对有序、和谐的向往与敬畏,迫切要求建立一套能够约束自身以利于群体、遏制无序以利于和谐的“禁忌”规范来达到对不断膨胀欲望的限制。于是,人们便逐渐在“禁忌”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最初的有助于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伦理制度”。 对此,马克斯·韦伯认为:“禁忌的合理化最终导致一种规范体系,根据此一规范,某些行为永远被视为宗教性罪恶,必须接受制裁,违反者有时甚至被处死,免得由于个人的宗教性罪恶使邪恶的巫术危及整个团体。以此,即出现了一种伦理制度,而禁忌则为其最终保护。此一伦理制度……逐渐被视为‘神圣的’。”①当代法国哲学家保罗·里克尔在《恶的象征》中指出:“经由害怕而不是经由爱,人类才进入伦理世界。……畏惧从开始就包含了后来的所有要素,因为它自身隐藏着自己消失的秘密;由于它已经是伦理的畏惧,而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害怕,因此所畏惧的危险本身是伦理的。”②可见,伦理最初是在“害怕”、“畏惧”、“禁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神圣的”的“规范体系”,这种伦理实质上就是“敬畏伦理”。 “敬畏伦理”是指人类在面对具有必然性、神圣性、神秘性对象时形成的警示人类言行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是人们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价值追求,促使人类“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发的是一种警示的界限、一种自省的智慧,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敬畏伦理将人类的敬畏之心,提升为安身立命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从而促使人类对自身的言行举止进行道德自律——“自己为自己立法”(康德语)。 敬畏伦理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对自身终有一死之命运的反思,亦是人类解决自身生存焦虑的一种文化方式,更是人类面对各种困境而产生的生存智慧。如果没有人的“向死而在”性,没有人因“恐惧”、“敬畏”而产生的自我意识,人类就不会去敬畏生命,去追问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也不会去构建“敬畏伦理”这种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的文化形式。 敬畏伦理所蕴涵的“敬畏”,是对与人类生命攸关的神圣事物或力量的崇敬和畏惧。它与一般的恐惧、害怕等情感活动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是出于人的内在的生命需要,与人的生活信念、生存方式息息相关。敬畏伦理所关注的是“终极关切”问题,以便能够为人生最高的精神需求提供道德支撑,使人得以“安身立命”。在人类进化的历程中,敬畏伦理规范、警示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步起过积极的作用。古今中外的贤哲们大多表达过他们的“敬畏”之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其首畏是“畏天命”,③即对不可抗拒之必然性的敬畏;老子则表现出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④康德敬畏的是:头上的灿烂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⑤海德格尔敬畏的是“世界本身”:“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⑥。正是出于敬畏之心、出于人性中共生共荣的社会性诉求,人们才崇奉包孕着敬畏伦理内涵的道德品格和理想人格。 人类建构敬畏伦理的目的,原本是为了通过确立对神圣事物或力量的信仰与敬畏,以警示、约束人类的言行,赋予人类以善良的品格、美好的德性,从而与宇宙万物共生共荣。然而,当今时代,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愈来愈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愈来愈强,其敬畏之心却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这种趋势的存在,虽然肯定并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但也相应地滋生、助长了人类病态的痴狂。朱熹在对《中庸》进行诠释时,特别强调对“道”和“天理”的“敬畏”:“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岂率性之谓哉?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⑦《大佛顶首愣严经·卷第四》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正是“君子之心”难得的“常存敬畏”,正是人类明智的“狂性自歇”,才使得敬畏伦理的智慧之光能够普照大地,人类才不至于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而是在敬畏伦理的警示下建造并维护着自身的家园。 二 敬畏伦理与宗教情感 宗教情感是宗教意识在人们情绪、情感上的反映。广义的宗教情感是指人们面对神圣的、无法把握的对象时产生的惊讶、恐惧、虔诚、崇拜、敬畏之类的情感。弗洛姆在《精神分析与宗教》一书中,将人类的宗教情感看成是对一种强有力的权威的皈依,认为人们只有通过这种皈依,才能免遭孤独感的折磨,才能规避莫名的恐惧和不安。弗洛姆主张在人本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人本主义宗教。这种宗教旨在通过发展爱与理性达到人的自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