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发展的道德意蕴

——马克思的贡献初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国希(1964-),男,山东利津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发展伦理学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应当在于:为什么发展?如何才能实现人的真正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正确的道路是什么?在马克思那里,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不仅有着丰富的涵义,而且马克思所选取的实现人的发展的道路,也是最深刻、最科学的。只有消除了物的奴役,消除了人的奴役,才能实现人的丰富的感受性,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才能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在马克思那里,发展,亦即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具有深刻的道德意蕴。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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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07)05-0019-(06)

      一、发展的核心与实质是人的发展

      发展,拉丁文的字根是舒展、展开之意。[1](P389)人的发展也就是人在一生中的舒展与展开,展现为一种生存状态,一种存在与生成。国际学术界认为,发展涉及的是扩大人们过上他们所珍视的生活的选择,“为人类造福是发展的最终目的”。[2](P9)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核心是人类发展。它“强调需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关注人的能力、参与、性别平等、公平增长、消除贫困以及长期的可持续性”。[3](P12)发展,是人的能力的提高。为了赋能,就要提供相应的条件与机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人类造福。发展,是人的选择能力的扩大、是人的自由的扩展,目的是创造一种让人们能够获得富有创造性的、长期的、健康生活的能动的环境,使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政治权利和生存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因而,发展,在根基上,就是以可持续的方式,在生态、经济、社会和谐的情况下,把人的需求、人的抱负、人的能力,放在发展的中心位置。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人类的努力方向。联合国历年的《人类发展报告》一直主张,发展的目的是通过扩大选择、自由、尊严,改善人民生活。

      人如何能够发展?经过国际学术界和联合国的努力,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发展”已不只是经济、技术的指标增长,而是指可持续的人的发展 (sustainable human development),最终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也有的称为“全人”。发展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概念(a purely economic notion of development),它的实质是“扩大人的选择的过程”。 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就提出,发展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且包括生活素质,在社会、文化、经济上都有改变,人民生活素质得到改善。至七八十年代,则将发展分解为多个指标:环境、人口、饥饿、性别、就业、住房等。[1](P389)这一理解改变了单纯的经济增长概念,但缺点是仍以统一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具有文化差异的国别发展状况。有学者告诫说,发展中国家不能满足于被动、幼稚无知地充当西方发达国家经过精心包装的思想产品的消费者。要认清已经工业化的发达国家是如何行事的,它是如何机敏、冷酷无情地谋取自身利益的,要质疑90年代以来的以市场为中心、以市场为动力的全球化。[4]在经历了艰难的探索之后,有识之士认识到,发展应当是“发掘传统纷纭的生活文化,肯定每个民族有权保存自己的文化、历史、世界观,又探索切合人民需要的、与大自然共存的发展模式,将‘传统’和‘现代’的智慧互相结合”。[1](P389)这就提出了一个严峻问题:“欧洲与北美发展的历史是否可以在贫穷的第三世界国家重演?”[5](P87~88)原来以增长为中心的“发展”,应当变成以人为中心的、提供参与机会的发展。发展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及个人资源条件下各种选择可能的集合”,发展的涵义也从经济增长、注重财富的研究方式,开始向探讨生活质量的人的研究方式转变。

      这个过程说明,对于“发展”,有一个从单一涵义到丰富内涵,从片面到全面,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的深化过程。正如经济史家卡尔·波拉尼指出,经济科学中把活生生的人叫做劳动力,生生不息的自然界叫做土地,两者都可以买卖,前者所得叫做工资,后者叫做地租。他认为,这些都是假的,这些假造(fictive)的范畴,把人化约仿佛他们是劳动力,把自然化约仿佛它们是资源;人和自然却并不因而真的不见或不存在了。人们和大自然的生活、生产和生长以及再生活、再生产和再生长都还是要不断地进行的,只是那已不再是经济学家所关心的事罢了![1](P80)

      把发展视为人的发展,视为促进入的自由,这一理解与马克思的理论是一致的。马克思非常明确地提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6](P239)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就是为了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是科学发展观中所说的“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7]与其他思潮相比,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之处在于,它把人的发展、人的价值的实现,视作一个历史的过程,认为人的发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要充分地满足人们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在马克思那里,“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8](P108~109)这一历史过程将是一个消除物役、消除人役、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的漫长阶段。

      二、发展与消除物的奴役、消除人的奴役

      马克思晚年曾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过新的思考,“(社会主义)本身已经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9](P144~145)劳动者将成为“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10](P561)劳动的普遍化、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使社会和个人都将有更多的空余时间,这就为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条件。在共产主义社会,“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8](P92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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