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人道主义的历史追问

——关于老子“慈”范畴的伦理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瑾菁,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2   吴瑾菁(1973-),女,江西玉山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慈”是老子思想的重要范畴,这一范畴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表达了一种关爱自然、关爱人类的宽广胸怀。对老子朴素人道主义思想进行辨证分析,对于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坚持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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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115(2007)03-0053-05

      老子《道德经》一书中关于“慈”范畴的地方虽然只有两个段落,但与“俭”、“啬”、“无为”等范畴一样,“慈”是老子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以往的关于老子伦理思想研究或者对“慈”这一范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只是将“慈”理解为“慈爱”,没有对这一范畴中所蕴含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予以充分的发掘。在老子的伦理世界中,“慈”是构建道家自然主义伦理观的基石,充分表达了他关爱世界、关爱万物、关爱他人、关爱自身的朴素人道主义情感。当前,我们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对待世界、自然、人类、自身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所以对老子“慈”范畴中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挖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何为朴素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思想的闪耀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后,并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达到了顶峰。这就极易造成人们的一个误解,就是似乎只有这个时期才有人道主义思想的出现。确实可以说,系统化的人道主义思想体系是这个时期才产生的,但人道主义思想萌芽则自古就有。我们可以把历史上的人道主义类型分为朴素人道主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产生之前的人道主义可以称为朴素人道主义。之所以这么理解并称呼,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是没有系统化、概念化、理论化的思想体系,虽然注意到了人所特有的主动性与能动性,但却没有以系统化的思想予以表达。

      朴素人道主义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非理论化的特征。重视人的地位及尊严在古代思想家的著作中不乏于见,但没有哪一位思想家对为何要重视人的地位及尊严、人为什么具有这种尊严等问题进行系统的理论化的探讨,包括孔子、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等思想大师。孔子就提出了“仁道”思想,并对人的尊严予以了十足的重视。“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描述了孔子本人尊重人、重视人的亲身实践。马厩着火,孔子退朝回来,只问有无伤人,不问马的损失。在面对当时盛行的殉葬之风,即使是以佣殉代替人殉,孔子也予以坚决的反对,并发出了“始作佣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的强烈诅咒。古希腊智者学派的代表普罗泰哥拉也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口号。这些思想不能说没有蕴含人道主义的思想内容,但其共同之处就在于这些讨论都未能对自己的人道主义思想作出缜密的理论论证,只是提出了一种理论事实而已。老子“慈”范畴中也透露出了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强调要以“博爱”的心胸去包容一切,善待他人、善待他物。但这种人道主义也同样只是朴素人道主义,原因正是在于老子同样没有对“慈”作出理论化的论证与说明。

      第二,以诉诸心理感官的体验为基础。朴素人道主义对“仁爱”、“爱人”等问题的论证一般都是诉诸于心理感官的体验,儒家的“仁道”思想就是代表。孔、孟在论述“仁者爱人”这一理论事实时正是以人的感官体验为证明依据的。孟子强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四心”是人所共有的东西,而“心”就是人的心理感官的体验。由于有“四心”的存在,才有“仁、义、礼、智”,人才知道要去“爱人”。从统治者来说,也是因为有了“不忍人之心”,故才行“不忍人之政”。老子也是诉诸于心理感官的体验来论述“慈”的。“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道德经·五十四章》)中的“观”就是心理的感官体验。从人来说,可以从自身中反观到他人,从自我的感官体验中感受到他人的体验,这构成了人道主义施行的基础。也就是说,在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伦理观中,善待他人、善待他物是以自我心理感官的体验为基础的,是由于自我感受而自然产生的一种行为。

      朴素人道主义还具有直观性特征,这是由其上述两个特征所决定的。因为没有系统的理论化的论证,才诉诸心理的感官体验作为自身理论的构建基础,古代的朴素人道主义无不具有一种直观、素朴的特征。这些特点也是朴素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区别。但也正因为古代朴素人道主义思想中蕴含的合理因素给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及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建立提供了思想资源。

      二、“慈”范畴中的朴素人道主义内涵

      “慈”是老子伦理世界中的道德范畴之一,是老子“道法自然”的宇宙观在伦理观上的体现。在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道”是其思想的出发点,也是构建其整个哲学、伦理学思想大厦的基石。

      “道”的特性在于它不仅是自然存在、自为运动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万物虽依据“道”而产生,“道”却不将它们据为己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五十一章》)这种充斥宇宙的“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得以践行就体现出“慈”的品质。

      在《道德经》中,老子虽然没有对“慈”做出详细的解释,但从其整体思想中可以看到,“慈”所表达的是对世间万物和人类(包括自身)的一种关爱和包容。从“慈”范畴内涵来看,主要有以下主要内容。

      “慈”的内涵之一:“无弃人、无弃物”。“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道德经·二十七章》),因为圣人了解“道”的智慧和真谛,所以圣人才会关爱一切物、一切人。圣人是人世间完整并准确地把握了“道”的要求的,也是最佳地体现出“慈”之品质的人。圣人身上的“慈”容纳了天下的万事万物,不仅仅是“人”,“物”也被纳入到其关爱的视野。老子还通过对象类比的手法进一步论证“慈”之对象的合理性。“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道德经·五十四章》)“道”如果仅流露在自身,它就只具有“真”的内涵,如果从自身扩展到家、乡、邦及天下,这才是“道”之“普”。不仅如此,还应该从自家到他家、自乡到他乡、自邦到他邦、自天下到他天下,将“慈”的对象扩展到无差别的天下万事万物,才是“道”的根本。由此可以看到,“慈”的精髓就在于对宇宙间一切对象的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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