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自由与心灵自由

——庄子与萨特自由精神之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道德,湖北大学哲学系,湖北 武汉 430062   陈道德(1953-),男,湖北枣阳人,湖北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庄子和萨特虽然都不约而同地呼唤自由,但他们关于自由的理念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庄子的精神自由是消极的,萨特的心灵自由是积极的。庄子认为要想实现自由理想,就要顺任自然、“洗心去欲”;萨特则认为“人命定是自由”,实现自由理想,就是要让人认识到自己是自由的,勇于自我选择、自我造就、自我实现。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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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115(2007)04-0093-04

      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是我国先秦时期著名的哲学家,萨特(1905—1980)是20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两位哲人虽然相距两千多年,但他们“心有灵犀一点通”,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对“自由”的呼唤。他们呼唤的自由精神是一样的吗?本文试图做一些分析与比较。

      一、庄子的精神自由

      在先秦诸子中,庄子是一位思维开阔、想象丰富、气势恢宏的思想家。他运用浪漫主义手法、诗化的语言,通过寓言故事,塑造生动的艺术形象,表达他对自由理想——绝对精神自由——的追求。

      1.庄子精神自由的基本内容

      在《逍遥游》中,庄子通过大鹏的形象,描绘了他追求的理想人格:“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P14)非常明显,实现这种人格,就要从恐惧死亡和追逐名利的双重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达到“齐生死”、“忘物我”的精神境界。

      庄子的认为,人要获得自由,首先就要从恐惧死亡的精神桎梏中解脱出来。去掉这个沉重的精神负担,人生的其他问题都容易解决了。卸掉这个精神负担的最好办法就是顺应自然规律,泰然面对死亡。他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1](P177)生与死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是物之常情。“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通天下一气耳。”[1](P559)生与死是“气”的两种外在表现形式,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庄子的旷达胸怀正是由此产生,他把自己融入到永恒的自然变迁、运动过程中,视生死犹如梦觉昼夜、春秋四时,形有所迁,而质未有变。这样生与死的界限就不是不可跨越的了,而是不用跨越了,因为生与死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界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P71)

      从惧怕死亡的精神束缚中解脱出来以后,人是否就获得自由了呢?庄子的回答是否定的。要想获得自由,人还必须要从种种世俗观念和功名利禄的社会束缚中解脱出来。解脱的最好办法也是顺任自然,做到“无己无为”。“无己”,就是取消自我中心;“无为”,就是任顺自然而无所作为。“无己无为”的具体表现是内无私欲,外无索取;对己无所求,对人无所争。名利、权位、功业统统置之身外,甚至对道德、知识、文化也漠然待之。庄子说:至人无为,“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1](P84)。庄子还把“无己无为”的至人人格与有己有为的普通人格作了比较,以说明至人人格的优越性。庄子说,有己有为的人“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1](P41)“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1](P46)而“无己无为”的至人“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导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1](P393-394)。这就是说,有己有为的人从自我中心出发,执意追求,因此,陷溺于社会斗争而不能自拔,着力于奋勉劳作而一无所获,是一种典型的悲剧人格;而无己无为的至人却“无为而无不为”,自然就具备了“天地之道,圣人之道”。庄子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故不足以滑和,不可入于灵府。”[1](P175)“吾以为得失之非我也,而无忧色而已矣。”[1](P553)可见,庄子的“无己无为”就是这样一种人生态度:不生本性以外的妄念,不作本分以外的贪求。“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1](P227)这样,心无得失祸福之累,心境则无哀乐波澜之起,一切顺任自然。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庄子追求的精神自由是一种一切顺应自然,不要有所作为,更不能有所抗争的自由,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消极的自由。

      2.庄子的精神自由的社会意义

      庄子的精神自由本身虽然是消极的,但是,两千多年来在中国社会中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庄子的精神自由提出了一个和儒家价值哲学完全不同的理想境界和人生态度,填补了儒家思想留下的精神空间,与儒家思想形成了互补关系。儒家的人生态度是积极的、入世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庄子的人生态度是消极的、遁世的,“即使可为也不为”。庄子的精神自由提供了一种超然的生存智慧。这两种人生态度就组成了统一的现世生活的不同方面,它们不仅体现了人世间不同境遇下不同人的不同心境;同时也可体现同一个人在不同境遇下的不同心境。这就使生长在中国文化土壤上的人展现出不同的人生态度:既有积极入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仁人;也有超然尘外、睥睨万物的仙客和退隐山林、甘于寂寞的隐士。生长在中国文化土壤上同一个人在不同境遇下也可以“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正是庄子和儒家的人生哲学概括了社会生活中的全部人生境遇和中国文化中的人生境界。如果说,一种文化的活力,是以思想理论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为前提的,那么,先秦时期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的意义,就在于它为以后中国文化的丰富多彩的发展和自我调节能力的发挥,奠定了最早的精神基础。其二,庄子的精神自由消解了人的紧张情绪,缓和了社会矛盾。庄子视“万物一府,死生同状。”[1](P298)将自己融入自然,消除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他用超世、顺世、遁世等处世方法软化、避开来自社会的压力;他以安命处顺、“不将不迎”的态度使心境平静如镜。庄子的超脱人世的精神自由,实际上是一种无惧、无忧、无求的精神状态,它使处于逆境中的人视人世逆境犹如逆旅蘧庐。可见,庄子的精神自由,是一种很全面、很透彻的人的自觉。它让人们从自然、社会的压力和“我”的束缚下解脱出来,给予沦入困境、陷入逆境中的人们的生存勇气。它要求人们顺任自然,缓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也缓和了社会各方面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毋庸讳言,庄子的精神自由也有其消极影响,它会使人消极处世,懒于做事,不思进取。有些中国人身上存在的因循顺应、听天由命、萎靡不振、柔弱退让、安于现状等缺点,都与庄子的精神自由的影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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