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业劳动在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眼里是同胞之爱的外在表现,是上帝允许的唯一生存方式,是个人道德生活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这一宗教改革后出现的职业思想使人们日常的世俗生活有了宗教意义。如此这般,由职业思想便引出了一切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允许的唯一生存方式是要人们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他的“天职”。路德用“职业”(Calling)一词把世俗的工作和劳动与宗教的生活联系了起来,这为宗教直接影响现实生活开辟了道路。基督新教伦理中的“天职”思想就像一粒种子,在资本主义社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以“职业”为生活重心的基督新教伦理态度构成了西方人的普遍生活方式。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同样认为,基督新教伦理的人生观在财富的生产上,相当排斥那些“为财富本身而追求财富”的行为,唯有因职业劳动的结果来获得财富,才能得到上帝的祝福。换句话说,基督新教伦理思想鼓励一种“不休不歇,有系统的俗世职业劳动”;西方这种视职业为天职的思想对于西方社会和个人的成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我们国家,人们选择职业时,无论男女都会这样想:“是否下一个公司的待遇比现在的公司更好?” 很少有人会想“我是否履行了契约?我是否应该在此投注全部的忠诚和精力?”人们往往淡化或忘记了工作与生命信仰一致的价值,缺乏西方人对天职思想和职业伦理的深刻理解和领会。这样一种相当普遍存在的现实状况,非常不利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我认为,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一简要探讨,以唤起人们对职业及其价值的重新思考。 一、基督新教伦理 (一)新教伦理的形成和内涵 在16世纪的欧洲,与世俗的人文主义思潮同时兴起的,还有宗教内进行改革的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即宗教改革和新教运动。宗教改革运动兴起的背景是15世纪以来欧洲经济的发展及人文主义思潮的出现,以及天主教会的腐败和教职人员的道德堕落。新教(Protestantism)是自16世纪起席卷整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各个教派的统称,以路德教和加尔文教为代表。这两个主要教派都赞成和接受在实质上同一的宗教和共同的价值观念、伦理准则以及思维和生活方式。16世纪的宗教改革和新教运动,不仅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动摇和瓦解了罗马天主教会的权威,而且还摧毁了天主教价值观的统治地位,并以新教伦理取而代之。 “对世俗活动的道德辩护是宗教改革最重要的后果之一”,① 教伦理就是新教主义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含义,而不是它的基督教含义。从新教主义所引申出来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准则,一是路德的“职业”概念所培育出来的新的人生观。路德在把《圣经》翻译成德文时,把《圣经》中“神的召唤”概念改造为“职业”(德文:Beruf,职业,天职;英文:Calling,职业,神召)概念。路德认为,职业,亦即神的召唤,是上帝为人安排的终身任务。二是加尔文的“预定论”所引申出来的进取精神和功利主义。加尔文认为,浪费时间是万恶之首,因为人们浪费了为上帝争光的机会,并提倡不劳动者不得食,鼓励乐于从事工作。 新教这种把职业看作神的召唤或使命的教义,把工作上升到信仰的高度的思想,使人们对生活目的有了一种新的理解。人们不再等待“最后审判”的来临,而是努力于自己从事的职业,这一教义要求人们抛弃人间的淫荡乐趣,通过辛勤刻苦的工作取得事业的成功,并为上帝争光。这样,宗教改革之后,基督新教的教义就不再歧视世俗的劳动。 (二)韦伯对新教伦理中职业精神的阐述 在韦伯看来,路德的宗教改革确实带来了不少新的改变,像天职的观念被放到重要的位置,世俗劳动也被承认有高度价值,一个有现代意味的职业伦理似乎已渐具雏形。以“天职”的实际含义而言,路德主张这表示每个人都有他“既定”的身份阶段和职业地位,这来自于神意的直接结果,所以不能轻言改变。 身为一位社会学家,韦伯在他的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首先引用的文献记录,不是宗教领袖的言谈或教义,而是美国政治家和发明家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于1748年在《给年轻商人的忠告》中写下的句子,如“要记住,时间就是金钱。……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如果你是以谨慎、诚实而为人所知的人,那么一年六磅可以给你带来一百磅的用处”。② 并竭力推崇个人信用、信誉和谨慎、诚实。这就是韦伯所发现的美国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所表现的那种无形的精神。韦伯认为这些“座右铭”式的警句,乍看之下和宗教没有直接关联,但他恰恰认为这正是以典型风格道出的一种独特的伦理、一种特殊的精神气质,代表着资本主义“精神”及其宗教伦理根基最传神的表现。无怪乎韦伯要说,富兰克林所表达的这种“带着伦理气味的特殊作风”,在其他文化中并不显见,甚或完全缺失,它是西方近代文化的独特产物。 韦伯进而提到了富兰克林所标榜的诚实而有信用的人的理想,“在于把自己资本之增加看作目的本身。这项说教的内容并非单纯是立身处世之技巧,乃是一种特殊的伦理。违反了这种伦理,不仅被认为愚蠢;而且被认为有疏职责。这就是此事的精奥。这里所教的不止是生意上的谨慎机敏,一种具有伦理气味的作风却表明于此”。③ 的确,仔细咀嚼富兰克林的这些“生意经”,似乎这中间真的流露出某种“伦理气质”,就如韦伯所指出的,所有富兰克林的道德教训皆带着功利的气息,诚实是“上策”,因为它能确保“信用”;守时、惜时、勤勉、节俭之所以是“美德”,是和宗教信仰紧密相关的。从宗教信仰这方面,出现了时间乃无限珍贵的概念,因为对“选民”来说,丧失每刻钟时间就是丧失为上帝光荣而服务的时刻,这样想下去,人生真是太过短促,每一分钟都应该用来“确知”自己的蒙恩,并加倍努力以报答这莫大的恩典。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喜劳动者必不为上帝所喜”。懒惰、倦怠乃是缺少神宠的象征,劳动则是上帝所指定的人生目的本身,任何人都应当遵守“不劳动者不得食”的戒律,即连富人亦不例外。这条戒律出于保罗之口,在很早便成为修道院内的清规,因为以劳动来磨炼一个人的意志,自古以来便是公认的“制欲”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