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4799(2007)02-0006-04 科学是西方文化的骄傲。科学的精神和方法几乎支配了西方哲学及其所有分支。在科学精神的感召下,西方伦理学很大程度上把道德问题的解决寄托给了科学的方法。于是,中西伦理学在路径上表现出明显的不同:一是以幸福论伦理学为代表的西方伦理学,主张把科学理性或科学知识作为通向道德的最高境界的方法与手段,认为对于伦理学来说,科学的理性知识具有牢不可破的工具价值;然而,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伦理学,更相信修身才是抵达道德境界的最好方式,即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二是以德性论伦理学为代表的西方伦理学,更是把科学的理性或知识变成了道德自身,断定关于善恶的真理性知识本身就是一种美德,也就是认为科学的理性知识不仅具有工具价值,而且也具有目的价值;然而,以道家为代表的中国伦理学,却明确主张应把“为学”(知识)与“为道”(道德)对立起来,即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下面分别加以论述。 在如何获得善和德性这个问题上,西方伦理学都把道德律直接作为确凿无疑的命题来认识,并普遍同意道德的获得主要在于完善知识,拥有真理。只要通过科学的逻辑手段,依据同一律、矛盾律等逻辑方法,采取演绎与归纳、分析与综合等方式,就可以解释道德的真理性,从而达到道德的完善之境。所以西方伦理学断言:任何人都不会受到真理的损害,而只会受到他的错误和无知的损害。这实际上是一种道德问题上的科学决定论。 在古希腊伦理学家看来,善必须以真为基础[1] 4。讲究逻各斯的希腊民族力求通过理性的言说来把伦理学的问题谈透彻、说清楚。道德依赖知识的言传身教,没有知识的言传身教就没有德行。人只有具备了有关道德的知识才能做善事,而且人具备了有关道德的知识就必然做善事。知道义务是什么就会有相应的道德行为,知道公正是什么就会做合乎公正的事。有知的人必然择善去恶,知其恶而为之或者知其善而不为是最大的无知。善出于知,恶出于无知。第一个自称为智者的普罗泰戈拉认为,恶的东西可以通过勤勉的学习去掉,善的东西可以通过优良的教育获得,并不出色的人完全有可能通过教育而分享优良的品德,并且受过教育的人一定比那些没有受教育的人品德高得多。苏格拉底认为,人人都希望获得幸福,但许多人得不到,原因在于他们不了解幸福的真正含义,即不具备道德的知识。于是,在苏格拉底那里,知识或理性就成为道德的前提,成为人们获得幸福的关键。任何行为只有受美德知识指导才可能善。一些人做错事,并非自愿,而是无知,良知受到蒙蔽,以至把恶事当成了善事。因此使一切人德行完美所必需的就只是知识。显然,重要的任务在于培养人的理性能力,只有认识了善、理解了善,才能过有德性的生活,“一切别的事物都系于灵魂,而灵魂本身的东西,如果它们要成为善,就都系于智慧。……无可怀疑的美德是由教育来的”[2] 166。苏格拉底甚至强调,伦理学必须寻找关于善的永恒的、普遍的概念和定义。伊壁鸠鲁说:“凡是被判定为最好的行为,都是遵从理性正当地作成的。”[2] 369 近代理性派和经验派伦理学都主张从自然科学的知识论立场出发研究道德问题。只不过,经验派认为,关于善的知识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没有经验就没有知识;而理性派认为,关于善的知识必须建立在绝对牢靠的理性基础上。道德问题的科学解决构成了西方近代伦理学的方法论特征。洛克指出,道德原则不是自明的,需要通过推论、考察才能发现,道德学是一门可以解证的科学。洛克说:“道德学和数学是一样可以解证的。因为伦理学所常用的各种观念,既是实在的本质,而且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可发现出的联系和契合,因此,我们只要能发现其相互的常性和关系,我们就可以得到确实的、真正的、概括的真理。我相信,我们如果能采取一种适当的方法,则大部分道德学一定会成为很明白的,而且任何有思想的人亦不会再怀疑它,正如他不会怀疑给他解证出的数学中的命题的真理似的。”[3] 640~641赫契生也认为,对德行的评价要以善行的数量和这种善行的快乐所普及的人数这两个因素来决定。用数学公式表示就是:德行=善的量×享受的人数。 中国伦理学的情况截然不同。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德治社会理想的获得主要在于修身养性,唤醒每个人的仁爱之心,使他们具有内在道德伦理意识方面的自觉要求。如果人人蒙受善化,就会有君子之心,就会胸怀忠信而力行仁义;否则就会产生邪乱不轨的念头,就会胸怀奸邪而行为浅薄。在《论语·季氏》篇中,孔子提出“修文德”的思想,认为“尚力”者不得善终,而“尚仁”者终有天下。 如果说西方人的科学思维方式本身就要求把一个外在的对象世界摆在主体的对立面去征服、去超越的话,那么,中国人由于没有这种科学思维方式,也就没有了这种向外征服、向外超越的态度,并且还漠视这种“外求”态度。最典型的表述就是王安石在《礼乐论》中所说的:“圣人内求,世人外求。内求者乐得其性,外求者乐得其欲。”所以,与西方人更愿意外求于物,向外用力不同,中国人更多的是一种内倾精神,这种内倾精神讲究内心自觉、洁身自好、反求诸己、向内用力。这就是庄泽宣在《民族性与教育》(1938年)中所说的:“中国民族看重自己,希望了解自己,修养内心,和西洋民族的偏重外界、探究宇宙、控制自然,态度完全不同。” 中国伦理学讲究内心真诚、独善其身、问心无愧。就是民间流传的谚语——“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良心来说话”、“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等等,也能体现中国人重视内心的自省自律与修炼。“修身”是中国伦理学的关键概念。这一概念强调人的内心修炼是道德的起点,保持内心的赤诚是道德的归宿。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伦理学走的是修身养性的道路。孟子坚持人性本善,只要倍加爱护,就能保持仁义,培养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荀子坚持性恶论,但同样认为必须以修养改造本性,积善成德。《中庸》强调,“修身则道立”。《孟子·尽心下》说:“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礼记》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道德经》第54章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至于如何修身?孔子主张“内省吾身”、孟子主张“反求诸己”、老子主张“致虚守静”、庄子主张“心斋坐忘”、荀子主张“以道制欲”……都是通过用内在的心性之理去排除个人欲望的干扰,以达到人心一抹平的清静和虚静,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或“率性”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