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07)03—0041—03 自古以来,关于人性本原问题一直在争论。主要观点有:性本善论、性本恶论、人性超善恶论和人性无善无恶论及人性有善有恶论。笔者认为,我们可否不要追究人性的本源,而主要研究它的归宿呢?人性本善未必正确,但人心向善则被普遍认同。在人及人性的终极目标上,似乎大多数的思想家也都同意人类始终是走向至善的。我们用至善来表达我们对这种最好的或最理想的善的界定,即:至善自然就是最好、最理想的善。无论人之初是怎样的道德状况,在我们步入了社会化的进程中,我们形成了善恶的观念后,我们须要彰显善、抑制恶,故我们人类的社会、我们社会里的圣人和贤达就自然要倡导善,并希冀使其达到极致——最好、最理想的善——至善。因此个人要通过不断的修为做到至善,社会要求群体道德最终归于至善,宗法理论和人类倡导者——思想家们,也希冀并劝慰人们达到道德上的至善,至善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终极道德理想或目标。 一、至善是个人道德体系的全面完善 什么是至善?对至善的理解可以有多重角度,但从其抽象性来看,一个事物的善在于它特有性质的实现,每一种生物的目的或目标是要实现它那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殊本质或使之明显起来。人的特殊本质不单纯是有肉体存在,或带有欲望的感觉,行使植物和动物的职能,而是有理性的生活。因此,人的至善是全面和习惯地行使那种使人成为人的职能。 那么,一个人应当怎样完美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而全面地完成自己的职能呢?贺麟先生给自我价值得到完全实现的人下的定义是“人是以天为体,以物为用的存在”[1]。并指出这里的天指人所企求的最高模范的人格,最高的价值。因此,人除了要知人本身以外,还要知天知物。因为正如席勒所说“人生反而被人生所遮掩住了”[1]。只有全面了解大千世界,才能真正体味人生的真谛。一切水流花放,日移月运,都莫不可以帮助我们对于人生的了解。所以要想完善个体的道德,首先就要超越自我本身。而中国哲学中先天发育不全的自我意识、个体意识却一直受到压抑与扭曲。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极少彰显独立的自我意识,孔子所谓“仁”,从字形上说“从人,从二”亦即“二人为仁”。若是孤独一人,则没有行善的机会。那么,究竟什么是善呢?台湾的傅佩荣先生给善下了一个定义——“善是人与人之间适当关系之实现。”[2] 同时,他批驳了传统的性本善的观点,提出了人性是向善而非本善,若要实现人之向善本性,就须努力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既考虑自己的感受,又注意对方的期望,然后选择的行为方式,虽不中亦不远矣。即所谓“强恕而行,求仁莫尽焉”[2]。此处的“恕”字,从字的结构上看,是由“如”和“心”两个字组成的,似乎确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之意。 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强调要加强对道德人格的塑造,它使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对道德人格的至善追求,也是对人生幸福的追求,在人短暂的生命里,幸福与不幸如影随形,当面对不幸的时候,是就此沉沦,消极对待命运的摧折,还是用自己的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直面人生不幸的痛苦?不幸是不能被绝对躲避的,先天的残疾、飞来的横祸、疾病染身可能在人生的某个时刻强加于身,躲避是无用的,消极以待只会让不幸的人生更加不幸。痛苦是人生的炼炉,而不幸则是人生的炼狱,在不幸和痛苦中以自身的积极努力,去改变人生的逆境,去争取人生的幸福实现,这才是积极的人生。人们必须对不幸有正确的认识。人生是在痛苦中磨砺,在不幸中求得幸福,在不圆满中获得最大的圆满。孟子曾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逆境既是人生所不可避免的,又对人生存在具有意义,身处逆境可能是不幸的,但却未必是绝对不幸的,关键就在于人自身的自强不息。 因此,儒家的传统价值观认为,个人的道德完善经历三个阶段:一是以自我为中心,顺着本能的需要,表现为生存与发展;二是注意自我与他人的互动,讲究礼法与情意;三是超越自我,走向无私与至善。 在第一阶段,仅要求“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要人们都接受教化。孟子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禽兽”(《孟子·滕文公上》),指出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在于“教”。第二阶段则强调人与人互动时,不能没有行为规范,最基本的要求是法,较高尚的安排是礼,因此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篇第十二》),且要最终做到无私。而从无私达到第三阶段的至善,则不再局限于人的世界,而是把天万物连贯为一个整体,首先达到孟子所谓“君子”,“君子所过者化,所从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进而经过不断修为,最终达到《易传》所说的:“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个体至善目标,实现个体“至善”,在此基础上,以“齐家”为起点,由家及国,达到国治、天下平,从而实现社会“至善”[2]。 二、至善是社会道德体系追求的最终归宿 那么到底什么是“至善”的社会?有没有“善”的绝对标准呢?有人认为,我们看社会风俗,不是人人尽为之、习以为常,而是看是不是和谐了、圆满了。这就是“善”的绝对标准。但是正如恩格斯曾经说过的,历史跟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的状态中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至善的社会、至善的“国家”——这都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而我们为什么不能达到这样至善尽美的境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