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的知识场域与现象学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慕义,东南大学医学人文系,江苏 南京 210096   孙慕义(1945-),男,东南大学医学人文学系教授,台湾辅英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生命伦理学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学科,研究者还要做许多重要的工作。目前,生命伦理学研究中首要的是对相关知识、基本概念、语词的统一,诸如对生命、医学、疾病、死亡等确立生命伦理语境下的认知,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应该挖掘所有人类的理性遗产和文化资源,建立和构建生命伦理学理论框架和体系,从而解决对具体生命伦理问题和现象评价的困难。生命伦理学存在一个多维的知识场域,揭示、解释和勾绘这个场域,对生命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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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115(2007)01-0044-06

      生命是躯体、精神与灵魂的三种意义层的统一,而不是三种序列;生命的统一场域是生命原体、相关体和文化体的现象的语言以及行为的现象;只有综合所有学科的有关理论和研究方法,才可能确立生命的问题。生命的道德哲学问题是研究生命至善主义的学问,而应该考察生命延异或变化过程中的恶伦理与伪知识,同时凸现维护生命的正义、健康的价值、幸福的感受以及由此构建的物质需求文化、经济秩序等。

      只有躯体的具体的现实存在与精神的虚拟世界非具体结构合为一处时,才使所谓人文行动成为事实,成为一种能被人认识的生命的存在的推动力量与活动力、变化力;变化是我们选择世界和机遇的最重要因素。在医学的伦理运作、程序和人文世界结合起来以后,人的现实性才有可能被显现价值或功能,也才会被赋予神圣的意义

      医学、心理、生理、生物化学、脑神经组织、物理问题和精神、社会、经济文化的问题,既是现实的,又是虚拟的,这种虚拟是事实的虚拟,而不是非现实的纯粹的虚拟;因此,它们(即灵魂)所指涉的宗教和由语言构造的历史是具有人文意义并可解释人的问题的,它可以引导我们从自觉地研的出发,逼近人的结构,使躯体、精神和灵魂成为能被我们认识的三种意义层,而不是三个层级;由此建构的生命的统一场域,就是可靠的,就是有医学人文性的最终人的概念。

      一、生命伦理学中“生命”的语义、哲学与现象

      对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的认知常常存在误解,因而贻误了生命伦理学的学科建构和基础研究。这个语境中的“生命”有五层含义:蛋白质与核酸之人的生命-自在与物质的(物之理与化之理);肉身之人的生命-自然与生态的(生物之理与生化之理);精神之人的生命-思想、欲念与人性的(心之理与性之理);社会之人的生命-经济、关系与劳作的(伦之理与法之理);灵性之人的生命-觉悟的与宗教的(神哲之理与神灵之理)。

      医学或生命科学的基础来自于生命,生命存在着一个统一的场域。人的生命包括生命原体(本原身体)、生命相关体和生命文化体三部分。生命原体(本原身体)是:物质的(分子生物学)、组织与生物化学的、生理的、大脑、心理、负载精神世界、新陈代谢(熵增)、生殖、衰老、疾病、残疾与死亡等;生命相关体是:社会、经济、国家政治、权力与制度、政策、伦理与法律、战争等;生命文化体是:哲学、语言、文学艺术、教育、宗教、科学等。

      今天我们必须恢复与发现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学术个性与生命观,而是我们对生命伦理学知识和文本的理解、支配着它的关注点——亦即文本力图回答并不断地向它的解释者与听众提出的问题;只有我们被主题推动着、在主题所指示的方向上作进一步询问时,才会出现真正的对话;真正的对话必须建立在语义与情感的真实认知的基础上,否则就是语言和价值的浪费。关于生命的道德哲学的提问总是包含对于可能性的揭示与追踪,并同时不断发现,如此即使悬置了文本或读者的最终确定性,我们还是能够超越文本的历史视域,与我们原有的视域融合,从而改变我们、改变伦理学、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与生活;我们必须参与作为一种运动的不断理解的生活,从新的语词开始,我们才能够接近真理,和我们最初企盼的那样;若存有对比之相似的可能,人创造的“上帝”的绝对中就类比于生命的有限之中;生命是行动之结构空间与行动的时间序列与形式,生命既是个别又是整体,生命的充实是形式的内容与血液,它们承载生命;对比研究可以透悟生命本原;人享有的主要是精神和信仰的生命。

      二、生命伦理学中“医学”的语义、哲学与现象

      为回答什么是生命伦理学,除对生命概念的清整外,还必须矫正对“医学”的理解。健康与疾病是以以上五种生命属性为基础的,那么,医学和生命的道德哲学应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做什么?

      与生命伦理学密切相关的是医学哲学,医学哲学的研究范畴是:医学(人与人的生命)认识论——观念与形式;医学(人与人的生命本体论——始因与本质;医学(人与人的生命)价值论——意义与目的;医学(人与人的生命)方法论——操持与策略。

      有了以上的论证,我们就可以用医学人文学对医学定位:医学的本质是科学;形式是技术;角色是伦理学、心理学、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其本体与存在或是哲学、或是神学的。因此,理解和解决医学问题,必须通过研究:生物(人与生命)哲学;精神哲学(心理学);医学与生命领域的经济哲学、道德哲学、方法学、科学意识和技术哲学、管理哲学、语言哲学、艺术或美的哲学、历史或未来哲学等。把握生命伦理学,还必须对健康与疾病界限进行正确地理解,如何把握健康和疾病的界限,其实是个哲学问题,以下的几种区分均存在诟病:健全与不健全;稳态与变态;完整(完美)与缺陷(不足或过度);常态(均态)与非常态(偏态);功能均衡与偏离;那么,如何理解生活风格的个我化、癖趣放纵与节制过度?类似李叔同式的或俄罗斯“圣愚”那样的苦修主义者,是文化病态吗?能够作为疾病?这是个宗教心理、道德哲学难题;应该作为生命伦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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