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焦国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总是要集中地表达一定的基本价值理念,并把它作为自己的旗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包含着三个核心价值理念,这就是“人本”、“公忠”、“和谐”。它们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凝结,体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意志和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它与西方以个人主义和基督教为思想文化基础的“自由”、“平等”、“博爱”形成鲜明的对照,具有本质的不同。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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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7)01-0008-05

      所谓价值观,是一个人或一个社会集团对于事物价值的基本看法和系统观点,是一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价值追求的指导性观念。每种成熟的价值观总是由其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的构成部分,而价值观的核心价值体系总是要集中地表达一定的基本价值理念,并把它作为自己的旗帜。

      资本主义把“自由、平等、博爱”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理念,并以此为旗帜号召民众,打破了中世纪封建主义的黑暗统治,赢得了大半个世界。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是什么?我认为,它就是“人本、公忠、和谐”。这三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凝结。同时,它又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意志和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它比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博爱”具有更为远大的未来。

      一、“人本”的价值理念

      “人本”是“以人为本”的简称。它的思想渊源极为悠久,内涵极为丰富。它的意义可以从与“神”相对的意义上去理解,可以从与“物”相对的意义上去理解,可以从与群体生活相联系的意义上去理解。它在历史上曾经以关注人的生存、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面目出现,具有抽象的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特点。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本”的实质含义就是“以人民为本”。

      其一,在与“神”相对的意义上,“人本”意味着人从鬼神的奴役、从大自然的奴役下的解放。

      人类社会早期,人自身力量的弱小,知识的贫乏,思维的幼稚,使人对外界充满恐惧。在大自然的淫威之下,人形成了一种类似奴仆般的卑弱心理。万物有灵的观念和对神的崇拜观念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占据着人的头脑。在中国,崇拜天地、孝事鬼神、占卜决事的习俗曾经长期存在。直到殷商时期,人们还以为人的幸福是由鬼神赐予的。人为鬼神献上的祭品愈是精美、丰厚,鬼神就愈是高兴,其给人的降福也就愈多。在安阳殷墟西北冈的商王室的祭祀场,曾多次用人作为牺牲来进行祭祀。根据1976年的考古发掘,其中用人牲最多的一次竟达339人[1],这真是一场人肉的盛宴!殷商人以鬼神为本,当然就要把人作为手段和牺牲。这一时代是人对鬼神摇尾乞怜的时代,是善恶颠倒的时代。

      随着人类力量的逐渐强大和文明的进化,人对天人之间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接近科学,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也不断得到提高。老子提出:“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2] 荀子说:“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3]《礼记·礼运篇》更提出“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把人的地位提高到可以与天地鬼神相并列的程度。孔子则真正地确立了人本的处世哲学。他提出了“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的人本主义思想,从而为中国两千多年来的主流文化确定了基调。孔子所树立的人本主义思想,内在地包含着“仁爱”的思想。儒家把“仁者爱人”的观念一以贯之地渗透到整个思想体系之中,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看成是行仁的次序。在儒家看来,人世间的所谓“道”无非有两种,即仁与不仁而已。“仁”是善道,与之相反的“不仁”是恶道。善道“仁”是以人为本的、与人为善的,而恶道“不仁”是拿人不当人看的、与人为恶的。

      其二,在与“物”相对的意义上,“人本”意味着重人轻物和以义制利。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物”是为人的养生、为人的幸福服务的。古人强调“因民所利而利之”,使“物”为生民的需要和幸福服务。儒家一贯主张要把义放在第一位,把利放在第二位,以义制利,以义导利。所谓利,就是要使“物”成为民生、民安的有利条件。所谓义,就是人们对“物”的获取和占有符合一定的规范和一定的限度,使人的需要的满足和“物”的再生相持而长,欲不穷物,物不屈欲。不以外物和利益伤害人的正常生活,特别是不使其伤害人的精神生活,是儒家的一贯主张。

      在主张人本物末的观点方面,中国的道家学派走得最远。道家学派主张,凡是有害于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事物和利益,都应当在抛弃之列。道家学派的杨朱坚持“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凡是有害于生命和自由的外物一概弃之如敝屣。不为外物所控制,是道家的基本观念。

      其三,在与群体生活相联系的意义上,“人本”观念所强调的价值序列是:构成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的全体成员是本,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次之。构成群体的全体成员的幸福,是它的基本价值指向。

      在这方面,“人本”问题涉及普通人与管理者的关系,涉及人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以及人与群体的价值标准和价值理想的关系。在历史上,这一问题与社会集团和阶级的统治密切相关,因而与之相关的价值观念比较复杂。一方面,许多思想家从理想的方面提出了至今看来仍是杰出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们在实践操作的层面上又常常否定了他们在思想观念上认同的价值理念,而提出与之相悖的价值观点。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与社会群体生活相联系的人本思想表现为“民本”思想。《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到了孔子那里,“仁政”成为与社会群体政治生活相关的人本思想的标示。孔子提出,仁政的基本运行模式应该是领导者率之以“正”,对民众“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君子”尽职尽责地谋义,“小人”自由地谋利。仁政的最高境界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让社会群体中的所有人都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在这里,应该特别指出,以往许多人对于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句话都不得正解。这句话的意思并不像人们惯常理解的那样,是所谓凡喻于义的是道德上的君子,凡喻于利的是道德上的小人。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君子和小人主要是从社会名分或名位上说的,主要是一种事实描述而非道德价值的判断。它的意思是说:管理是君子的事而非小人的事,居于社会管理者地位的大人或君子所晓得和追求的是自己分内的应该(义),居于被管理地位的小人或小民所晓得和追求的是切己的利益。一个群体或国家的政治是不是仁政,关键是要看管理者能不能以民为本,能不能使广大民众得到实际的利益和幸福的生活。孟子进一步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4]。这一思想所指示的价值序列是很明显的,这就是:组成社会群体的所有成员是本,社会群体(国家)次之,而社会群体的管理者是末。如果一个统治者是危害共同体全体成员利益的人,那他就是独夫民贼,诛之并不是犯上作乱。荀子也讨论过君主的资格问题,他提出,“君者,群也”,“善群者为君”,即能够给群体带来利益和好处的人才有资格做君。儒家的大师们毫无例外地都坚持了人本主义的政治立场。然而,在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作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维护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其价值观念也在实际上转变为以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本。它的具体表现,就是把维系封建社会秩序的“三纲五常”看成是“天理”,让人们为了这一“天理”而放弃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追求,为了这一“天理”而去灭本来少得可怜的“人欲”,结果使人成为伦理戒条、价值标准的奴隶。在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封建价值观念,无数人的幸福被扼杀了。正像清代戴震所深刻指出的,“天理”成为杀人的工具。到封建社会晚期,原始儒家的人本观念已经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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