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1—0009—05 “中和”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中华民族特有的道德哲学和生存智慧。它所蕴涵的目的善和手段善,在理论上能促进伦理学创新;在实践上有利于和谐文化建设,对巩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中和”思想的伦理内涵:目的善和手段善有机统一 从字面看,“中和”由相对独立的“中”和“和”两个字组成。《说文解字》对“中”的解释是“内也”、“正也”。前者指“喜怒哀乐之未发”(《礼记·中庸》)的“不偏不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状态,这是本体意义上的“中道”。后者指“发而皆中节”(《礼记·中庸》)的“无过无不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状态,这是方法论意义上的“适中”、“时中”。《说文解字》对“和”的解释是“相应也”、“调也”。前者指声音相和,后者指五味调和,二者共同的特征是“和而不同”,是不同元素相配合的矛盾均衡状态,是多样性的统一。 从实质看,“中”和“和”所具有的基本含义正好表明,“中和”是目的善和手段善的有机统一。“和”作为价值观,表征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它所具有的和谐、协调、平衡、秩序、协同、和合性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和追求,这种取向和追求对人类而言,是终极意义的“至善”;“中”作为方法论,表征事物存在的最佳结构、最佳关系和最佳行为方式,是中华民族建构和协调主客体关系的最一般方法论原则。中国传统的“中和”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对中间的命中,在过度与不及两种恶之间”。即所谓“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1] 不谋而合。“中和”思想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伦理内涵。 作为目的之善,“中和”蕴涵的价值目标是追求人、自然、社会、民族、国家等各要素之间的和谐统一。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传统中和观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天地万物与人的本性具有内在统一性。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张载也说:“天人之本无二”、“天人不须强分”,因为“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天地自然是人与万物的父母,天地人同处宇宙中,天地之性即人类之性,人与万物同源,人与万物一体,所以,二者应和谐相处。《周易·乾·象》中曾言:“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亦即只有保持天时节气的中和状态,才能化生万物,使天地自然呈现出美好、安宁的祥和景象。同时,人类还要“明于天人之分……不与天争职”,(《荀子·天论》)须“仁民爱物”,即与自然和谐相处,从而“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 追求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和谐。孔子的学生有子在阐述孔子的思想时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孟子也清醒地认识到人与人和谐的重要性,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在古代,这种人与人的和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家庭的和谐,子思引证《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孥”,认为家庭和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强调秉承“尚中贵和”、“和而不同”的基本原则,实现人际关系的一致和谐。三是人与社会的和谐,意在各安其分,各尽其责,如周敦颐所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通书·礼乐》)传统的中和之道还强调人与自身的和谐,尤其重视人内心的平和,恰如董仲舒所说:“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和平而不失中正。”(《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追求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和谐。在处理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关系时,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依据中和之道,提出了“协和万邦”的价值目标。《尚书·尧典》称赞尧时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可见。尧的德行在于能“协和万邦”,协调国家矛盾。促进民族融合。孔子曾听说季氏要攻打颛臾,就劝季氏家臣冉有和季路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可以看出,孔子认为统治者不应过分忧虑财富的不够和人口数量的不足,而应忧虑财富的不均和民心的不安,并指出只要修治礼乐、文德并用,就会实现民心安定、社会和谐。 作为手段之善,“中和”思想内涵着一套以仁守中、以义时中、以礼制中、以智执中的“致中和”方法。 存心守仁,自然中节。“仁”是守中的根本。《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这种“不偏不倚”的“中”,有其活水源头,这个活水源头就是“仁”。仁是心本来的德性,孟子称之为“善端”,王阳明称之为“良知”。“心作为仁之体,只有保持自性明觉,毫无私欲之萌,才能与仁合一,求得理得心安。”[2] 25“仁”与“中”异名同实,都是指心理的归寂、平衡状态。人只要时时保持这种平常的心情,循守自然的法度,即存心守仁,就能自然中节。朱熹曾引程子的话说:“仁者,天下之正理,失其正,则无序而不和。”儒家认为这种使人不失其中的“仁”就是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于施人”。(《论语·卫灵公》)儒家认为坚守忠恕之仁,能推己及人、不偏不倚,就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