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506(2006)10-0007-05 从古到今,人们不遗余力地追问着有关人的本性、人生价值、人类命运的终极问题。这些属于伦理学或道德哲学范畴的问题,潜在地设定了人生和人类社会有一个总目的、最终价值目标,即至善。历史证明,人类的活动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或背离或趋向于这一目的。今天当我们回过头来审视前一段刚刚走过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就会发现,经常重温一下自古以来先人们对至善目的的思考,不断更新其认识,并拿它与我们的现实行为相比照,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可以使我们不致迷失,对走过的弯路随时归正,并更加明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人怎样才算过着一种好的生活,怎样的经济和社会行为才是正当、适宜的。 一、何为“至善” 古代西方哲学家对此曾作过许多深入的思考。亚里士多德认为,“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因此“善是一切事物所求的目的。”“一个奏笛者,一个雕刻家,或任何技艺家,或任何有一功能或活动的人,他的至善和优点,就在于他的功能上。”[1-1]如果能有效地发挥存在于人天性中的那些功能、潜能、力量,并将其充分发挥到极致,发展到优异,臻于完美、成熟,那就是合于人本性的生活,就是最善。也就是“生活得好”或“行得好”,即幸福。“至善即是幸福”,是指世间最优美、最高尚、最快乐的事情,此时其性质都得到实现和满足。 问题在于,每个人都想获得幸福,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各个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都愿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努力达到人生各方面的优异和完美。而且,每个人的要求都应受到同等尊重。可是社会资源、机会、条件相对于所有人的需求来说总是稀缺匮乏的。那么,社会如何在总体上比较均衡地促进每个人的幸福和发展,而不致发生个人利益之间的严重冲突,使一部分人的幸福和发展损害、压抑另一部分人的幸福和发展(哪怕是大多数人损害、压抑了少数人),或者一代人损害以后世代人的幸福和发展,这就成为整个社会伦理至善的总目标。另一个严肃而重大的课题是:如何使人的各种需要和能力都得到实现或发展,如生存、安全、健康、便利、亲情、教育、工作、权利、才干、休闲、审美、思考、品德、情操等等,都能够处在和谐共进、互生互长的状态中,而不是在实现某些需要或能力的时候,压制、破坏了另一些需要或能力。不仅个人的发展应如此,整个民族和全人类的发展也应如此。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从这一意义上理解和定义至善的,他认为,把一切都作最佳安排并且把每一特殊事物都安排在最好的位置上,把世界万物安排得如此合理,如此井然有序,是极其美好的,这种状态就是至善。他还发现,能够这样主宰万物,真正包容万物并将它们连贯起来的是一种神圣的力量,这个力量就是善。善,既是存在于宇宙之中的万物的原因,又是存在于人自身、人的心灵中的一种能力,也就是人的德性。[2]因此苏格拉底指出,要想寻求万物的原因,理解世界的合理秩序,要紧的是“认识你自己”,研究和解决人自身的善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最后也将他的推理落在了人区别于植物、动物等生命的最特殊的功能:人的幸福和至善就在于“心灵合于德性的活动”。 总之,至善的伦理秩序意味着,世界万物都包容和贯穿在一个和谐的秩序中,其中每一件事物或生命都没有受到损害和压制,都恰到好处地发展了本性和潜能。并且,它们之间处在一种互助互益、相生相长的关系中。这一最佳的至善状态对于宇宙中每一成员来说都是最公正、最正义的,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和造福于每一成员。对于人类而言,伦理的至善就意味着,人与人、人与万物的和谐相处,共同繁荣;人自身各种潜质潜能的全面发展、共同完善这两大目标的实现。从个人方面看,至善就在于适合人本性的生活、在整体生活方面取得优秀、善于塑造心灵与世界的和谐秩序。从社会方面看,至善就在于能够为每个人的各种优良品性和潜能都得到充分发展而创造条件,并使所有人的各种优良品性和才能处于和谐关系及持久发展的良好状态。 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具有极高的彻悟力和大智慧,它不仅注重同时代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也考虑到世代之间关系的和谐,不仅注重人与自己生存环境中直接相关的各种事物的平衡和谐,甚至考虑到人与间接相关的宇宙大家庭中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因素的总体和谐。把人与天、人与物的关系都纳入统一的宇宙大化秩序之中。《易经·序卦传》中曰:“有天地而有万物,有万物而有男女,有男女而有夫妇,有夫妇而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就是说天地、万物的秩序产生于人类社会关系之先的无限广大的秩序,她稳定而有序,万物循其而消长,她产生和规定了人间的秩序。人类社会必须顺应、服从宇宙的秩序,依照她去制定人间的法则;人类也只应在顺应大宇宙运行规律、与大自然相宜相安的前提下,“参赞天地之化育”。只有这样才会有身心的健康、社会的昌盛、物质的繁荣富饶。在如此广大的视野中,中国古人把天、人、物和谐相处,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繁荣看作是“天道”、“天理”。在他们心目中,能够跳出人世的局限,效法“天道”、“天理”,把人生放在宇宙总体和谐关系中去把握,才是最理想、最合理的伦理秩序,才是理想的人生,也才是人所能具有的最广阔、最深远的智慧,和包容天地万物的至高无上的大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