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自己的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视域,是其得以诞生与发展的历史起点与理论归宿。依照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任何社会现象无不源自于人们的现实生活,看似独立玄深的精神现象亦复如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意识在任何时期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随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这一思想提升为自己进行理论研究的方法论。他说:“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综合构成……现实基础。”[1](P32)马克思上述经典论断突出地强调了一切社会关系及其特性的形成、一切复杂的社会意识现象都必须置于“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来加以审视,才能从本质上得到说明。这样,“人们的现实生活”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视域,就从根本性上标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旧哲学和当代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分野。 海德格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段阐释。他说:“现今‘哲学’满足于跟在科学后面亦步亦趋,这种哲学误解了这个时代的两种独特现实:经济发展与这种发展所需要的架构。马克思主义懂得这[双重]现实。然而他还提出了其他的任务:‘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让我们来考察以下这个论题: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之间是否存在着真正的对立?难道对世界每一个解释不都已经是对世界的改变了吗?对世界的每一个解释不都预设了:解释是一种真正的思之事业了吗?另一方面,对世界的每一个改变不都把一种理论前见(vorblick)预设为工具了吗?]”[2](P52)在此,海德格尔把“解释世界”作为改变世界的一个内在环节,甚至把“解释”世界的理论活动本身也视为改变世界。我们认为,他并没有把握住马克思这一格言式论断所蕴涵的深层含义。在我们看来,马克思所说的“哲学家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不仅表达了他对整个哲学史的通达理解与性质评价,而且他根据哲学的运思与价值指归将哲学划分为两类——即“解释世界”的哲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并定位自身的哲学是“改变世界”的哲学,这样,马克思对自身哲学达到了高度自觉,实现了哲学观的根本转变,生成了新型的哲学——指向“现实的生活世界”,以“改变”现实生活为归宿,从而真正走出思辨哲学,实现哲学哥白尼式革命的含义。 以“生活世界”为理论视域,以改变“现实生活”为其价值目标,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底蕴。为了使这一理论意象更为清晰地展示出来,需要深度剖析马克思根据“现实生活”对哲学所做的两类划分——“解释世界”的哲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通过揭示这两类哲学的原则差异,深刻地展示出马克思哲学以“生活”为其理论视域的本质特征。 第一,“解释世界”的哲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具有本质不同的立足点。马克思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3](P57)。在这里,马克思简要地勾勒两类哲学的现实基础的本质差异性,突出马克思哲学——新唯物主义不仅是对“旧的生活世界”的扬弃,而且是立足于新生的“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面向未来生活生成的哲学,这样,马克思哲学就超越了缺乏历史维度、局限于不变的现存社会的旧哲学,直接表达了马克思哲学在新生活的生成中显示其价值指向与理论生命。 第二,“解释世界”的哲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中的“世界”具有本质差异性。在“解释世界”的哲学框架内的“世界”是一个多样化的、因不同的哲学家的个性差异而具有不同内涵的“世界”。总体而言,这个“世界”就旧唯物主义哲学家而言,是一个大全的宇宙,是一个外在于“现实生活”、可直观的“世界”;就唯心主义哲学家而言,它是一个独立的精神王国或抽象的概念王国,是“现实生活”的“母体”与原初的世界;而“改变世界”的哲学中的“世界”则决不是抽象的,在你、我的生活之外的,而正是你、我置身于其中的“关系世界”、“世俗世界”,即你的或我的“生活世界”。这个“世界”也就是哲学真正发挥与实现其改变功能与价值的“罗陀斯”! 第三,“解释世界”的哲学与“改变世界”的哲学在“生活观”上具有不可通约,从而体现出两种哲学不同的价值立场。虽然马克思哲学正是在否定性地超越旧的哲学传统基础上生成的,但马克思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理论立场与价值原则决定了它对决不是以制造种理论范式或理论方案来包容、来统摄感性的现实世界,从而以现实生活进行理论的阐释作为其终极目标。在此,通过揭示“解释”一词的本质含义,才能使两种类型哲学的本质分野得以澄清。在“解释世界”的哲学中,“解释”并不仅是指知性意义上的认知、理解与说明,而是对现实世界的“辩护”而进行的保守性“佐证”,这样,“以往哲学家以不同的方式”,即建构不同的理论形态,其根本的价值无外乎都在或强或弱、或直接或间接地对“现存世界”进行抽象,抽出一个理论原型或模型来,然后再利用这一模型或原型去比照那个“世界”。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从整体上来看,都具有同一“解释”特征,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的哲学家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这样,“解释世界”的哲学将建构纯粹的哲学理论体系作为其终极目的,因此始终没能走出思辨哲学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的基地”,本质上是“作为哲学”的哲学。从这意义上来说,在“解释世界”的哲学视野中,“改变”也就丧失了现实基础与必要性。由此,理论的玄妙性与现实的顽固性形成鲜明的差异。而在“改变世界”的哲学架构内,“解释”并不是静态地认识,而是从未来性的视角对“现实生活”进行批判性的审视,厘定“现实生活”的生成前提、本质内涵、内在矛盾,以及发展的现实可能性等,这样,“改变”也不是简单地施于外力而使现实生活发生变革,而在于掌握现实生活自身的矛盾,促使现实生活的自我否定、自我扬弃与自我超越,一句话,遵循现实生活的自我否定性逻辑,历史地使现实生活发生有利于人的解放与自由的发展。而马克思哲学中的“改变”的内容,即“世界”的内涵即是“生产关系”,对此,海德格尔做出了恰当的判断。他说道:“在马克思那里谈到的是哪样一种改变世界呢?是生产关系中的改变”[2](P52)。这样,作为“改变世界”的哲学,将哲学批判指向现实“生产关系”——“生活世界”最为基础的内容的变革,标示出马克思哲学显著的精神倾向与理论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