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继承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同志“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前提下,总结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经验教训,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适应世界政治经济变化的潮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就必须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的思想内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效接受人民的检验。 一、“以人为本”的哲学渊源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基本原理提出来的。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思想原则,有着悠远的哲学渊源。《管子·霸言》说:“夫霸主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1]“以人为本”第一次被提出,不过当时是指统治者建立霸业的一种手段,同《书经·五子之歌》上讲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相近。这里讲的“以人为本”不是关于人的目的性,价值性的命题,而是一种工具性、手段性的命题,具有“民本”(人本)其表,“君本”其里的含义。正因为这样,在我国思想史上时断时续出现的“以人为本”、“人为贵”(《考经·圣治》)和人为域中“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之一(《老子·二十五章》等人的价值观的思想影响并不大,未能形成人本主义的系统思想。而影响比较大的,则是儒家人文伦理学说中的民为邦本的思想。孔子主张重民、富民、教民,在“民、食、丧、祭”中将民列为首位。孟子提出了影响中国几千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等著名观点,成为历代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座右铭。荀子提出“君者,舟也;蔗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这一君舟民水的比喻影响深远。北宋张载宣传“民胞物与”的思想;明代朱熹认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在这种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熏陶下历代贤明君主几乎都把重民亲民、恤民养民作为基本的统治思想,“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都是这种民本思想在安邦治国中的运用。可见,民本思想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系统而丰富的理论存在,而是已经被封建统治者付诸了治国实践。 在西方思想史上,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同样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古希腊的普罗泰格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强调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充分肯定了人的地位和主观能动性,主张哲学应由以自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这是有关人本观念的最早表述。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把哲学的研究方向转到人的问题,使哲学从天上降到人间,成为西方人本主义的始祖。英国学者阿伦布洛克在《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指出:“古希腊思想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在于它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在西方中世纪,哲学成为神学的婢女,人的地位被神所演没。到了近代,以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为标志的欧洲文艺复兴,把人对神的崇尚,转向对人的崇尚,从而实现了以人为本的飞跃。文艺复兴,从根本上讲,是在资本主义兴起的条件下对古希腊罗马哲学中以人为中心思想的复兴。培根对人的价值进行了高度的评价,认为人是万物的主人,可以驾驭自然,征服自然,人就是人的上帝。笛卡尔强调理性,把理性看作人的最高存在,从此证明人在世间不可取代的地位。康德系统论证了人的主体性、人在世界的中心地位,指出人为自然立法,自然围绕着自我这个中心旋转。费尔巴哈指出:“只有人性的东西才是真正的东西,因为只有人性的东西才是真正有理性的东西,人乃是理性的尺度。” 马克思继承了以往哲学史上关于人本思想的积极成果,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体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就是一个有规律的人的创造性实践过程。人不仅创造了世界和历史,也创造了人自身,“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人的创造性本质的存在,确立了人在世界的地位和作用,也直截了当地表明人的世界和历史是要以人为本的。历史进步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的过程,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马克思从人发展的角度把社会进步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以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二是以物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三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之上的自由个性阶段。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思想,即共产主义。马克思认为在每一个阶段,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都是相联系的,即只有当社会发展达到某种全面性的时候,人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崇高理想,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渊源。 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地位,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准确地理解以人为本。 科学理解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弄清楚以人为本中的“人”。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当是具体的人,历史的人和社会的人。所谓“具体的人”其含义有三:一是有“生命的个人”、“有血有肉的人”、“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是“全部人类活动的第一个前提”[3];二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人”,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特别是一定经济关系中的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社会的本质”[4];三是在阶级社会中,人是作为一定阶级和阶层的成员而存在,而活动。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的这种理论,我们强调以人为本的“人”应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制定发展战略、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5]。 科学理解以人为本还应把握以人为本中的“本”。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理论,我们强调以人为本中的“本”具有三层含义:一是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主体性,人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责任的主体。二是人是一切事物的前提、根据和最终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恩格斯曾回顾说:“马克思首先发现的是历来为纷繁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那就是人们首先必须解决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主义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经典性的著名论断在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上对以人为本的思想做了最根本的规定和最有力的说明。第三,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相对于人作为手段而言,以人为本更强调人是目的,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