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笔谈)

——2.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先进的社会主导力量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剑杰(1935- ),男,江苏海门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江苏省哲学学会副会长。

原文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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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以后,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同,激发起理论界的研究热情。《决定》提出的许多原则有着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我个人关注的是三个“导”的问题,即: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引导”。三个“导”的共同点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阶层、价值取向、思想理论多元化的矛盾体系中,必须有一种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反映中国社会进步方向的政治的和思想的力量去主导,才能把一个包含无数矛盾的社会总体,引入和谐社会的轨道。

      一、先进的社会主导力量是历史地形成的

      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多元性与这一社会中先进力量的主导性是一个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重大的社会关系。这里,可能发生两种片面性:一种,强调社会的多元性,否认先进社会力量的主导性,使社会的各元之间发生无序冲突,社会长期处在混乱状态;另一种,强调社会主导力量的作用,忽视社会多元性的客观存在,使社会主导力量蜕化为高踞于社会之上的管制力量。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导力量是历史地形成并发展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依靠和团结全国人民,通过正义的民族解放和人民革命战争,推翻反人民的统治势力,争得民族独立和人民民主,建立新的中国而取得的。这是人民的自觉选择,也可以说是战争上和“国统区”人民“用脚投票”产生的结果。这种执政地位,又是通过克服前进过程中“左”的错误,重新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改革、开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而获得人民承认并得到巩固的。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建立和巩固,社会主导地位的形成和发展,是同它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分不开的。我赞成毛泽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判断:“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1]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还不是“指导思想”本身;它的基本原理必须与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结合,实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才能对中国人民的实践发挥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原创形态是邓小平理论,后继形态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有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这些理论同广大人民的生活和命运紧密相连,得到他们心悦诚服的拥护,才对当代社会实践发挥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作用,是从两个方面去发挥的:一是以它的科学性,回答和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的问题,使发展的实践合规律地展开;二是以它的价值性,回答和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导向问题,使人民的实践合目的地展开。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属于后一方面,并且以合规律发展为前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经济关系、社会阶层、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在这样的条件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将凝聚人民的力量,共同奔向民族复兴、社会现代化的目标。

      二、先进社会力量的主导地位的形成、巩固和发展离不开民主

      一些学者质疑中国社会主导力量和主导意识形态的形成,认为它是非民主的。的确,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其发展历史中形成了民主制度。这有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一是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他们相互竞争,又相互监督,以自己的政策纲领和人格力量争取在选举中获得胜利,取得执政地位;二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各自独立,相互制衡;三是实行普选制,定期举行大选与中期选举,产生总统、议会 (上下两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它们的民主制度,其效益就在于形成国家的主导力量,使社会保持正常秩序,人民生活在既成秩序之中。应该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并不是没有局限性的。正如熊彼特所判断的,这种制度把“选民决定政治问题”替换为“选举作出政治决定的人”,因此,他们的“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人民真正的统治,……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2]

      如前所说,中国社会的主导力量也是在有自己特点的民主机制中形成的。这样,世界上就有了社会主导力量形成的两种民主机制。它们各有自己的历史形成过程和适合各自国家国情的合理性。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民主还是不完善的,因而,离“人民决定政治问题”的目标仍有很长的路程。但是,中国建立了自己的民主政治体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但基本构架具有合理性,而且均潜在着扩大民主和提升民主选举层级的可能性。因此,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均采取巩固并完善上述基本制度的方针。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主张社会主义民主的政党。它的民主性既表现为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构建,也表现为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贯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群众路线,促成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与提出正是这样做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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