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笔谈)

——1.真理与价值相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义生(1950- ),男,江苏南京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原文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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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2-1071(2007)03-0001-06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中,有一条最为根本的方法,那就是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方法。这一方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根本指导原则。

      那么,为什么说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方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方法呢?这是因为真理与价值相统一是唯物史观的根本方法,是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根本指导原则。因此,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方法。

      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是人类实践的一个根本原则。实践是人们有目的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实践的这一本质特性就规定了人们在实践中,必须遵循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因此,人的实践必须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同时,实践还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人们进行实践是为了达到自己一定的目的,满足自己一定的需要,否则,实践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东西了。因此,人的实践,不仅要做到合乎规律性,而且还要做到合乎目的性。而所谓合规律性,是说指导实践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的规律,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而合目的性,是说实践及其结果必须符合主体自身的需要、利益等价值追求。因此,所谓实践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也就是实践的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统一。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作过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这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这就是说,人的实践需要遵从两个尺度,既要服从“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即外在的尺度,又要服从内在的尺度,是两个尺度的统一。这里的外在尺度,就是对一切事物都适用的尺度,就是事物固有的规定性、规律性的尺度。而内在尺度,就是主体自身特有的规定性和尺度。马克思所说的遵循外在尺度,就是说的合规律性问题,真理问题,而内在尺度就是合目的性问题、价值问题。任何实践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服从真理的要求,同时,又符合人的目的和意愿,体现人的价值要求。在这里,服从和遵循真理的要求,所解决的是实践的条件问题,而服从和遵循价值的要求,所解决的是实践的动机和动力的问题。人的实践只有服从真理的要求,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获得成功,同时,人的实践也只有服从价值要求,才能使实践获得意义,离开了价值的推动,主体就失去了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也就失去了活力和动力。因此,价值对于实践具有根本的推动作用,是实践的动力之源。在人类的实践中,这两条原则缺一不可。任何成功的实践,都是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因而是既符合真理原则,也符合价值原则的,是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以真理与价值相统一为其基本的方法和建构原则的。马恩就是因为发现了人们的物质利益方面的价值需求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才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因此,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建立在“人们的物质利益”这一基础之上的,是与人类的价值追求密切相关的。在社会历史领域不存在离开人们的利益和需求等价值因素而孤立起作用的规律。社会历史规律不可能存在于别的什么地方,而只能存在于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之中。因此,在社会历史领域,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真理与价值是内在地统一的。正因为遵循了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方法,马恩才创立了唯物史观,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

      按照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在社会领域,一种制度、体制、机制和政策,只有符合实践主体的需要,能够满足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才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之,就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然而,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这一原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左”的错误,就在于没有重视人们的现实的物质利益和需求,制定出来的政策不能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因而脱离了实际,违背了客观规律。因此,“左”的实质就在于真理与价值的相背离。邓小平纠正“左”的错误,就是从重新确立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开始的。他针对“左”的错误对于真理与价值的背离,坚持把从实际出发与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相统一,在确立实践标准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并使这三者在实践中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了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新社会主义观。可以说,真理与价值相统一是邓小平理论的根本方法和最重要的指导原则。邓小平这一重要的思想方法后来又被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所继承。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坚持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也是坚持了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这一根本方法,进一步把真理与价值相统一作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根本指导思想。正因为坚持了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才提出了求真务实,提出了以人为本,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才作出了一系列理论和战略上的创新。因此,我们说,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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