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如何把握人的类特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萧诗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人的类特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只有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言说结构才能成为哲学思考的主题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存在论和人学辩证法是分不开的;人学辩证法的主题是主客体关系;辩证法和实践论是走在一起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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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7)04—0051—04

      人的类特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只有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言说结构才能成为哲学思考的主题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本文所讨论的主题相当于一种关于人的哲学或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

      一、人的类特性:自我意识和主客二分

      马克思把人的类特性规定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其中“有意识”这个规定比“自由”更为根本。因为马克思明确说到:“正是由于这一点(由于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又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直接区别开来。”还说:“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① 简言之,人的自由基于人有意识。

      那么什么叫有意识?意识的根本特点是意向性,即它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这个被意识关联到的某物,就是意识的对象。因此可以说意识的意向性也就是广义的对象性。马克思正是这样理解问题的。在他看来,所谓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就是“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更简洁地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② 这里作为意识对象的,是自己的生命活动,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可见所谓有意识,实际上是指有自我意识,不是一般的对象意识。一般的对象意识动物也会有。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根本区别,严格说来不是是否有意识,而是是否有自我意识。

      人的类特性或类本质归根结底是人对自己的生命活动具有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的基本结构是自我二重化,即通常说的主客二分。马克思也是这样讲的,他说:“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③:就是说动物没有自我和对象、主体与客体的区分,简言之动物没有主客二分。“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④:即人有自我和对象、主体与客体的区分,简言之人有主客二分。这样看来,人的类特性或类本质,又可以概括为自我意识和主客二分两个要点。

      既然这是人的本质规定,那么关于人的科学和哲学,就不能不认真面对它。可事实上对于自我意识和主客二分,我们并没有认真对待。自我意识由于曾经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主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就没有多大地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长期以来只讲意识不讲自我意识。一般认为马克思只有在早期博士论文阶段才是自我意识哲学,后来转入唯物主义便以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主题。不少人进而把自我意识和物质生产活动作为早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的区分标志,这就等于把自我意识和人的实践活动简单对立起来了,结果就是在讲实践时可以绕开自我意识。可是这样一来就把马克思实践概念中的灵魂给抽掉了,使人的实践活动和动物的本能活动没有区别,人的异化劳动和自由活动也没有区别。

      主客二分近年来讲得很多,许多人喜欢用主客二分和天人合一来概括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的根本区别。还有一些人喜欢不分青红皂白批判主客二分,甚至以反对主客二分为时尚,不懂得人一说话、一有意识就是主客二分的道理,没有意识到他在反对主客二分的时候,本身就是在坚执着主客二分,深陷主客二分而不能自拔。因为摆脱不了陈康先生说的那种“只记名词,不重分析”的老毛病,人们在大谈自我意识和主客二分时,或者在鄙视自我意识和反对主客二分时,并不真正理解什么叫自我意识,什么是主客二分。因此有必要深入追究哲学怎么才能达到自我意识的本原结构。通过追究我们会发现它涉及到哲学中的许多基本原理。

      二、自我意识的本源结构:主客三分法和两种不同的自我二重化

      自我意识的基本结构是自我二重化,或叫主客二分,即“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如果再问:是谁在那里进行区分?那就还有一个区分自我和对象的自我存在着。换句话说,在自我意识中,必定还有一个意识到自我存在的自我存在着。人对自我的意识,使自我成为意识的对象;但是除了这个作为意识对象的自我,还有一个意识到自我存在的自我。有两个自我,所以叫自我二重化。马克思的原话:“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其中有两个自我:一个是“他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个已经被客体化对象化的自我,可以简称为“客体自我”或“客我”(“Me”)。“对他来说”的“他”也是一个自我,即意识到自我存在和进行着自我区分的自我。这个自我没有客体化对象化,可以简称为“主体自我”或“主我”(“I”)。

      可见自我意识并不是简单的主客二分,简单地区分自我和对象、主体和客体。真正的主客二分或主客关系不是一次性地区分,而是要进行两层区分,或叫双重区分:首先是自我和对象的区分;其次是自我和自身的区分。这两层区分是同时进行的,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双重区分中共有三个关系项。这意味着真正的主客体关系或自我意识结构应该是三元关系:即“主我—客我—对象”。其中客我和对象是第一层区分得到的,客我和主我是第二层区分得到的。通常所说的主客二分实际上是主客三分。

      自我意识的本源结构是主客三分法。这种三分法有助于理解两种不同的自我二重化。马克思说:“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⑤ 前一种二重化的重心和张力(主要矛盾)落在主我和客我的关系上,客我和对象的关系则被弱化或简化。这是意识中或思维中纯粹的自我意识,可以不与现实世界和感性事物发生关系。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主要讲的是这种自我意识和这种自我二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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