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逻辑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鲍宗豪,华东理工大学/上海高校E-都市文化研究院,上海 200237 鲍宗豪(1949—),男,浙江省奉化市人,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高校E-都市文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发展与现代化、文明与社会文化研究。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关于发展与现代化的理论大致可归纳为三种“发展”逻辑,即“经济增长逻辑”、“现代化逻辑”、“生态逻辑”。“经济增长逻辑”的矛盾在于,其客观上内蕴着愿景与现实、富裕与贫穷、发达与落后、渐进与跨越、解构与重建五个悖论;“现代化逻辑”缺乏对现代化本质和现代化过程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差异的分析,缺乏对绝对现代化与相对现代化辩证关系、辩证逻辑的揭示;以可持续发展为内核的“生态逻辑”,还没有真正摆脱人类中心化的影响,还没有达到“自然与人和谐”、共存共生共荣的境界。对“发展”逻辑的辨析,有助于人们在扬弃“经济增长逻辑”、“现代化逻辑”、“生态逻辑”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相统一,自然逻辑与人文逻辑、社会逻辑相统一的科学发展的逻辑。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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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19;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07)03—0005—08

      “发展”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关于“发展与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美国和欧洲。“发展”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力图通过对那些与人类命运攸关的全球性和地区性的“发展”问题的探索,去阐释发达国家现代化的路径、经验与模式,提出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世界发展与现代化理论研究所形成的不同的“发展”逻辑,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对其缺陷的认识未能置于“发展”逻辑的历史演进之中,因而未能揭示其内蕴的逻辑矛盾,未能揭示“发展”的辩证逻辑对不同的“发展”逻辑理论建构的意义和价值。

      一、经济增长的逻辑矛盾

      增长(尤其是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目前已成为学术界内外的共识。但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史学家沃尔特·罗斯托(W.W.Rostou)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之所以能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联合国也将国民生产总量增长作为“第一个发展十年(1960—1970)的目标”,甚至到了20世纪90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还很容易接受加快“资金积累”、“做大蛋糕”实现增长的发展理念,并且把国内生产总值(GDP)高低当作考核政绩的首要指标,这里既有把“增长”等同于“发展”的片面理解与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一方面说增长不等于发展,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通过“增长”来实现“发展”的原因。问题在于:为什么片面理解“增长”、通过“增长”来实现“发展”会导致“增长”的误区、“发展”的陷阱?其实质在于,“增长”客观上内蕴着五个逻辑“悖论”。

      (一)愿景与现实的悖论

      从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的客观影响看,由于它线性、直观且又完整地勾勒了当时各国经济增长经历的阶段,这既能较容易地获得发达国家的认可,因为他们就是这样“发展”过来的,又能为急于摆脱落后或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接受,都乐于把罗斯托强调的“资金和资金积累”看作增长的关键,试图通过“资本”的增长、投入的增加来实现“起飞”,实现“增长”的愿景。

      经济增长的“诱惑”还在于它有“看得见”的好处:经济在“成长”、“壮大”。所以,“增长”的目标愿景——“蛋糕做大分而食之”,“GDP”增加了、一切问题随之迎刃而解了等理念就成为不同时期人们的追求。也正因为如此,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观点虽然一开始就受到经济学家库涅茨、杰斯钦克朗等人的批评,但是许多国家负责经济发展的决策者都愿意选择“增长”,乐于谋取“增长”、留下“增长”的痕迹。然而,“经济成长阶段论”面临的困惑是:经济成长不可能是直线的递进,经济成长过程是一个利益与资源重新组合、分配的过程,经济成长的结果有一个少数人还是多数人享受增长成果,能否让大多数人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等问题。

      如此说来,“经济成长”、“经济增长”实质上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与重组的过程。经济成长不可能像人们期望或所直观感受的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阶段,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使人的期望、愿景与当下的感受、现实的结果始终是有矛盾的。不懂或忽视这一内在的矛盾,一味的强调“经济成长”、“经济增长”,最后必然不能摆脱现实的困惑,即经济成长了,但它并没有改变当时“起飞”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活,反而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社会两极分化、动荡不安,负效应冲淡了正效应。

      (二)富裕与贫穷的悖论

      经济增长是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条重要路径。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对英国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导致工业革命所引发的巨大生产力无比赞叹:“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① 既然工业化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社会财富的巨大增加,那么,工业社会应能消除农业社会的贫困、让每个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但现实却是,工业化的推进导致了富裕与贫困的悖论。

      以往人们习惯上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工业化造成了富裕与贫困的悖论。但世界各国发展的实践表明,富裕与贫困的悖论不仅在欧美较早进行工业化的国家中出现过,在正进行现代化的新兴发展中国家也不断地重复出现。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物质进步不仅不能解脱贫困,实际上它产生贫困”②。究其原因,主要有三:(1)追求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行为方式的问题。如把经济增长作为工业化、现代化的唯一目标,而忽视社会公正、平等与幸福,忽视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建设,这必然会拉大富裕与贫困的距离。(2)社会分配不公,缺乏对社会财富进行合理分配与调控的机制。(3)不同国家和地区原有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基础设施、信息传播以及思想观念的差异。可以说,通过经济增长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产生富裕与贫困现象的原因,是客观的可能性(内蕴的悖论)加上主观片面性的诱导而造成的。富裕与贫困的悖论将伴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发展与现代化的全过程。

      (三)发达与落后的悖论

      由于一个国家内部各地区间原有发展基础的差异,故追求经济增长的现代化的目标不可能同时给各地区间带来普遍的福音。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不仅存在于经济增长的起步时期,同时将贯穿于国家整个经济增长、发展与现代化过程的始终。当然,“发达”与“落后”在实现现代化目标前后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实现现代化目标之前,表现在是否达到现代化目标的质的差异,之后则是现代化水平的量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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