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7) 04—0006—07 一、公共性何以可能 人首先是实体性的存在物,有一定的体积与重量,在一定的空间内以特定的方式存在着,并不断经历着时间的进程。在这一点上,人就是一般的存在物。然而这种一般性需要只是人的最为低级的需要,除此之外,人需要阳光、水和食物,需要与他人合作和交往,总之,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人有生命这一点把人归入了有机物的行列,从而与一切无机物区别开来。为一切生命物质所共同具有的特质是它的非自足性,即依靠其自身无法解决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它必须借助于外界提供的或既成或生成的生活资料才能使自己存活下去,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是有生命物质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机物都是价值性的存在物,这是由它的非自足性本质决定的。所谓价值性的存在物,是指它必须把外界提供的而自身先天不具有的生活资料视为价值物,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价值物就是它们的生命本身。价值性的存在是人作为有生命存在物与其他一切生命物质所共同具有的,依据这一点尚不能从根本上区别它们。人在最为原初状态下可能与猿猴无甚区别,完全靠着自然的恩赐,过着自然而然的生活。直立行走由偶然变为经常,使人告别类人猿,发展出了为类人猿至今尚不具备的特质:劳动与思维。直立行走使人的脑组织得以改变,这为人日后的心理水平和思维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必要的生理基础,而日益复杂起来的劳动过程又把提升和完善人的心理和思维水平变成了现实。日益完善起来的心理和思维又为劳动水平的提高奠定了精神基础。劳动、心理、思维本来就是混为一体的社会历史过程,无法从时间上确定其先后。它们共同使人愈来愈同其他生命物质从根本上区别开来,这种区别最为根本的表现就是,人愈来愈成为了依据外界而依靠自身的存在物,也就是自在自为的存在物。自在性决定了人永远不能脱离他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人无论发展出怎样的智力、情感和体力,他都不能把无变成有,他只能在自然界限定给人的边界内从事活动,由此决定,人永远是被限定的从而是有限的存在物。被限定和有限性并没有使人退回到与其他生命物质相同的水平上,相反,他靠着他日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智力、情感和体力创造出了一个依赖自然却又与纯粹的自然不同的属人世界。这充分证明了,人不再是简单的价值性的存在物,而成了创造价值的存在物。价值性与创造价值尽管相互关联但却是不同的,价值性表征的是存在物的非自足状态,而创造价值体现的是把外界提供的用以创造价值物所需的质料依据预先的“理念模型”变成价值物的过程,正是这种过程才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因为直到目前,除了人之外,尚无其他生物能够做到这一点。其他生物只能在外界给定的条件下选择其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它只能适应环境而不能改变环境,所以它们是既定的、既成的存在物,适者生存、劣者淘汰是其永恒的法则。而人本质上是生成的,人通过创造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而创造了人的生命本身。源自于存在状态上的非自足性以及需要摄取的指向性质决定了一切生命物质的受动性,以欲望、需要形式存诸于世的受动性构成了生物之进行生育、觅食、群居、创造活动的直接动因,然而,人之外的其他生物却没有从受动性中发展出能动性来,而人却在漫长的进化中使自身由单纯的受动性而跃进到能动性。人之能动性的生成得益于日益完善的劳动和意识水平的进化。 生产实践作为人的基础性活动,源自于人的非完满性、非自足性,人只有不断地进行生产才能保证自己的存续,以至于劳动成了人不可逃避的事情。通过生产整个世界人才创造了自己的全部生活,通过创造对象而生产自身。而生产劳动在通常情况下都不是单个个体独自进行的,尤其是在社会分工高度发展的今天,合作与协作已经成了生产劳动得以进行的根本出路。每一个体因其需要的多样性与其生产满足其需要之生活资料的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使得每一个体必须以类的形式存在①,只有借助合作与互助,生活资料的总供给量才能最大化,人的生活世界的丰富性才有可能。通过合作,个体延长了自己的身体和工具系统,扩大了自己的活动空间。在重复进行的博弈中游戏规则(风俗、惯例,道德、法律)得以达成,不同形态、不同层次的规则体系既承载了不同的价值又保证了价值的存在和实现,进而使生活世界成为可能。另外,在重复进行的主体间的交往中,主体间性的逐步确立,使得共同感得以生成,共同感在主体间的认同、确认、过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使幸福的分享和痛苦的分担成为可能。主客体间与主体间的混合形态,使生产与交往交织在一起,同时也使人们之间的和谐与冲突成为必然。 每个人只要生活着就表明他是在世的。“世”作为单体字指的是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不同的人自我照面并相互映现,当一个人出现在“世”里我们就说他“出世”(“入世”)、“在世”。一个“出世”或“在世”的人无论以何种方式显现“在世”的形态,他一定以可以度量的重量和体积呈现给自己更呈现给他人,让别人感觉到他在那里。我也以同样的方式感觉到与我类似的他在那里,我想像着那些和我相似的他与我有同样的“内视域”和“外视域”,他们与我有相似的感知系统、记忆、回忆、联想、想像、知觉、构造等,在日常的生活中,我还时时感觉到,我同那些与我类似的他们相遇、遭遇。不断重复进行的相遇和遭遇证明,我无法离开那些不同于我的物和他者。有时我们表达着相似甚至相同的判断,在情感上取得共鸣,达到视界融合。“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表象,但在通常的确定性中,每个在场者(Anwesende)都能经验到同一个事物,并且都能在他所经验到的东西的可能进程中去认识具有类似性质的同一个事物。因此,这就涉及到了我们正常的实践的生活整个地得以进行的那个日常的共同世界。所有那些被我们在此当作现实存在着的东西,恰好由于共同的经验,总是被理解为对所有的人存在着的东西。”[1](P251—252) 当然,在场者之间有时又是极为不同甚至完全矛盾的。就是这样,在“世”上有诸多相似但却不同的“在世者”或冲突或和谐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一个有相对边界的领域,这就是世界。“在世的边界”这一提法虽不能准确指称世界的本质,但它却把捉到了世界之“在世”的意涵。当我们追问谁的世界的时候,立刻就出现了我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两种提法,在实体的意义上,二者是有区别的。我的世界仅限于指称由我的“内视域”和“外视域”合于一起构成的物理空间和意义空间。我们的世界从外延上指的是我们的生存、生命和生活立于其上的介于蓝天与大地之间的空间,地球是迄今为止我们能够生存于其中的惟一家园;从内涵说,我们的世界便是由我们构造的并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在社会里有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风俗、信仰,有山川、楼宇、乡村、城市等诸多事项,它们超出了我的能力所及的界限,是我们共同构造的。在此意义上,我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就演变成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由于此,在人与社会何以可能的解释上便有了原子主义和整体主义两种范式。实际上,我的生活世界与我们的生活世界的关系决非像人们已经指明的那样简单,仅就我和我的生活世界而言,就不仅仅是一个伦理学(整体主义)、经济学(原子主义)、心理学(先验主体的现象学方法)的问题,而毋宁说它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我们以为,从终极性或价值性的角度说,我的生活世界具有先在性,由我们的生活世界构成的社会乃是使每个人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变得更好;从现实性视角看,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尽管它们是人的对象化活动过程及其结果,但它们一经形成便成了人们以何种方式进行生产、交往和生活的前提。公共性的生成与存续源自于个体意欲解决需要的多样性与能力的有限性矛盾的动机与实践。诸多个体通过共同的目的、借助共同感或认同感构造了原则上为他们共同享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