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有学者甚至以“哲学的政治学转向”① 来凸显政治哲学的当代价值。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沉寂之后,20世纪70年代政治哲学开始在西方复兴,这既是人类对20世纪的政治危机、社会冲突等现实问题的反映,也是哲学在后形而上学时代自觉地走向“生活世界”、走向实践的结果。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变迁使得人们的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面临历史性的变动,由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选择“政治哲学”这个话题来言说“时代精神”,便有了相当的合理性。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历史久远的学科,经过了两千多年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孕育出多样性的理论形态与立场,一方面,它既是当代言说者宝贵的思想资源,为我们理解人类政治现象提供了认识路径,但与此同时,正如海德格尔所言,“解蔽的同时又是遮蔽”,这些认识形成了一定的路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它也构成了对我们认识的束缚。因此,当代政治哲学的研讨,首先必须自省自己的方法论前提。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是防止各种政治学流派、思潮与理论“前反思性”地进入言说者的论域中。 此外,20世纪70年代罗尔斯《正义论》所开启的“政治哲学的复兴”,更多的是西方政治哲学的复兴,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无缘。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甚至在这一复兴中成为西方政治思潮的输入方,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从这一语境引发出来的。当我们在西方政治哲学兴起的背景下来言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时,多样性的理论形态与政治立场所构建起的“逻辑遮蔽性”应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我们在言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时,更需要这样一种方法论的自省:我们究竟是在什么理论维度上复兴或建构政治哲学?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刚展开之际,试图明确地回答这一问题是不现实的。为此,我们换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即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中,有哪些理论维度是不可或缺的。本文认为,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维度,以及政治问题的经济学考量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不能搁置的基本理论框架。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视域中的政治哲学 在当代学术场域中,政治学与经济学之间即使不说是对立的,至少也是分离的。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轨迹来看,19世纪中后期开始的经济学祛除政治色彩,即自马歇尔开始的经济学的“去政治”转向,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庸俗化所结出的果实。与此同时,在经济学“去政治化”的同时,政治学也实证科学化了,这导致了政治哲学的式微。然而,在古典时代的“知识之序”(福柯语)中,政治学与经济学是互为支援的,透过作为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古典经济学”(这里所说的古典经济学,需要与当下流行的各种实证经济学与政治学划清界限)这一理论形态,可以窥见政治经济学具有极强的政治哲学张力。 1.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的经济学诠释与辩护。 在现代社会政治思想的建构过程中,自然法哲学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等是其著名的代表人物。这些自然法哲学家“试图建立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即试图创立一种关于社会的综合性理论,涉及社会的所有方面和所有问题”②。这种社会科学最初以法学(政治哲学)的形式出现,经济学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自然法哲学重要传人的古典经济学家,法国重农主义者提出了著名的“自然秩序”理论,斯密则在重农主义“自然秩序”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重商主义的国家干涉主义,提出经济自由是“自然秩序”(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要求,它最符合人的本性,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能实现社会的利益,个体之间相互受益的分散化的交换活动会自动实现对资源的配置,只要每个人都努力扩大自己的个人收入,社会财富就会随之增加,尽管“个人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己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非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③。这就是著名的“看不见的手”命题。 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这一政治经济学分析,实际上是对自由主义的“天赋自由”原则的最为有力的辩护。熊彼特指出,斯密“所谓的天赋自由原则,一方面是政策原则,即废除法律约束以外的所有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分析命题,即个人之间的相互自由作用,不仅不会带来混乱局面,反而会带来逻辑所决定井井有条的秩序”④。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在政治哲学上的要害在于,它从经济的所谓“科学”视角论证了自由政治框架的合法性。布坎南认为,“英国经济在18世纪后期及19世纪初明显地政治化,从斯密等古典学者的分析中,既产生了对经济过程的实证理解,也产生了对于特定制度的哲学观点。关于自由放任主义的规范观点,与对于在特定的约束结构(主要特点是最低限度的、保护性的或守夜人的政府)的相互作用的实证分析,这二者是(也许是不可避免地)混合在一起的”⑤。 在古典政治学中,卢梭通过人民主权,使得个人与国家联结起来,这使得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个人权利基础上,从而获得了坚实的基础。与卢梭同具革命性意义的是斯密在经济学中的变革:他提出了关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可以自动协调的主张——“看不见的手”,这就为原子式的市民社会(市场经济社会)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换言之,斯密对自由主义的论证,与古典自然法学和古典政治哲学中把个人意志通过社会契约转换成众意的观点,在政治哲学方法论上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从个人存在到社会建构提供了一个经济学的“科学”途径。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实际上提出了现代自由主义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重要前提: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不违反正义律,利己主义的行为通过市场体制这一“看不见的手”,可以使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个人利己行动会极大化地自动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这一条从此就成为自由主义的最基本主张。在中国90年代关于市场经济以及私有化问题的讨论,不少经济学家在论证自由主义思想时再次援引斯密的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