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意识论,即使用当今认知科学、心灵哲学的眼光来审视,仍不失为一种有自己独立品格的“本体论变革”尝试,一种新颖而彻底的唯物主义。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解释上的欠缺,这一特点及其在意识论中的具体表现并未得到应有的揭示,其中所蕴藏的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成果并未得到应有的开发,所拥有的、可推进认识向更高层次迈进的能量并未得到必要的释放。不仅如此,对已有的阐释若作深入冷静的分析,还会发现大量的解读空白和误读,因此,我们需要用新的眼光、基于新的发展着的理解前结构,对马克思主义意识论及其理论价值作出新的研究。 一、意识的本体论地位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尽管没有用本体论一词来概括自己的理论,但他们的确有自己的本体论理论或承诺。列宁说:“如果说世界是运动着的物质,那么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根据这个运动,即这个物质的运动的无限错综复杂的表现来对物质进行无止境的研究;在物质之外,在每一个所熟悉的‘物理的’外部世界之外,不可能有任何东西存在。”(《列宁选集》第2卷,第351页)恩格斯也说过:“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7页)不过他们所理解的物质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因为这里的物质同时还是“一种过程”,“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同上,第228页)以上论述清晰地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十分完整的本体论图景:世界上只有一种存在,那就是处在时空之中的、运动着的物质,除了物质以外什么也不存在。换言之,一切能用“是”加以述谓的东西都是物质的。从范畴论的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本体论中最高的、外延最为广泛的、最基本的范畴只有一个,那就是“物质”。当然从“相对的”意义来说,可以加上“意识”或“精神”,即有物质和意识两个最为广泛的范畴。但列宁同时又强调,这样讲只能限定在认识论的范围内。一旦超出这个“界限”,进到本体论的范围,意识就没有与物质平起平坐的本体论地位。 在这样的本体论图景之下,意识的整体把握就有其可能了。因为理解了物质和运动就有可能真正揭示意识的奥秘和本质。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世界的整体把握,意识乃至被人们极力推崇的实践,从静态的、共时性的结构看,仍属于运动范畴,不具有独立的、实体意义的存在资格,只是一种依附性的存在。从动态的、历时性的结构看,意识、实践不是本源性的存在,而是随着个体事物的进化发展很晚才由其载体表现出来的。另外,意识要有人们赋予它的那些精神作用,只能作为物质的属性、作为运动才有可能。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变化、作用都离不开能量、材料的消耗与转换,而只有物质才有这个可能。意识本身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甚至被人们赋予了极其巨大作用的实践也是如此,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主体和实体,而只能以物质为其主体和实体。这样一来,一切意识现象便像别的运动、性质、状态、关系一样,变成了物质的存在方式。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常有“思维着的精神”一类的说法,但这里的“精神”不属于实体范畴,而属于“运动”范畴中的成员,如恩格斯曾说“对于有机物最高精华的运动,即对于人类精神……”。(恩格斯,第172页)他明确指出:“物质的运动,不仅是粗糙的机械运动、单纯的位置移动,而且还是热和电、电压和磁压、化学的化合和分解、生命和意识。”他还说:“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同上,第53页)总之,根据这幅本体论图景,不仅意识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一目了然,而且对其作进一步探索也有了明确的方向。恩格斯说:“如果认识了物质的运动形式……,我们也就认识了物质本身,因而我们的认识就完备了。”(同上,第209页)可见,“运动”也是打开意识乃至全部心灵哲学奥秘的钥匙。 二、作为最高运动形式的意识 在各种运动形式中,最简单的运动是位置移动。而位置移动根源于物体的相互作用,即吸引和排斥。恩格斯说:“一切运动都是和某种位置移动相联系的……这些运动形式愈高级,这种位置移动就愈微小。”(同上,第53页)据此,我们可以推论说:高级的思维运动形式也是如此,只是这里的位置移动即大脑内部的神经元的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表现得相对微弱而已。尽管如此,只要有思维发生,其中一定会涉及到大脑内微观物质的位置移动。这已得到了当代脑科学成果的证实。诺贝尔奖获得者克里克等人的研究表明:人要形成关于对象的视觉意识,大脑特定区域内必有神经元以35—75赫兹的同步发放。(克里克,第252页)这种发放中肯定包含有微观运动主体的相互接近或相互分离。正是基于这一点,他认为“意识”是“神经元行为的另一种描述方式”。(同上,第10页) 一切运动形式中还包含有电的转化。恩格斯说:“地球上几乎没有一种变化发生而不同时显示出电的现象。”“电只是物体的状态,一种力。”(恩格斯,第99页)在人脑中发生的高级的思维运动也不例外,也离不开电的运动。正是基于此,科学家才得以发明能直接观察大脑内在活动的无创伤技术,如脑电图、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术等。在这些技术之下,大脑已不再是“黑箱”了。因为上述仪器可以窥探到大脑在思维、内部言语时干了一些什么,甚至还可以大致判定人是否在撒谎。 运动还有质与量两个方面。一方面,每一种具体的运动由其载体及其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总会以下述运动形式中的一种表现出来,即机械运动、电光磁的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思维运动。另一方面,每种运动形式又都有其可度量性,恩格斯说:“功是从量的方面去看的运动形式的变化。”(同上,第81页)运动既然有量的方面,就一定有是否增加与减少以及是否守恒的问题。意识作为一种运动形式也一定是这样。这便为我们说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以及意识的存在形式提供了依据。 各种运动形式为什么能发生相互转化?低级的运动形式为什么能转化为高级的、质上极不相同的运动形式?后者转化出来后能否同一、还原于前者?恩格斯说:“自然界中所有无数起作用的原因,过去一直被看作一种神秘的不可解释的存在物,即所谓力……现在部分已证明是同一种能(即运动)的特殊形式,即存在方式。”(同上,第175页)这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可以转化,是因为各种运动形式都是能的存在方式,其中不管是低级的还是高级的都有位置移动,例如可以说热是分子的某种位置移动。但是,不能由此说高级的运动形式可还原于低级的运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