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面生产”理论的复杂性特征

——对机械唯物史观的批判

作 者:
邬焜 

作者简介:
邬焜,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邬焜(1953—),河北涞源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信息哲学、自然哲学、复杂性理论等。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人类生产形式的范围采取狭义化处理,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范畴进行割裂化的理解和规定,导致在此基础上所建构的整个唯物史观理论具有机械论的色彩。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具体阐释了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自身生产、交往关系的生产等四种生产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面生产”的理论。对这一理论重新解读和挖掘,我们将会看到人类社会生产形式以及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复杂性特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B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420(2006)06-0086-07

      一、流行教科书中的生产理论具有简单性、机械论特征

      国内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关于人类生产、人类生产力,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的学说具有明显的简单性、机械论特征。在相关理论基础上所建构的整个唯物史观理论便不可避免地带有机械唯物史观的色彩。其基本观点及其相应缺陷可以归结为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早期教科书对人类生产形式的范围采取了狭义化处理,仅只归结为物质资料生产一种形式。后期教科书对人类生产形式的范围加以扩充,除了强调物质资料生产形式之外,还增加了精神生产和人本身生产等形式。但是,对这三种生产形式,往往采取相互割裂的论述方式,仅仅看到了三者的相对独立性,而未能看到三种形式之间的内在融合的统一性。

      第二,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范畴进行简单性、割裂化的理解和规定:仅仅把生产力看作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看到“人同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1]。其实,在人类的生产活动过程中,不仅要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要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不仅会从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性产品,而且同时会在改造人与人的关系中获得新的交往关系的产品。这样,讲生产力就必须同时顾及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力和改造人与人关系的生产力的两个方面。

      第三,仅从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的方面来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而没有看到生产关系本身也可以成为生产力活动的内容。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将社会基本矛盾确定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由于经济基础是与特定社会制度相统一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所以,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便是同一个环节。据此,在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总是将社会基本矛盾描述为两对矛盾三个环节,并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可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而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则只能通过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中介发生间接的相互作用。其实,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仍然可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并且,上层建筑也具有人类生产活动产品的性质,因为,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相应制度与设施,即“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2] (P71),而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具体内容则只能通过特定的精神生产活动生产出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说过:“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2] (P72)

      鉴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观点中所呈现的缺陷,我们有必要重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理论,并应用复杂性研究方法重新予以解读,从而将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性和活的灵魂揭示出来。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四种生产和“全面生产”的理论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著作中,曾经提出过许多不同意义的生产活动:生活资料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生活资料和生活本身的现实生产;工具的生产;物质生产;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精神生产;生命的生产(自己生命的生产或他人生命的生产);人自身的生产;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整个世界的生产;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① 上述不同意义的生产活动的提法,除了“整个世界的生产”和“全面的生产”这两种提法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产概念的整体性意义的表述之外,其他提法在总体上可以归结为四种基本生产活动形式: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自身生产、交往关系生产。对于这四种生产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进行过较为详尽的论述。要全面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产和生产力的理论,就必须对这四种形式的生产活动进行相应的考察和解读,而生产和生产力概念也理应是对这四种意义上的生产和生产力活动过程的综合概括。

      物质生产指人类创造物质产品的活动与过程。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动物只是与自然界提供的生存条件保持直接的适应性,而人却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来改造自然界,从而使自然界与人的需要相适应。物质生产便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联系的一种特有方式。在自然物不能以现成形态满足人的需要的时候,人们便会通过某种创造性的活动去改变自然物的存在形态,使之成为能够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从而实现对自然物的利用、控制和占有。这就构成了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人类改造自然、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便是物质生产力。

      精神生产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2] (P72),它是人类创造观念形态产品的活动与过程,又称意识生产。在严格的意义上说,精神生产主要指精神生产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如科学、艺术、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哲学等)和创造实践性观念(如方针、政策、规划、设计、模型、目的、计划、方案等)的生产活动,以及精神产品的分配、交换、消费,即精神交往关系与过程。马克思曾按照产品和消费之间的相互联系,把精神生产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够在生产和消费之间一段时间内存在”,如书籍、绘画、图纸、拷贝、录音、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二是“产品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教员、医生、牧师等等情况”,以及某些个体劳动中的仅供自己当时劳作所用的,在自己头脑中所设计的目的、计划、方案的生产和消费的情况,这时,产品在精神生产者主体的运动状态中即被他人或自己直接用来消费掉了。[3] 我们有理由把这两种形式的精神生产分别称为延迟性间接消费的精神生产形式和即时性直接消费的精神生产形式。精神生产为人类提供理论观点、科学知识、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目的、决策、行动计划和未来预见等,在这一生产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人类创造观念形态的产品的自由、自觉的能动性能力便是精神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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