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规划的演变与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序威(1928-),男,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区域与城市规划研究中心顾问,建设部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地理学会资深会员。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地理学报

内容提要:

在回顾了中国区域规划发展和演变的三个历史阶段基础上,阐述了在不同时期按不同名目开展的规划内容和特点,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部门间竞相争夺规划空间的现象及其形成的国情背景。在展望未来中国区域规划发展将面临大好机遇的同时,着重就理顺规划体系、调整规划管理机构、制订区域规划法规、增加规划内容、改善空间管治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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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历史回顾

      区域规划是空间规划系列中的重要环节,其在空间管治和综合协调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中国区域规划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 自原苏联引进的区域规划 (1956~1960年)

      中国最早的区域规划是在“一五”期间从原苏联引进的,是在联合选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为了更好地安排大批原苏联援建的工业项目,在1956年中国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工业区和新工业城市建设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搞区域规划[1]。接着由国家建设委员会(简称,国家建委)公布了《区域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草案)》,曾在茂名、个旧、兰州、包头等地进行了区域规划,主要由建筑和工程技术的专业力量承担[2]。

      1958年开始“大跃进”后,各地大办钢铁,大办地方中小企业,以工业和城镇布局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规划开始在不少省区和地区展开,部分经济地理专业力量也开始积极投入区域规划研究领域。但时间不长,1960年即因“大跃进”失败而告终。在区域规划长期中断后,从事区域规划研究的经济地理界就转向区域生产力布局的综合调查研究[3]。

      1.2 自西欧和日本引进的国土规划(1981~1995年)

      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央领导人出访西欧考察时,发现西欧国家特别重视国土整治工作。1981年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了关于“搞好我国的国土整治”的决定[4],引起当时国家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举办了由各省市建委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国土整治研究班,请各方面的专家做报告,共同探讨国土整治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当时对国土和国土整治的概念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把国土只看成是资源,或等同于土地,把国土整治狭义地理解为治山、治水。我们主张国土是指国家主权管辖范围的地域空间,国土既是资源也是环境,搞好国土整治,就是要对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加强综合协调和规划管理,要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在地域空间的综合协调作为国土规划的中心任务,并提出国土规划可分为全国和地区的不同层次,地区性国土规划也就是区域规划[5]。当时的国家建委领导人基本上吸纳了专家们的意见[6],1981年成立了国土局,1982年国家建委与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合并后,国土局也转到了国家计委。1982~1984年在京津唐、湖北宜昌等10多个地区开展了地区性国土规划的试点。1985~1987年参照日本的经验,编制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与此同时,在许多省区都开展了全省和地市一级的国土规划,一直延续到1991年,在全国范围出现了国土规划的高潮。

      其后由于政府领导人的变动和机构的调整,使国土规划工作开始走下坡路,直至一度销声匿迹。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委的多数领导人只重视发展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致使国土规划始终未能建立相应的法规作依托。《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未经国务院审批,即以国家计委内部文件形式下发参照执行,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地上报国家计委的大量国土规划成果也多被束之高阁。1991年国土规划司与地区经济司合并为国土地区司后,逐步转向以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为重点[7],至1996年国土规划厂作已完全停顿。1998年国家政府机构调整,国家计委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土地区司改为地区发展司,将国土规划职能划给新设立的国土资源部后,因遇困难而多年未能启动。正是由于以上这些人为因素,使我国很有生气的国土规划工作中途夭折。

      尽管当时的国土规划尚属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在内容和方法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对全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将沿海和沿长江作为一级开发轴线,把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辽中南、山东半岛、闽东南,以及长江中游的武汉周围和上游的重庆-宜昌一带均列为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8]。在京津唐国土规划研究中所提出的将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向滨海推进的战略,也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天津市重点开发滨海新区就是那时提出来的。对北京曾建议严格控制作为首都重要污染源的首钢等重化工业的扩建,将其转移到唐山滨海去发展。但当时未被北京市和首钢采纳,直至近年才决定将首钢搬迁至唐山曹妃甸深水港区,被延误了约20年,使首钢石景山厂区的钢铁生产规模由150万吨扩大到800多万吨,需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也说明不能忽视国土、区域规划的作用。

      1.3 国内主创的城镇体系规划 (1996~)

      中国的城市规划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长期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主要由建筑与工程院校培养的规划技术力量承担,1978年改革开放后才开始有大批地理专业力量参加。进行城市规划不能就城市论城市,需要从较大的区域范围分析该城市在不同层次区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的定位离不开区域,这几乎已成为全国城市规划界的共识。所以城市规划界一直很支持区域规划,在缺乏以区域规划为依据的情况下,就要求先编制城镇体系规划。1984年颁布的城市规划工作条例首次提出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合理布置城镇体系。1985年山东济宁等城市率先编制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将城镇体系规划纳入编制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9]。当然,这种主要为城市规划服务的城镇体系规划,只具有陪衬性质,其规划内容往往缺乏深度和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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