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北地区是由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及兴安盟(内蒙古东四盟市)共同构成的地域整体。无论从自然环境特点,或从经济地理特征,以及从地域联系的历史发展来看,东北地区都是一个完整的地域单元。其城市发育较早,曾是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经过百年的开发建设,特别是建国后“一五”、“二五”时期的重点建设,东北地区一度成为新中国第一个重工业基地和农业基地。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体制性与结构性的矛盾不断显现,地区经济在全国的地位不断下滑,出现了“东北现象”和“新东北现象”。进入21世纪后,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等重大决策,东北地区的经济正逐渐从低谷中走出,进入发展的新阶段[1-3]。 东北地区的形成发展与东北问题的出现,都伴随着东北地区城市的兴衰。其城市体系、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心城市和大都市区产业集聚与空间重组、城市群和城市组群形成发展,以及资源型城市的困境与转型等等,都是构成并影响区域人地关系系统特别是经济地域系统的重要因素。东北地区城市地理现象,不但在时间上呈现特有的规律性,在空间上同样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差异和东北特色。 1 东北地区城市地理框架的形成和演变 东北地区城市地理框架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古代城镇形成时期—近代城市形成时期—现代城镇体系形成发展时期。 1.1 古代城镇形成时期 古代城镇形成时期主要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历史时期。东北城镇的出现,大约始自战国中后期,是伴随着郡县的设置、长城的修筑以及一些屯戍之所的开辟同步出现的。而且往往是随某一政权建立而出现,又随某一政权衰亡而毁弃,旋生旋灭,极少数能够保存延续到近代,不同于中原地区的城市发展有着更多的历史继承性。东北地区南部很早就是汉族和受其影响较深的高句丽族的农耕区,城镇兴起较早,早在秦汉时已有了辽东重镇襄平城(今朝阳)和高句丽的国内城、丸都山城等。东北东部的白山黑水地区,其城镇大量兴建于唐代渤海时期。而西部地区城镇的兴起,则与辽代契丹族农业经济发展和汉族移入有关。元代东北地区农业经济受到较大程度的毁坏,因此也是城镇经济的衰落时期。明清时期东北地区的城镇仍主要集中分布在南部的辽河中下游平原和辽南等丘陵区。特别是进入清代,东北的政治、军事中心由辽阳移到沈阳,使沈阳得到长足发展,成为东北最大的经济都会。营州长期以来就是辽西重镇,其他中心城市都是东北区历史上各时期地方政权的首都或军事中心。这时的东北,城镇规模较小,职能性质单一(主要是政治和军事职能),地域结构简单(多呈封闭式城堡、街道呈棋盘式和十字街式),城市呈稀疏点状分布[4-6]。 1.2 近代城市形成时期 东北地区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历史开始于清末,大约于19世纪60年代,晚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在社会经济向半封建半殖民地、殖民地转化的历史条件下而开始的。这一期间,由于清政府后期推行的移民实边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东铁路的修建、外国势力入侵等原因,导致东北地区26个城市作为商埠开放;同时,工矿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及大量移民向具有一定工业基础城市的集中,城市摆脱了古代城堡的桎梏,殖民地半殖民地性质显现,城市地理格局出现了新的轮廓。东北地区煤炭、铁矿、有色金属进入近代工业开发阶段,初步形成了以煤炭、钢铁、机械、化工为主的重化工业发展格局,铁路、港口等近代交通设施进一步发展,相继出现一批重要的工业、交通和军事城镇。至1931年,东北地区已有城镇 120多个[7](图1),至建国初期,已有城市24座,其中人口超过 50万以上的大城市3座,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化初始阶段。
图1 1932年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分布图 Fig.1 Distribution of the maior cities in Northeast China in 1932 1.3 现代城镇体系形成发展时期 东北地区城市体系的完善和城市化的加快发展是在建国后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东北地区城市化进程,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齐齐哈尔等城市进一步扩大,大庆、抚顺、鸡西、双鸭山等一批矿业城镇崛起,伊春、加格达奇、塔河、漠河等林业城市得以发展,同时一批农垦小城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东北地区的现代城市地理格局逐步形成。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规模迅速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展。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沿边地区一批口岸城镇迅速成长,商贸经济十分活跃,如绥芬河、满洲里、黑河、珲春等城市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具有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地区,建设起一批以疗养、观光为主要职能的旅游城市,丰富了区域城市类型,如五大连池、阿尔山、兴城等。截至2003年底,东北地区已有城市101个,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有8个,城市化水平达到44.8%,仍居全国前列(图2)。虽然东北城市体系在总体上仍处于较高层次,但随着市场经济在全国范围的扩大,东北地区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工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东北现象”和传统优势农产品大量积压且市场份额逐步缩减的“新东北现象”先后出现。“东北现象”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在传统产业集聚的东北地区,原有的支柱产业大都从稳定阶段进入衰退阶段,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陷入结构性危机;“新东北现象”虽然表现在农村,但根源在城市,是由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城乡一体化发展滞后、城市对农村产业的带动作用不强所引发的[7]。作为老工业基地经济重心的诸多城市,其发展滞后且后力不足,对东北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振兴东北战略提出之后,东北地区体制的优化、结构的调整、新型工业化的选择以及重点项目的落实等诸多举措,都必将加速东北地区新一轮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选择与进程,能够使东北地区尽快摆脱困境,对东北地区城市地理基本框架的进一步优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