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城市化区域发展静态与动态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李玉江/陈培安/包玉香,山东师范大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李玉江(1954—),男,山东定陶人,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从区域经济学角度,利用全国人口“四普”、“五普”资料,对我国省级行政区人口城市化现状特征、历史演进进行区域对比分析。在静态上,总体水平低,类间差、类内差大是我国人口城市化的主要区域特征,这是我国自然、经济、社会、文化诸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和现实体现,将人口城市化高水平区域划分为城市区域型、对外开放型、老工业基地型。在动态上,可将我国内陆31个省市区划分为各具特征的三大人口城市化动态类型,从经济增长速度、增长动力、发展阶段等角度探讨我国人口城市化发展速度省际差异形成机制,认为我国已进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共同推动人口城市化发展的阶段,从而提出相关结论与建议。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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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6)01—0003—07

      城市化,也称城镇化,既包括非农产业人口与非农产业在规模不同的城市环境中的集中过程以及乡村景观转化为城市景观的地域推进过程,即“显性城市化”,还蕴含着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在农村的地域扩散过程以及城市内部地域的分化和组合,即“隐性城市化”。城市化表明城市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城市化的社会存在对人们的价值观念等思想意识具有积极的影响,城镇化的本质是资源(生产要素)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是中国“十五”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也是21世纪中国实现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区域公平与经济效率兼顾、充分发挥城市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主体作用的关键。因此,对中国不同区域城市化现状特征、发展演化轨迹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形成机制,对于推动新世纪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城市化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静态比较

      (一)中国城市化水平现状特征

      城市化是一个在时间上不断的连续发展的过程,但也可对某一时间断面进行横向考察。现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对中国各省区城市化状况进行静态比较分析。

      “五普”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6.22%,比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约低10个百分点(同期世界城市化平均为46%),滞后于世界整体城市化进程,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例如,2001年美国75%,德国86%,日本78%,英国90%,法国74%,加拿大78%,菲律宾47%,埃及43%,巴西81%,阿根廷90%[1]。从省市区角度分析(见表1),中国城市化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表1 中国内地省级行政区城市化水平差异比较表(2000年)

      城市化类型

      分类指标

      省区市镇人口

      经济地带

       (城市化水平)

      比重(%)归属

      高度城市化≥70% 上海88.31 东部

      北京77.54 东部

      天津71.99 东部

      基本城市化50%-70%

      广东55.00 东部

      辽宁54.24 东部

      黑龙江 51.54 中部

      吉林49.68 中部

      接近 30%-50%

      浙江42.68 中部

      城市化 内蒙古 48.67 东部

      福建41.57 东部

      江苏41.49 东部

      湖北40.22 中部

      海南40.11 东部

      山东38.00 东部

      山西34.91 中部

      青海34.76 西部

      接近 30%-50%

      新疆33.82 西部

      城市化 重庆33.09 西部

      宁夏32.43 西部

      陕西32.26 西部

      湖南29.75 中部

      广西28.15 东部

      待城 ≤30% 安徽27.81 中部

      市化江西27.67 中部

      四川26.69 西部

      河北26.08 东部

      甘肃24.01 西部

      贵族23.87 西部

      云南23.36 西部

      河南23.20 中部

      西藏18.93 西部

      36.2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1.以接近城市化和待城市化为主,城市化水平较低

      一般而言,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低于或等于30%为待城市化,在30%和50%之间为接近城市化,在50%和70%之间为基本城市化,大于或等于70%为高度城市化。2000年年底,中国内地31个省区中这4类省区分别为3个、3个、14个、11个,分别占省区总数的9.68%、9.68%、45.16%、35.48%,具有十分明显的以接近城市化和待城市化两类地区为主的特点,该两类型省区达25个,占中国省市区总量的80.65%。

      2.城市化水平省际差异极为显著

      在所划分的4种类型中,无论是类型间还是类型内的差异都十分突出。从类型之间分析,各类型之间分类临界值相差20个百分点;从省市区而言,最高者上海(88.31%)和最低者西藏(18.93%)竟相差近70个百分点。由全国31个人口城市化水平组成的数据系列的标准偏差达16.26个百分点,离差系数高达44.25%。区域差距之大,在世界各国中极为罕见。

      3.城市化水平东高西低的态势明显

      高度城市化的3个省区、基本城市化的3个省区中的前2个省区均分布于东部沿海经济地带,另一省区也分布于中部经济地带;接近城市化的14个省区中5个地处东部、4个位于中部、5个位于西部,位于西部的这5个省区也是接近城市化这一类城市中城市化水平最低的5个省区;待城市化是城市化水平最低的一类省区,东、中、西部经济地带分别有2个、4个、5个。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个省区全部位于中国东中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占10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个省区全部位于中西部地区,西部经济地带10省区全部位于这一城市化水平上。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之间的差别大,2000年底人口城市化水平东、中、西分别为44.60%、33.5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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