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港口与腹地经济一体化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郎宇,吉林省教育学院教授,人文地理学硕士,东北师大在读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经济地理

内容提要:

“港口—腹地”区域实质上是一个具有内在必然联系的特殊的经济地域系统,其运动发展的具体实践从客观上要求港口与腹地要有高度的协同性、整合度和一体化。在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与对外联系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前提的今天,这种要求就显得格外突出和迫切。相关的具体实践需要有相应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否则就会成为非理性或低效性甚至是负效应的盲目实践。为此,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关理论问题的分析探讨就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文章探讨了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依据、动力机制以及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一般演化规律等基本理论问题。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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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港口—腹地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依据

      1.1 劳动地域分工理论

      劳动地域分工是人类经济活动按地域空间进行的一种分工形式,其直接原因是区域之间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经济结构、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与比较优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优势互补,获得最佳的整体效益和个体(地区)效益。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发展到今天,其基本观点可归纳为地域分工发展论、地域分工竞争论、地域分工协调论、地域分工合作论、地域分工效益论和地域分工层次论6个方面[1]。其中地域分工发展论主要强调地域分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确定(或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有效地避免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地域分工竞争论主要认为区际之间必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有限资源及市场展开竞争,从而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的提高,但前提条件是要有统一的区域市场与保证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等“规则”;地域分工协调论强调由合理分工实现资源配置在区域之间的优化重组,使区际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保持高度和谐统一和自组织状态,利于形成高级有序的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地域分工合作论认为分工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合作利于分工的更好实施和区际专业化的发展,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使区域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优势共享或优势叠加,由此获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合成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协作(或一体化)区域在上一级区域中劳动地域分工的地位和作用;地域分工效益论强调以发挥区域优势为前提的地域分工与合作,这种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整体效益;地域分工层次论强调建立有序的地域分工层次体系,高层次上的地域分工对低层次上的地域分工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使地域分工实现纵向上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港口—腹地”地域单元组合体是由多个子区域(子系统)组成的经济地域系统,主要包括港口(或港口群)、港口城市(或港口城市群)、腹地中的各地区等子区域,各个子区域分别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基础、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比较优势,子区域在区域整体发展中分别有着最适合于自己的角色(功能)分工、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然而每一个子区域都是“港口—腹地”这一区域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有科学合理的横向(子区域之间)和纵向(不同区域层次之间)分工与合作,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之和、最优整体效益与最大个体(子区域)效益的高度统一等目标。实质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劳动地域分工合作的高级形式,实现这一高级形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就是科学合理的地域分工以及相应的域际经济活动的高效有序的整合。可见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从指导思想和不同角度上为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1.2海港区位理论

      1934年德国学者高兹(Erich A·Kautz)发表了他的著作《海港区位论》,系统论述了海港区位理论的主要观点[2]。海港区位理论是以海港与腹地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来创立的,其中不乏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观点,比如,海港区位主要由腹地的发展所决定、腹地是海港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等观点。海港区位理论还认为,海港建设的最优区位由“总体费用最小原则”决定,由此而受腹地指向、海洋指向、劳动指向和资本指向的共同制约。同时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了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的主要决定作用,高兹认为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即腹地条件优越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样的观点和思想基础上,优越的腹地位置条件下没有良好的港湾条件也应建立人工港,优越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下必需选择和建设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出海港口。同时认为,强大的腹地影响对港口的发展极为重要,腹地范围的大小、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的活力是港口发展的动力和支撑,同时也对港口与腹地相结合的整体区域中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这些观点给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相关启示和理论依据。①港口与腹地是相互依存的“区域对子”,没有广阔的腹地、没有良好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就没有相应的港口。因此,港口与腹地之间实质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分别以对方为存在和发展前提的特殊区域关系,必须把两者联系起来考察和研究。②港口与腹地是高度“对应”的“区域对子”,对已有的港口、腹地要认真考察研究它们之间的对应性。包括港口与腹地范围的对应性,港口规模与腹地发展需求的对应性等。③从港口的产生和发展看,港口与腹地是有机统一的区域组合体,港口与腹地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客观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形成有序的要素流动与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这一区域组合体内部更加协调统一。④海港是港口与腹地区域组合中最重要的集聚区位。由于海港建设遵循“总体费用最小原则”,联系腹地与海外市场(或资源地)的运输距离为最短,这是理论基础;港口建成之后,便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对外“窗口”和货物转运枢纽,由此而形成为资源重组与优化配置的最佳场所,腹地要素可通过“窗口”出去,或在港口地区形成与其它要素的互补性优化配置,亦可通过“窗口”使外部要素进入腹地实现优化配置,产生新的效益。因此港口会形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龙头,带动着类似于龙身的腹地,使二者密切相关、兴衰与共,俨然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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