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战争对政治权力的影响

——以战利品赏赐与人力资源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安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战争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并以战利品的赏赐和人力资源的利用为例,探讨了古代战争对政治权力的影响。作者的论点是:战争可以通过各种物质因素影响政治权力。战争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投资,其结果也直接影响国家的物质基础。赏赐战利品对王权产生双重影响,既可以激励士兵,提高军人的忠诚度,也可以导致军人压力集团的形成或军心涣散,从而削弱王权。新的人力资源(战俘、奴隶和臣民)为巩固王权提供了便利条件。作者认为对殉葬的传统解释过分强调政治层面而忽略了这一现象的宗教文化因素。 此为中国社科院重点项目“世界历史·古代战争与政体演变”中的子课题。在此感谢匿名审稿者的修改意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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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没有军事组织的共同体易被其他共同体消灭①。古代战争从多方面影响政治权力,国内学者对此研究较少。雷海宗曾认为,秦以上的历史为自主与自动的历史,有政治社会的演变更革,人民肯当兵,对国家有责任感。反之,秦以下为静的历史,人民不肯当兵,对国家不负责任,只有治乱骚动,没有本质变化。“这样一个消极的文化,主要的特征就是没有真正的兵,也就是说没有国民,也就是说没有政治生活。”② 此观点似乎对史学研究有所影响,国内对战争史的研究相对薄弱确是事实③。近年来学术界对战争与政治之关系的研究有所论及,主要集中在战争对国家起源的影响上④。

      王震中认为,战争对国家形成起着促进作用,特别在以农业为基础的文明社会能促进社会力量的整合,如居住区的统一防御、原始社会组织团聚力的加强、既得利益集团的扩张、内部权力的发展及宗教作用的提升。他并未将战争与国家形成看作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是认为国家是在祭祀、战争、公共管理事务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⑤。李学勤认为,王权的形成与战争有一定关系。由氏族制度向世袭王权转化的过程与五帝时代的战争紧密相连。虽然王权形成的基础是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分化,并且使社会组织突破氏族的界限,形成越来越大的社会共同体”,但“它产生的途径却与战争有直接关系”⑥。谢维扬认为,征服战争的有无与早期国家专制政治和民主政治有必然联系。部落联盟向国家转化的早期国家形成模式的特征之一是与外部政治实体的武装冲突“几乎不占任何地位”,而酋邦社会“越接近于国家的水平,征服就显得越有重要的作用”,“酋邦和由酋邦转化而来的早期国家形成与发展同征服与吞并之间的关系,构成国家形成的酋邦模式的一个主要特征”⑦。易建平则认为,与外部政治实体的冲突以及对武力的使用在早期国家形成的部落联盟模式中具有重要作用,征服战争与吞并行为并未导致“谢维扬理论的专制政治的发生发展”⑧。

      国外学术界对战争与政治权力之关系的研究中有一些重要论著。麦凯尔·曼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古代社会权力的演变,其中对战争与社会权力的关系有所涉及⑨。斯坦尼斯拉夫·安德列斯基的专著重点研究了军事组织与社会,但对古代战争与政体演变的关系几乎没有涉及⑩。拉弗罗布和罗森斯坦主编的论文集是一个重要成果,但他们承认,“希腊和罗马的军事发展与其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的前后关系之间的互动尚没有系统地比较研究过,这是一个我们都觉得令人迷惑的缺陷”(11)。此外,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出现了一些论及地区战争与古代社会或政治之关系的专著(12)。

      就战争对政治权力的影响而言,它加强了王权的物质基础,如战利品和俘虏(奴隶)、疆域、生产、技术、自然物产等。空间的扩大带来各种影响,被统治人口、税收和物产的增加使君主控制的资源增加,从而为中央集权提供了基础,也为可能的政体演变准备了条件。本文试图以战胜方最直接的利益——战利品和人力资源为例来探讨战争对政治权力的影响,力图说明:战利品的赏赐给王权带来双重影响,新的人力资源为国家整合和权力巩固提供了物质条件。

      古代战争与物质因素之基本关系

      古代战争的起因大致有以下几种:征服与纳贡、扩大疆土、掠夺、获取战利品和荣誉、报复、自卫等(13)。我认为,古代战争起因可分为两大类,牵涉到人际关系(如荣誉、宗教、妇女(14)、复仇、自卫)的可称为“人—人关系”;牵涉到人与物质关系的(如纳贡、扩疆、掠夺)可称为“人—物关系”。当然,战争的主体是人,两类战争均以人为中心,人—人关系引发的战争将导致物质利益的获得,人—物关系引起的战争必然导致对人的征服。国家的形成导致了一个重要变化:战争的起因逐渐从以人—人关系类型为主转为以人—物关系类型为主,物质主义取向成为战争爆发的主要原因。

      战争与劳动方式的联系。战争规模和武器水平与生产力和劳动方式直接相关。与现代社会相比,古代社会的战争规模不大,组织和协调能力要求不高,兵员数量较少,杀伤力和破坏力较弱。同时,各种劳动方式与战争方式、武器和兵种也有关系。渔民适水战,牧民善骑兵,狩猎民族用弓箭,农民用尖器等。泰勒指出,文化沿多种途径进化,如技艺武器、家庭形式、意识形态和宗教等,各种文明要素因不断改进而得以进化发展。原始人类在实践中对各种技艺(包括武器)的使用表现出的各种取向是根据自然界的要求,如从粗糙的棍棒到精巧的尖矛和短棍,从锋利的石器到打制的矛和箭头。原始民族将这些工具作不同用途:如斐济人将箭头作刀子,卡菲尔人用标枪作切器,投箭则在美洲的部落流行(15)。很明显,武器是人们根据环境、生产力和劳动方式作出的选择。

      战争需要投资。这种投资大致有4个方面:环境、武器、兵源和管理。 《孙子兵法》明言:“夫地形者,兵之助也。”诸葛亮用“明修栈道”来迷惑敌方,因为这是进攻中的重要辅助行动。战国时期赵、燕筑长城以拒胡(16)。修工事是为了军事行动的安全、隐蔽和便捷;建城堡既能防御,又能明确疆界。古代印度极重防御工事,“部署在堡垒上的射手对敌时可一以当百,百以当万,这就是所以重视堡垒的理由”。“堡垒要具备武器、钱、粮、驮兽、婆罗门、工兵、机械、水草”(17)。罗马皇帝将意大利人移民以设立新屯市来保卫本土安全,“新屯市的设置,受政治动机的支配甚于受经济动机的支配”(18)。阿兹特克人曾在特拉斯卡拉设有数公里的防御围墙,外有壕沟。除围墙、壕沟等具防卫功能的工事外,有的地方直接利用峡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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