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纪实(之二)

作者简介:
姜芃,陈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徐蓝,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陶文钊,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   李世安,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   高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出处:
史学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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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历史上的战争、和平、社会和国际秩序

      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讨论的第三个主题,是“历史上的战争、和平、社会和国际秩序”。对这个主题的讨论分为三部分:1.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2.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3.战争、暴行与性。下面就针对这三个分课题作一些基本的介绍。

      在“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部分,学者们指出,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战争中的有组织的集体施暴就是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持续不断的特征。在战争中尽管许多士兵相互杀害,但他们也屠杀平民和战俘,并且认为可以随便去强暴敌方的妇女,将她们的孩子贩卖为奴。因此,自古以来,哲学家、神学家、战略家和政治家们就都在讨论战争中的强暴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最直截了当的提问是:我们能够合法地杀死谁?而且我们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杀死他们?人们也可以这样表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在道义上诉诸战争手段解决问题?一旦进入战争,应当制定什么样的规则把施暴限制在以达到其合法目标的范围之内?

      学者们认为,研究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学术意义。在美国国内和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之间对进攻伊拉克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诉诸战争的手段却又符合道义的问题。简言之,美国能够证明它反对萨达姆·侯赛因的战争是合法的战争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它的理由是什么?另外,近年来发生在巴尔干和卢旺达的冲突,也产生了如何阻止暴行的问题,以及如何使不受限制的利用暴行受到制裁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每一天都面临着这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学者们通过对不同的宗教文化(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古代、中世纪末和近代早期到20世纪末)的战争的研究,讨论了这些人类社会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难题。这些论文表明,自古以来,对战争的正义性就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一些新教徒的思想家将战争视为惩罚邪恶社会的一种手段,另一些神学家则为民族的甚至是殖民地的战争进行辩护,还有一些神学家采取更加反战的立场。对荷兰哲学家和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的有关战争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表明,他认为对战争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是否一个特定的民族要有一个国家的争论,这也是形成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更具普遍性的国际法的基础。

      一些论文对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要确保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就要区分平民和士兵。因此有的学者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国对德国城市进行轰炸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尽管破坏城市的轰炸能够摧毁敌人的士气并加速战争的结束,但是以伤害平民的生命为代价的城市轰炸政策是合法的吗?联系到今天的中东地区,人们再次提出:针对平民的暴行在何种程度上是情有可原的?2002年美国提出先发制人的战略原则,其核心问题仍然是诉诸战争的正义性问题,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在主题的第二部分“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的讨论中,学者们认为,和平与现存的社会以及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和平与其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相联系,并具有积极的价值。和平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具体体现在“和平进程”当中。但是和平的观念以及对待和平的态度因时间和地点而异。在许多情况下,和平并不被认为是国家之间或其他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的正常状态。伴随着日益增长的对以战争为手段的法律的甚至是道义的谴责,和平的局面才可能建立。

      这里提交的论文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宗教内涵的研究,探讨了从古至今的和平观念、缔造和平的过程以及国际秩序的建立。一位学者探讨了古代希腊的战争与和平问题,并认为,在早期希腊的历史上,战争是一种常态;但是公元前4世纪为获得持久和平而签订永久性条约的做法,成为一种重要的思想,并最终为人类社会所接受。一位学者讨论了欧洲11—13世纪东罗马天主教徒和穆斯林的关系,认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长期的相互影响会导致相互学习。另一篇论文讨论了19和20世纪国际关系中的两个原则: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并认为,当现代西方世界开始形成它的主要特征:自由市场经济、跨越国界的劳工流动、议会政治、一种开放的社会和民主的时候,“创造和平”的局面就出现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尽管他所说的这种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具有普世价值,但在现实中却几乎只限于西方。

      在有关国际秩序的讨论中,一种看法认为,在16到18世纪的近代早期欧洲的国际秩序中,有两个主要概念:绝对王权和势力平衡(均势),为了均势、为了阻止或建立一个绝对王权而发动战争,这在当时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均势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

      “和平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在回答这一问题时,一些学者认为,为世界的国家体系建立国际组织,例如围绕联合国和它的分支机构建立的组织以及各大洲建立的地区组织,将会逐渐启动一种有效的和平战略。这一战略不仅建立在信赖和平的道义力量之上,即除了自卫之外不允许诉诸战争,而且能弥补政治现实与和平的价值之间的缺陷。这不仅是我们时代的历史经验,而且建立在其他时代和欧洲以外地区的经验之上。另一些学者认为,从古代希腊到20世纪甘地的非殖民化的努力,再到现代非洲的和解战略,和平是一种每天都在实践的处理战争、冲突以及各种紧急情况的模式和记号。今天,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和平作为一种积极的价值观是不明确的甚至是含糊的。和平的概念以及建立和平的复杂性,不仅对历史学家,而且对于分析问题的方法来说,仍然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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