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6)—02—0097—10 醇亲王奕譞是晚清皇室一著名人物,曾在光绪十至十六年(1884—1890)实际主持清朝中央政府之大政方针近七年时间。作为清代最后两朝皇帝的本生父祖,其历史地位之显赫早已引人注目,但他在晚清史上的重要性却主要不在这里,而在其主持或参与的一些重大决策对当时的国内外政局及中国早期近代化事业有过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这一人物,以往的研究还很薄弱,相关涉及之论,字里行间多有贬斥之意,特别是其协助慈禧太后修建颐和园一事,尤为人所诟病。笔者以为,这样的观点并非实事求是,至少是十分片面的,在颐和园问题与甲午战争失败原因的认识上更存在某种误区。本文拟对此进行考察,以期使奕譞其人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使人们对光绪年间其主政时期的一段历史能有正确而详实的了解。 一、醇王的政绩与品行 奕譞,号朴庵,道光帝第七子,生于道光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1840年10月16日),道光三十年(1850)咸丰帝登基后封为醇郡王。咸丰十一年(1861)“辛酉政变”时,与恭亲王奕訢一起为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出力,事后奕訢封为议政王,主管枢垣、总署,奕譞则任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等职,主管神机营练兵事务。同治十一年(1872)晋封亲王,十三年末因次子载湉入承大统为光绪帝,疏请开去一切差使,懿旨允之,命以亲王世袭罔替。光绪六年(1880),中俄伊犁交涉事起,时局紧张,受命复出,参与议政,再管神机营。十年(1884)三月,中法越南事急,北宁、太原失守,主持全局的恭王不能有效应对危机,慈禧太后与醇王定议,免去恭王本兼各职,军机处全班易人;醇王以皇帝生父关系,不便公开主持大政,懿旨命中枢、总署遇有大事与之商议,迄光绪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891年1月1日)因病去世,实际柄执朝政近七年时间。 自咸丰十一年末创立垂帘听政之制,至光绪十六年醇王去世,在此三十年间,清廷的内外大政实由恭、醇二王先后主持。尽管亲王入主中枢不合清朝祖制,但垂帘听政既已打破祖制,中枢领以亲王亦属名正言顺。其间,慈禧太后以女主当国,虽为人精明,性格果断,却因学识、经验等条件的限制,在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如前此历朝男性皇帝一样“乾纲独断”,操纵枢垣,而不得不依靠恭、醇二位“最近支”的亲王作为“首辅”——实为主政。时人有谓:“两宫垂帘听政,则军机必以亲王领班,下以数大臣辅之,所谓军机王大臣是也。凡事由亲王作主,商之大臣而定。每日上班(按:即“见起”——引者),必由领班之亲王开口请旨。所请何旨?即未上班时所商定者。虽偶有更动,亦罕矣”①。因此,这三十年间清朝政治的一切成败得失均与二王密切相关,谓三十年政治先后是恭、醇二王的政治,也不为过。如果没有二王先后主政,这三十年的政局将会是怎样一种情形,虽然不好想像,但只要看一下二王故去后,光绪己亥、庚子年间慈禧依靠端王载漪等人主政期间的政治状况,便不难找到答案。所以,不能不说恭、醇二王实为同光时期三十年中国政局的中流砥柱。 而这三十年在晚清七十年的历史中,是所谓“同光新政”时期。它上承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革命的二十年社会动荡阶段,下接甲午和庚子两次对外战争失败及由此引起亡国灭种危险的二十年灾难深重时期,是整个晚清史上时局相对稳定,因而得以进行洋务运动的时期,客观上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历史进程。其中,恭王主政的二十三年间(1861—1884),洋务事业主要是由一些地方督抚如李鸿章、左宗棠等,在其各自管辖范围内和力所能及条件下分别进行的,因此这一时期的洋务事业具有地方性和零散性,缺乏由中央政府统一主持和推进的力度。而这种情形在醇王主政期间(1884—1890)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中央政府主导和推进自强事业的力度较以前明显增强,这是恭醇二王在个人性格和见识等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历史是人创造的,主政者个人因素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起重要作用,也是人所公认的事实。 醇王主政时期,清中央政府先后完成如下重大政治举措:其一,比较稳妥地处理了中法越南交涉的和战问题,当战则战,当和则和,从而创造了晚清对外战争史上仅有的一次以签订不含割地赔款等内容的条约而结束战争之特例,并带来战后十年晚清历史上国内外局势最为平静的一段时期,为自强运动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②。其二,新疆、台湾建省,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也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三,确立大治水师的战略方针,在此方针之下,创设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建成第一支近代海上力量即北洋海军,在中国军事近代化历史上留下深刻足迹。其四,支持直督李鸿章修建中国第一条铁路,并把兴修铁路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下来,最终排除守旧势力对铁路事业的阻挠(详见下文)。其五,支持鄂督张之洞创办当时亚洲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汉阳铁厂,为近代中国重工业的建立打下基础。其六,将开始于中法战前的电报事业继续推广延伸,数年之间北起黑龙江黑河,南抵广东海南岛,西至新疆喀什噶尔,无不架设电线。凡此一切,均为醇王主政时所完成的业绩,其历史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 然而,以往人们对醇王的以上政绩多视而不见,在对比恭、醇二王先后主政的这段历史时,总是褒恭而贬醇,譬如论甲申易枢,有所谓“易中驷以驽产,代芦菔以柴胡”之讥评③,甚至有“逐恭王出军机,以瞽瞍继任”之恶谥④。此类说法不过是时人根据一己好恶,随便乱发的感慨。今人受此影响,也有所谓醇王“才具平庸”,“学识才能与聪明才智样样都及不上恭王”的说法⑤,甚至有说醇王是晚清时的“大贪官”,是当时京城中“生活最豪华、最糜烂”者⑥。这都是不符合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