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的重商思想及其政策措施探析

作 者:
周霞 

作者简介:
周霞,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

原文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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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秦汉以降,一直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在洋务企业的带动下,民族资本经营的新式企业逐渐出现。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洋务官僚提出了“以商敌商”的主张,而不当权的洋务知识分子也提出了“商富即国富”、“恃商为国本”、“习商战”等主张。到了十九世纪末,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加剧,要求发展近代工商业的重商思潮席卷中国,清王朝的一些封疆大吏也开始高度重视商业的发展,袁世凯即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一、袁世凯重商思想的渊源

      袁世凯重商思想的形成与其早年的经历息息相关。从1885年到1894年甲午战争前夕,袁世凯一直担任驻朝总理交涉通商大臣,接受李鸿章的直接领导。他通过对商贸、轮船航运、铸币与借款、电报、关税等经济活动的参与,增长了不少见闻,尤其对日本通过商务而对朝鲜进行的经济侵略已有清醒认识。更重要的是,在朝鲜的这段时间,李鸿章的洋务思想深入袁世凯之心。此外,驻朝期间,袁世凯还与盛宣怀、马建忠、马建常、唐廷枢等洋务人员有函电往来,他们也对袁世凯产生过某些影响。

      甲午战后,维新运动应时而起,其中心命题是变法,包括发展资本主义农、工、商各项实业和变革腐朽政治体制。对于前者,袁世凯是十分赞成的,他作为洋务派中的年轻一代,一度成为维新运动的热心人,同康有为、梁启超及其他维新人士都有所接触。维新派思想家进一步发展了重商思想,从单纯强调对外贸易、重视商业活动,到重视工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对农工商等各个经济部门相互关系的认识日益全面、日益深化,从强调抵御外国的经济侵略、挽回利权,到确定以资本主义工业为追求目标,通过发展实业谋求国家富强,早期经济现代化意识逐渐凸现。这对袁世凯触动很大。

      至20世纪初,重商思想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思潮,不仅洋务派,清政府最高统治者也发出了重商的呼声。1903年起清政府设立商部,中国第一次建立了促进、保护和奖励工商的国家机构。袁世凯作为晚清一位比较开明的封疆大吏,同样受到这股重商思潮的影响。由于浸染于洋务,又出入于维新,袁世凯认识到要想自强,必先求富,而学习西方以“工商为先”,经营商务,正是求富求强的重要途径。

      二、袁世凯对商业地位的认识

      1898年9月戊戌政变后,袁世凯被任命为护理直隶总督,他在谢恩折中说道:“北洋为通商总汇之区”,“直隶为近畿襟带之地,北洋乃通商辐辏之区。”表明他初任地方官,就对商业予以充分的重视。1901年4月,袁世凯在其上奏的《遵旨敬称管见上备甄择折》中指出,西方国家的致富之途,“大要在采矿产、造铁路、兴商务、通货币及一切生财之道”,认为必须借鉴采用西方国家的重商政策,“似宜亟兴商务,以保利权而厚民生”。

      袁世凯的重商思想是在中国门户被打开,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产生的,因而他反对西方经济侵略、多次强调“各国致富之源,胥由商务”,主张与西方各国进行商业上的竞争,表明他已把发展商业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经济措施。

      不过,袁世凯虽然一再强调要与外洋进行“商战”,但他并非片面强调发展商业,而是主张协调统一地发展农工商务业。他说:“窃维富国足民之道,农、工、商务三者,实相为表里。”显然,袁世凯背弃了产业上的厚此薄彼观念,窥见农工商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在此基础上,袁世凯还从生产与流通的角度来阐明农、工、商三者的关系:“臣维农、工为商务根本,而商之懋迁,全赖农之物产,工之制造。欧、美、日本以商战立国,而于农业、工艺精益求精,经营劝董不遗余力。”即认为商务的发展不是独立的,它与其他行业有着水乳交融的关系,因而振兴商务,必须注重其他行业的发展。

      三、袁世凯发展商业的政策措施

      基于对商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袁世凯顺应潮流,对发展商业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方案和举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保商机构,制定护商法规

      袁世凯分析中国商业落后、西方商业兴盛的主要原因,在于中西方政府对商人的态度迥然不同。为了振兴商务,衰世凯认为,首先应该改变“官尊商卑,上下隔阂,官视商为鱼肉、商视官为虎狼”的状况。他不仅在上朝廷的奏折中多次阐明此系振兴商务的当务之急,而且在致盛宣怀的私人信件中也曾强调:“愚见整饬商务,必须官商一体,扫除官习。提倡保护,官吏任之,始可日有起色。”为此,袁世凯提出了更具体的措施:设立商务局作为专门联络商情、保护商人的官方机构,分立商会作为各业商人共同的社会团体,以便官商沟通,使两者得以联为一体。

      1901年11月,袁世凯在山东巡抚任上创设了山东商务总局,并亲自拟定了《山东省试办商务局暂行章程》,制定了许多鼓励和保护工商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以使山东商务局真正承担起保商护商之责和兴商振商之任。1901年底,袁世凯受命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于1903年5月批准成立了天津商务公所,后改名为“天津商务总会”。天津商务总会成立后以振兴和繁荣天津工商业为己任,一直十分活跃,“解纷苏困,救急恤艰,遇重事则集议,间有事涉争执,设评议员以理之,”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以后,为了适应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又对商会进行了改组。1914年颁布的新《商会法》规定:省设商会联合会,县设商会,县以下繁盛区设事务公所。此外,袁世凯政府还颁布了《商人通例》等条例法规,以保护和鼓励商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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