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1916年救国储金运动结局述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俊杰,南京大学民国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期间,由民间发起,旨在“藉民力为政府后盾”的救国储金运动,在经历了迅速发展后,急剧衰落。为总结经验、共商良策,1915年9月9日,全国储金团各省代表联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做出了继续推进储金运动的决定,但这没有得到上海民众的支持。民众要求发还到期储金,上海储金团陷入两难困境。衡量利弊后,储金团决定发还到期储金。然而,储金发还波澜横生,各地对上海此举褒贬不一。面对指责,上海储金团与民众做出不同回应。北京、天津等储金团试图力挽狂澜,但终归失败。1916年8月各地储金相继发还,运动宣告结束。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字号:

      1915年1月,日本提出了旨在独占中国的“二十一条”。 在其以武力为后盾的外交胁迫下中日双方就此展开了谈判。日本的侵略野心激起了中国人民强烈的民族情绪和炽烈的爱国热情。一场由民间发起,波及全国各地,影响社会各个阶层,以储金为主要形式的爱国运动由此拉开了序幕。为了表明形势的严峻,储金的迫切,这一运动被命名为“救国储金运动”。运动得到了广大民众① 的认同,并曾一度得到官方的大力支持,从而获得了迅速发展。袁世凯称赞此项运动:“毁家纾难,人有同心;国民进步,希望无穷”②,并率先认储,前后共计约十一万元。驻沪外交团也对储金运动交口称赞,“华人爱国热忱较前增进”,并认为:运动如能“始终坚持一致进行”则“中国必有富强之一日”。③ 时在南开中学读书的周恩来热情的参加了天津各地群众举行的救国储金募款大会,并号召人们奋起图强,振兴本国经济,誓雪国耻,坚决不当亡国奴。其间还专门撰写了《广募救国储金致友人书》,宣传储金运动。④

      储金运动在上海如火如荼般展开后不久,全国各地也相继展开。1915年5月8日北京救国储金会成立,11日,在中央公园召开第一次救国储金大会,23日召开第二次救国储金大会,两次集会筹集70多万元。至7月底,全国储金团事务所成立者已达到252处,储金已达720多万元。⑤

      然而,这场迅速发起,短时间内获得很大发展的社会运动,却因种种原因而急剧衰落,并最终失败。运动的成败并不决定学术研究价值的高低。运动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是,对其失败结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一运动“不论从地缘分布的广度,还是参加人数、阶层的众多,这样举国一致的群众活动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⑥

      这场运动之所以重要还与其本身的特点有关:这场运动因中日“二十一条”交涉而起,由袁世凯帝制自为而趋于衰落,横跨两大政治事件;对于这场由民间发起的社会运动,官方前后的态度有着明显的差异,与此同时,民众对官方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重大转变,即由运动发起时的热情支持,到运动结束时的消极抵制。储金运动所具有的以上特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社会底层民众如何关照民国政治运作的良好视角。另外,在某种程度上,这场运动也成为民众民主共和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尽管以失败而告终,但却为此后掀起的民族民主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与其历史重要性不太对称的是目前史学界对其研究的现状。长期以来这一运动几乎是相关研究的一个盲点,即使是相关的记载多零星散乱,甚至还存在着一些舛误。

      近年来这一运动的研究逐渐受到关注。罗志田先生在其《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一书中,曾以救国储金为专题,对这一运动作了宏观的研究与论述。对其中的许多观点,笔者深以为然,并从中受益颇多。与此同时,笔者以为对于这场运动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尚巨,特别是对于这场运动的结局及其善后处理的研究更为薄弱。鉴于此,笔者试图以《申报》、《大公报》、《盛京时报》、《东方杂志》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就储金运动后期发展情况及其结局,作一粗浅的梳理,为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并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相关专家、学者的注意,共同推进对这一运动的研究。

      全国储金团联合会及上海民众对联合会决议的反应

      储金运动自发起后,仅几个月的时间就发展到全国各地,并取得了相当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众认储热情逐渐下降,储金数额日益减少。就储金发源地上海而言,储金数目“日收短缩”⑦;就全国而言,情况亦是如此。全国实际收储数额与预定数额也相去甚远,至9月份,全国仅收800余万元,其中“现款者只居半数”。面对这种形势,上海救国储金总团事务所决定在9月9日召开全国储金团代表联合会,共商良策,以利进行。

      1915年9月9日,全国储金团各省代表联合会在上海召开,参加会议的有20个省及华侨各埠代表共69名。9月11日,开正式会议,会议选举虞洽卿为第一次储金代表联合会正会长、邹静齐为副会长。会议首先就储金运动进行与否投票表决,代表们认为此事关系救国,凡属国民均应负责,因此决议储金一致进行,“不达目的不止”。⑧ 9月14日继续开会,正会长提出议案9条:统一事务所章程;期限、储数、用途;公推章程起草员;各事务所经费;请求电报免费;请求邮电储金;联合会应设于何处;联合会之经费;储金满六个月后,其利息应否由中、交两银行照发。经过讨论,会议推定王伯辰、李荫堂、盛竹书、陈赢生、谢敬虚、张心芜、于范亭、袁履登、洪承祁九人为章程起草员。会议决定储金额仍为五千万元,俟实收到现款五分之一时,开全国联合大会公决处分。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储金联合会附设于上海总事务所内,并按照全国商会联合会章程,加举副会长一人。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推荐直隶代表王伯辰为副会长。会议还就《中华民国全国救国储金团简章(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全案通过。⑨

      为继续推动储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储金团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储金联合会做出储金全国一致进行的决定后,立即发出紧要通告,强烈呼吁“凡我国同胞速图兴起”以“极力进行”。⑩ 9月22日,中华民国全国救国储金团联合会邀集报界记者召开茶话会,请各报一致鼓吹进行。为进一步落实官商各界月薪储金,“经各省代表联合会公恳”由虞洽卿等人再次致电袁世凯总统,请求其“令饬内、财两部转咨各部暨各省将军、巡按使转饬各机关于月薪储金一事,各以国民资格切实进行。其已认者,速既照缴;其未办者,赶即举行,勿再视为缓图,以速成功而固国本。”(11) 与此同时,联合会又派代表冯润田、施省之、卞月亭、严子钧、邹静齐、王伯辰等人进京与中国、交通银行商讨,希望银行给储金人增息及发息。(12) 为增加储金团工作的透明度,更好的推动储金运动的发展,中华救国储金团总事务所依据储金团自创建至8月下旬4个多月以来的所有经过手续情形,编纂并出版了《救国储金之源流》一书,并分送全国各储金团及上海各公所、会馆、学堂、各团体、各干事和存有“巨数储金”者。(1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