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6)03—0087—10 陈独秀、李大钊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有开创性贡献。就中国近代史这门学科的历程而言,中国近代史在五四时期是正在形成中的学科,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性质论战时才具备初步的学术研究体系,并形成“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①;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革命史范式”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唯一范式;80年代末以来,“现代化范式”得到创新和发展,形成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并存的学术景观。从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历程来看,李大钊、陈独秀等对“革命史范式”的奠基和形成雏形有重大贡献,是20世纪30年代“革命史范式”正式形成的先导②。关于李大钊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学术贡献,笔者已有专文予以研究③;学术界关于“陈独秀与中国近代史”这一课题也有初步的成果④,但却是从思想史角度考虑的。本文与此有所不同,试图从近代史的研究“范式”切入,从学术史的视角就陈独秀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贡献进行探讨,以确立他在近代史研究中发凡“革命史范式”的学术地位,为中国现代学术史提供一个新的认知。 一 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强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来剖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注意到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社会,一方面是封建性的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处于瓦解的趋势,新生的资本主义因素在逐步成长,但封建势力还有很大的力量,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原来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社会”;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使中国丧失了政治的独立地位,但又由于中国人民的奋力抗争而使中国没有沦为完全的殖民地,因而近代中国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社会。陈独秀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后,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认识到帝国主义入侵造成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动,引起中国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的变化,明确指出近代中国已经沦为“半殖民地”;他虽然没有提出“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但他对近代中国经济状况的考察,认识到近代中国已经不是传统的封建社会,这一认识为后来中国共产党人确立“半封建社会”概念奠定了认识的基础。 陈独秀关于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认识是以阶级斗争的理论为指导的,是从“革命”的角度予以切入的。陈独秀认为,区分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性质还是殖民地性质意义重大,因为这关系到近代中国革命的性质问题。在他看来,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社会的性质不同,革命的性质也就不同:“殖民地的经济权政治权完全操在宗主国之手,全民族之各阶级都在宗主国压迫之下,全民族各阶级共同起来谋政治经济之独立,这是殖民地国民革命的特有性质。半殖民地的经济权大部分操诸外人之手,政治权形式上大部分尚操诸本国贵族军阀之手,全国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都在外国帝国主义及本国贵族军阀压迫之下,有产无产两阶级共同起来,对外谋经济的独立,对内谋政治的自由,这是半殖民地国民革命的特有性质。”⑤ 正是对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社会性质不同的认识,以及对不同社会性质所引起的社会革命性质不同的高度重视,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923年4月,陈独秀在研究辛亥革命的历史时为了批驳用满汉民族冲突来解释辛亥革命的原因,有这样一段论述:“当革命与立宪两派的方法虽然不同,而两派之目的同是革新自强,换句话说,就同是‘革旧制’、‘兴实业’、‘抗强邻’这三个口号,明明白白是半殖民地之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口号,那能说是满、汉民族之争。”⑥ 这里,陈独秀明确地认为中国处于“半殖民地”的地位。1923年6月陈独秀在广东高师的演讲中又进一步明确近代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陈独秀说:“中国表面上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实是个半殖民地。何以呢?你看中国政治经济的实权都操在外国人手里,只因有北京政府的名义存在,还不算是完全的殖民地。若一旦撤销北京政府之承认,实行国际公管,那就完全是殖民地了。”⑦ 陈独秀所说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性质,就是说中国在名义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在实质上,比南洋马来群岛酋长割据的英、荷殖民地高明不多”,并不是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因为中国“在经济方面:国家重要的权利大部分抵押给外国了,外国货充满了全国,全中国人都是外国生产国家的消费者,全国金融大权都直接或间接操诸外人之手。在政治方面:大小酋长分据了中央及地方,这班大小酋长之发号施令又惟公使团之意旨是从。”⑧ 所以,陈独秀认为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社会。 陈独秀在1923年所明确提示的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性质的论断,是他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大贡献。1922年7 月的中共二大宣言还没有正式使用“半殖民地”概念,而是认为“帝国主义列强在这八十年侵略中国时期内,中国已是事实上变成他们共同的殖民地了”。但中共二大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中也有这样的论述:“经济落后如中国,一面成为国际帝国主义的掠夺场和半殖民地,一面成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所扶植的武人势力的宰割物和糜烂区域。”⑨ 中共二大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两种不同的表述,说明此时中共党内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问题正在探讨之中,可能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⑩。但无疑的是,陈独秀关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的认识,在当时的中共高层领导中具有代表性。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中共理论家李大钊是在1924年1月召开国民党一大期间, 才明确指出近代以来的中国是“列强的半殖民地的中国”(11)。陈独秀不仅在中共高层领导中比较早地使用“半殖民地”的概念来分析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而且他提出的这一概念的含义与后来使用的含义也大体上是一致的。 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所作出的“半殖民地”性质的结论虽然主要是侧重于近代中国政治的分析,其实他对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也是有所考察的,并逐步认识到近代中国社会已经不是原来的“封建社会”。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陈独秀这样指出:“中国经济状况,可分为下列三种:(一)是内地乡村的家庭农业,(二)是各城市的手工业,(三)是沿江沿海近代资本主义式的工商业;因为受了列强在中国所行帝国主义的侵略,及本国军阀的扰乱,农民被物价腾贵驱迫到都市去找工作,手工业渐为外国机器制造品所毁灭,新兴的工商业没有保护关税及运输便利,也不能够发展起来和外资竞争。”(12) 这里,陈独秀说明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的不平衡性特征,即内地乡村、一般城市以及沿江沿海地区经济形态有着巨大的差异,而就整个中国社会经济而言又很显然是不完全等同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了,表现了传统农业经济的瓦解趋势。换言之,近代中国社会一方面仍然具有传统的农业经济的部分,另一方面在沿江沿海地区又有新生的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中国近代社会的经济状况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色彩。陈独秀的这段论述虽然没有抽象出后来使用的“半封建社会”概念,但它对后来形成近代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的概念应该说是有价值的。 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对后来的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提出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起着先导作用。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总体结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史性质论战中被确立起来的。在30年代的社会性质论战中,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共识。杜鲁人就明确说:“半封建性半殖民地性是中国经济的特点,这种社会可以叫做‘半殖民地化的半封建社会’。”(13) 毛泽东后来更明确地指出:“自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14) 按照毛泽东的解释,中国由封建社会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毛泽东说:“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封建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15) 对比之下,可以发现陈独秀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认识的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