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连材上书与维新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勇勤,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陈勇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甲午战争后维新思想广泛传播,太监寇连材向朝廷递交建议书在当时属于一个特殊事件。要弄清寇连材这样做的动机,我们可以依据他遗留的那份建议书以及相关材料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寇连材建议书的一些主要观点和维新派的主张基本上是一致的,爱国意识与维新意识交织在一起。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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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3—0058—06

      1896年3月,身为太监的寇连材给朝廷递交了一份建议书, 之后遭“家法”核准被处以极刑。这件事曾经引起人们的种种猜测。查看寇连材上书的全文,还有与上书相关的、文章之外的问题需要我们予以求证,这样做可以对百年前的中国社会有进一步的认识。①

      一 确定寇连材上书言论的关键部分

      寇连材上书的内容是按照10条分别进行阐述的。② 笔者认为, 如果从上书言论关键部分的角度来分析的话,那么这个关键部分,应该是第10条的内容。为了能够更清楚地论证我们的问题,有必要把第10条的内容引录出来。第10条是这样说的:

      我国现今无嗣,就此可选天下文武兼全、才学广大者过继,不可按亲友过继。天下之人均有天分,有才即有分。以此安民,即尊覃之道。自后国家再嗣者,均按才袭,有才准袭,无才不准封为王位。如选国嗣之,宜各村按十户选一归营,营选一再归县,选一再归省,选一由省归京。圣上亲自目看,按选一人做嗣。天下人等,前有利之贪,后有天分之贪,天下国号“大清”二字万无一失,永享太平永世在。日后不拘何人坐皇帝之位,永是大清之后代也。

      这段文字里面有三处需要特别说明一下。1.“以此安民,即尊覃之道”一句中的“覃”字,很可能应该写作“禅”字。这样“尊禅”也就是推崇禅让的意思,而选嗣也就和禅让相呼应了;2.“如选国嗣之”的意思,指如果挑选国嗣的话。“国嗣”是时人已在使用的词汇;3.“各村按十户选一归营,营选一再归县”后面的“选一再归省,选一由省归京”,两个“选”字前分别漏写了“县”字和“省”字。就是说寇连材认为选嗣的程序应该是户、营、县、省、京。

      1896年3月29日,寇连材在菜市口被公开斩首处决。 距离寇连材死难日期比较近一些的私人笔记材料,主要有文廷式的《闻尘偶记》、梁济的《感叩山房日记》和梁启超的《烈宦寇连材传》。③ 这三种资料对于寇连材上书绝大部分内容的记述,纯粹是属于道听途说来的,都对第10条这个有关嗣位的问题一致反映出来:

      请建储[2](p24);

      末条有选贤德者禅让大位语[3](p13);

      最奇者,末一条言,皇上今尚无子嗣,请择天下之贤者立为皇太子,效尧舜之事[4](p111)。

      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朝廷并没有敢把寇连材的上书材料公布出去,也就是不敢让人们知道寇连材在上书材料中说了些什么。军机大臣王文韶的日记很能说明问题。王文韶在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1896年4月8日)的记事有:“本月十六日有奏事太监寇联才条陈十事,奉旨即行正法,究不知所言何事也?前日闻之裕寿帅云。”[5] 这就是说,皇宫里发生的这件太监上书的事,王文韶本人还是从裕寿那里听说来的。我们再查看二月二十三日(4月5日)王文韶的日记,里面写着:“福州将军裕寿帅陛见出京,在萨宝实码头恭请圣安,旋彼此往来,述都门近状甚悉,相对欷歔,杞人之忧何极。”[5] 可见十六日的事,王文韶在二十三日,也就是过了7天以后才知道。连军机大臣对于寇连材“条陈十事”这件事都是“闻之”他人,更何况传播信息的裕寿也对“条陈”的内容“不知所言何事”,显然,当时能够详细知道寇连材上书“所言何事”的人屈指可数。翁同和这位皇帝的老师对寇连材这件事都不大清楚,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翁同和在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3月30日)的日记里有记录:“闻昨日有内监寇万才者戮于市,或曰盗库,或曰上封事,未得其详。”[6] 寇连材这件事翁同和是听来的不算,连名字都误传为“万才”了,甚至被处决的原因是属于盗窃罪,还是属于上书言事罪,都“未得其详”。与以上的这种情况正好相反的是,从文廷式、梁济和梁启超三家的记载中可以判断出,因为寇连材上书材料没有被毁掉,所以还是越出宫墙,流入社会。当然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又在于,在寇连材上书材料里的一些内容逐渐向社会上流传扩散的过程中,我们一再强调的那个第10条,无论是它的针对着嗣位问题的重要内容,还是它在原件当中的排列次序,竟都没有被传误。可以证明,寇连材上书在紫禁城内引发出一场大风波的,正是第10条里的言论。

      虽然文廷式、梁济和梁启超等人没有亲眼看到过录有寇连材上书全部内容的文字材料,但是戊戌维新运动时期还是有人确实读阅到了寇连材的上书材料。孙宝瑄就是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之一。他在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1898年4月14日)的日记里记录:

      是日始见宦者寇连材所上之书,分十余款,末款有云:请国家选嗣不以亲族而以才德,先令天下府县各公举,然后择定一人,使为国嗣。[7]

      这里足以说明,寇连材上书材料第10条的内容给世人的触动太深刻了。

      二 上书言论关键部分的思想来源

      光绪帝是由慈禧太后一手导演承袭了皇位的,早在光绪初年,政府官员们对慈禧以垂帘听政“母后”的身份在嗣位皇帝名分问题上做出的决定,反响就已经很大了。1879年吏部主事吴可读的尸谏事件,曾让慈禧非常难堪,当时她以“以死建言,孤忠可悯”[8](p222) 搪塞过去。但寇连材上书材料的第10条,远远超出了10多年前吴可读尸谏奏折当中当权者还能够允许的范围,它强烈要求今后皇位“不可按亲友过继”,应该变更为“选天下文武兼全、才学广大者过继”,这正击中了慈禧太后处心积虑控制皇权的要害。仅仅就是这一点,就足以触怒慈禧,置寇连材于死地。

      事情也并非那么简单。如果我们更深一层分析的话,寇连材上书材料第10条明显地反映出两个重点:1.皇位面前人人平等。“坐皇帝之位”的人,应该“不拘何人”,“天下之人均有天分”,只要是“文武兼全、才学广大”的,那么,“有才即有分”。这实际上已经带有君权并非神授的意思了;2.民众可以参与建储。实行禅让制,嗣位废除“亲友过继”,原则上“均按才袭”。选嗣的具体办法是先在全国范围内由户、营、县、省、京逐级选拔,最后由皇帝亲自裁决。这又直接触及到了极其敏感的政体,特别是国家最高权力问题。

      从皇位面前人人平等方面来说,所谓“天分”,也就是天赋。“天下之人均有天分”,可以说是在呼吁应当承认每个人有天赋价值;皇位“均按才袭”,“有才即有分”,进一步地提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在这里,显然就隐含有朴素的人权观念。再从民众可以参与建储方面来看,实行颇具古代民主遗风的禅让制,继任人通过民选的方式产生,这意味着继任人的确定条件,必须是能得到民众的拥护。进一步分析,人选虽说在名义上还需要由皇帝做出裁决④,但实际上每一个人选都代表了民众的意图,因此,随着当选者的继位,势必会出现国家最高权力将逐步被民众掌握的趋势。换一个角度来分析,皇帝既然可以由民众的意图而易姓,那么国家最高权力也就未必能够“永世”属于爱新觉罗家族了,甚至还有可能导致满洲贵族控制下的国家最高权力的转移。可见,如果同意让民众推选皇帝的话,它的后果非常明了:“大清”虽然还能所谓的“永世在”,却不过只是架着一个空国号而已。我们应当承认,这里面事实上已经流露出朴素的民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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