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济自沉与民初信仰危机

作 者:
韩华 

作者简介:
韩华(1968-),女,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后。(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发生在民初的梁济自沉事件,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重建开启了一极为生动的视角,在民初思想文化领域引起了相当的反响。梁济借“殉清”之名,一面展示其孜孜以求的儒家价值意义世界,一面谴责清末民初污浊的官场、寡廉鲜耻的官吏。梁济自沉正值社会转型、新旧思想急剧变化之时,其内心价值认同与现实的极度紧张,正反映了传统价值体系的崩溃与社会信仰危机之间的关系。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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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6)-01-0055-15

      发生在民初的梁济自沉事件①,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重建开启了一个极为生动的视角。然就笔者所涉猎之范围而论,与之相关的论文并不充分②,此研究状况与梁自沉事件所蕴涵的历史意义,二者并不协调。故笔者拟吸收既有的研究成果,从思想文化史的角度,将梁自沉事件置于社会转型、新旧思想急剧变化之特殊时期,考察梁济内心的困惑与绝望所折射的传统文化危机,凸现怀抱儒家理想的梁济,其意义世界与民初社会现实的紧张,以揭示民初严重的信仰危机。

      一

      1918年11月14日清晨,梁济孤寂地自沉于北京积水潭,然梁自沉溅起之冰冷湖水却“震动社会的注意”③,“都人士闻其事者,莫不哀痛生敬。清太傅陈公宝琛以闻于皇帝,赐谕矜悼,予谥贞端”④。时各大报纸报道了此事件⑤,从不同的角度赞扬、评价梁济自沉,为其写挽歌与颂词者,也不乏其人。总理靳云鹏为他写了一幅还愿匾;“就是昌言打破偶像主义与打破礼教束缚的新青年,也表示对死者相当的敬意”⑥;陈独秀曾撰文赞扬梁济⑦;在 20年代的《新青年》上仍载有梁殉身事件的文章。且在梁辞世后的数年里,有人在其自尽的地方立碑、烧纸钱、哭泣以纪念他,甚至有人因“感公(笔者注:梁济)事”遂步上不归路。⑧

      梁自沉事件在当时及随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其影响可见一斑。而令人疑惑的是梁“名不甚显”,既无“国学大师”王国维的学术地位,也无屈原“三闾大夫”的显赫身份,其自沉却引起舆论的普遍关注,事件本身是否在当时的背景下昭示了时人共同关注的命题?而究其根本,则因民初既有价值体系的解体、文化与信仰认同呈现严重危机,而梁以其独特方式提出重建信仰的迫切任务。理解梁的价值认同危机与其自尽的动机,正是透视民初文化与信仰危机的一独特视角,梁揭示的诸问题正是民初社会缩影的写照。因此,解读梁内心意义世界与展现民初信仰真空与道德危机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梁宣称其死一为“殉清”,二为国性。而“殉清”与“国性”乃是表达其完整意义世界的术语,即蕴涵着“中国固有之优良作风”⑨的价值体系。梁的内心始终追寻其“躬励以行”的“真理”,而此“真理”与民初社会现实之间产生了突兀的紧张,辞世是梁化解紧张的手段。

      (1)梁“殉清”与终其一生践履儒家道德,二者在意义上存在一致性。“殉清”是梁履行儒家道德最终的具体形式,梁在遗书中“竭诚致敬以告世曰:梁济之死,系殉清朝而死也。”然又说因身处清末“故云殉清,其实非以清朝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为本位。吾国数千年,先圣之诗礼纲常,吾家先父先母之遗传与教训,幼年所闻,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此主义深印于吾脑中,即以此主义为本位,故不容不殉”⑩。显然,梁借具体之“殉清”以展示抽象之“幼年所学”的意义世界。

      据时人记载,梁“少遭孤露,处境极艰,贤母督教又极严,故忧勤惕励之概,早岁已然,平生治身处世,无不返之于己,求其于理性有所本,不肯丝毫含糊、苟且”。故梁之“幼年所学”。即儒家“平生治身处世”之原则及“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而梁正是将此“主义”融入“平生治身处世”,再躬行实践,为人“事亲纯孝”,“待家人长幼,全属真爱”,“对亲戚友朋,亦出于纯诚,遇人有危难,则尽全力以扶之”,“于一般社会,最为注念……务周知民间疾苦”,“故京师贩夫走卒”,无不知梁。梁“既洞知人民困苦之深,又审知士大夫官吏奢靡放纵之甚,故其经世之心专注于端正风习,救民疾苦……痛世道之凌夷,全由人人私利太盛,诈伪相胜,古来真诚爱人之美德,荡然将不可复睹,乃决意做杀身殉道之举,以警醒世人”(11)。正是受此使命的召唤,梁毅然以舍弃生命换取国人道德的觉醒与呼吁道德的重建。

      在梁自沉引起的诸多议论中,其中不乏误读,因误读而或褒或贬,使其“殉清”之内涵含混不清,此既反映了人们判断梁行为标准的差异,也折射出民初价值认同标准的混乱,而洞悉梁“殉清”的真实内涵,则是以形象的个案,凸显民初因价值标准混乱而呈现的信仰真空与道德危机。

      梁以直观的、具有丰富意义世界的、“殉清”行为讽喻时政弊端、丑恶行径的众生相,希冀借此挽救颓废之世风,实现国家走出困境的最终目的。梁说:“或云既言殉清,何又言非本位?曰,义者天地间不可歇绝之物,所以保存自身之人格,培补社会之元气,当引为自身当行之事,非因外势之牵迫而为也。清朝者,一时之事耳;殉清者,个人之事耳;就事论事,则清朝为主名;就义论义,则良心为通理。设使我身在汉,则汉亡之日必尽忠;我身在唐,则唐亡之日必尽忠;在宋在明,亦皆如此。故我身为清朝之臣,在清亡之日,则必当忠于清,是以义为本位,非以清为本位也。”(12)就此而论,梁“殉清”即殉“义”,是“杀身殉道之举”(13)。儒家所谓“义”,据冯友兰的解释,“义”通“宜”,“宜”者,“应该”也。身居何职,当明白“自身”尽职责“当行之事”,而儒家的“仁”与“义”则是一致的,仁者爱人,明乎自己职责且履行、捍卫自己职责之人,才可谓真正爱人,尤母鸡“伏卵”。辛亥以后,梁“以世变日亟”,“忧不能已,每于时人所为杂志论说,报章纪载,披讨甚勤,手自札记,积之累帙,署曰:伏卵。”而以“伏卵”命名之意在“以先儒言心专在一事,而他事概不能纷其神,譬母鸡乳时,其心中只知有卵,坚伏不动,非到伏卵成雏不止,而且捍卫极勇,窃取此义,名曰伏卵。”(14)而梁之真实用意在晓喻、告诫时人,当“以义为本位”,矢志“捍卫”民国事业,此诚梁所言 “我为清朝遗臣故效忠于清,以表示有连锁巩固之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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