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五邑侨乡“口供纸”探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国雄 五邑大学 五邑文化与华侨研究所教授,广东 江门 529020

原文出处:
五邑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口供纸”是起源于美国排华时期的一种移民资料,其使用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期。它集中出现在有“美国华侨之乡”称谓的五邑侨乡,其中台山、开平最多。口供纸的运用是一个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国际移民形式。口供纸产生的背景和类型、制作方式独具特点,国内的华侨历史研究对此注意很少。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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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513(2005)04-0036-04

      近几年,在收集整理碉楼文献过程中,笔者接触到不少近现代开平、台山华侨出国的“口供纸”,并采访了当年经历过使用“口供纸”出国方式的老人。笔者觉察到,民国时期的“口供纸”是研究华侨华人历史和侨乡文化的重要文献,使用“口供纸”移民是封存时间并不太长但又不为国内专家学者注意的特殊历史现象。本文依据第一手资料,对“口供纸移民”的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希望引起更多同仁对这些鲜活史料的关注。

      一、“口供纸”产生的背景

      所谓“口供纸”,是一种专门为出国的移民准备的应付移入国移民官员(“税员”)询问的“培训”资料。笔者认为,可以将以这种方式出国的移民称为“口供纸移民”。笔者目前接触到的口供纸,几乎都是针对向美国移民而制作的,只有1份是准备移民新加坡的资料(1956年)。因此可以说,这种移民方式主要发生在中国与美国之间。

      目前,笔者见到的口供纸移民的迁出地,涉及台山、开平、新会、鹤山、广州、香港等地。其中,以台山、开平最为集中,数量最多;新会、鹤山很少,广州、香港就更少了。这也可能与近年笔者收集华侨历史文献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五邑侨乡一代有关,不排除广州、香港乃至其他地方会有更多的口供纸存在。不过,口供纸在以台山、开平为中心的五邑侨乡最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五邑侨乡是美国、加拿大华侨之乡,美、加是五邑移民传统的移入国,所以,以口供纸方式移民美国的华侨华人最多,也便在清理之中了。

      口供纸移民方式的产生,主要是美国排华政策的产物。1882年美国第47届国会通过了第一个排华法案,十年内禁止华工入境,规定外籍华工不允许取得美国国籍。1892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项法令,将排华法案延续十年。美国的排华政策对五邑侨乡的国际移民运动产生了严重影响,移民人数急剧下降。此后,五邑华侨移民美国,主要依靠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冒死偷渡,从加拿大、墨西哥进入美国;二便是“口供纸移民”,即利用美国法律移民美国。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凡是在美国出生的人,便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其子女也就有权进入美国。事实上,在排华法案实施之前,真正在美国出生的华侨很少,能够利用这一政策的华侨不多。

      然而,1906年美国旧金山发生大地震,很多建筑被夷为平地,大火烧毁了移民局的档案。于是,华侨便利用美国官员无法核查档案之机,开始进行“善良的欺骗”。很多华侨回国探亲,返回美国后,就以土生华侨的身份,依据法律申领了美国政府颁发的出生证明,华侨们称这种文件为“出世仔纸”。一些并没有孩子出生的华侨也设法获得了这种证明,而且申报的多是男孩,于是在华侨社区就出现了一个个“移民空额”。美籍华侨华人研究学者周敏曾采访过一位92岁的台山籍华商,这位华商说:“那时候,很难进入美国,因为法律不准中国移民来。我是作为商人而来的,……我的妻子和孩子们留在家乡台山县。每次我回中国,就申报又生了一个儿子,亦领取出生证。这样,我把小儿子和两个侄儿带到纽约来,把大儿子留在家乡照顾我的妻子。……许多商人都是这么办的,否则谁能来美国呢?”[1]这位商人的行为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一些确实是华侨回乡结婚后出生的子女,后来就以这种方式顺利合法地移民到了美国;而回乡后并没有结婚生子或结婚而没有生子但又获得了子女出生证明文件的华侨,便将这一“空额”转让给自己的亲属,有的甚至卖给希望移民美国的乡亲以从中获利。于是,就出现了假父子(女)关系的现象,这些假儿子(女)被称为“纸面儿子”。

      依靠出生证明移民美国现象的出现,也就产生了“口供纸”这一特殊的移民材料。美国政府在实施排华法案之后,分别在纽约的埃利斯岛和旧金山码头设立了移民候审所,对所有入境的新移民,都要进行审查。作为这些移民的父亲,为了让儿子(女)顺利入境,需要向移民当局提供移民资料,以方便移民官员询问。1906年以后,不断增多的土生华人子女申请来美,引起了美国移民当局警觉,对新移民的审查日渐严格。1910年,美国移民当局在旧金山湾的埃仑岛(即天使岛)建立了新的移民候审所,逐一审查新移民的身份。审查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新移民在美国的父亲向移民局提供的资料。回答相符者,便可以登岸;否则,永不准予入境。

      通过审查,确实有不少假关系移民被挡在美国国门之外。今住台山市水步镇甘边村的黄孔传(86岁),就是以“黄炳平”的假身份于1936年到了旧金山,在天使岛审查时因一个小小的问题不相符合而被拒绝入境的。①甚至有的具有真实父子关系的移民也因口供不符而无法进入美国。

      为了让凭出生证明移民者顺利入境,不论是否具备真实的父子(女)关系,在美国的华侨申请人基本上都要将提交给移民当局的资料翻译后寄会国内(或将英文资料寄回国内来请人翻译),让准备出国的人熟记于心,以便到美国候审所接受询问审查时口供相符。这些资料在五邑侨乡便被称为“口供纸”。

      由于华侨出现了这样的移民问题,1943年美国废除排华法案以后,对于凭出生证明赴美的中国移民,仍然实行着审查甄别。于是,口供纸就仍然在台山、开平等地的移民中流行着。据笔者目前所见,迟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平市塘口镇龙安村的周氏家族,还有美国华侨写信回来提及寄回口供纸的情况。②

      大约在1952年,美国政府对移民的审查方式有了新的调整。1952年8月3日,美国芝加哥华侨方兴给住在开平塘口镇升平市龙安村的母亲周秋芳的信中说:“现美国移民之法律要兄妹两人验血相同,才能证明雪芳来美是我的胞妹之关系,才能合美国政府移民之重要条件。”验血这一科学手段比单纯的口供纸更能客观地证明移民的身份,口供审查方式可能因此而发生了变化。笔者很少见到50年代以后的口供纸,可能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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