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上海马路商界联合会简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南生,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五四运动时期上海地区的“商联会”及“商总联会”是以中、小商人为主体的、以商业街区为基本活动范围的新型经济地域性商人团体,它突破了既往同乡会、行会等旧式商人组织的乡缘、业缘限制,在五四运动、争取租界市民权运动、五卅运动等重大政治活动中发挥了一定的组织动员作用,成为民初上海地区与总商会、商业公团联合会等组织鼎足而立的团体。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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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运动时期十分活跃的上海各马路商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商联会”)与上海马路商界总联合会(以下简称“商联总会”),在当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上海地区与总商会同时并存的几个主要商入团体之一。可惜学术界对此尚缺乏应有的研究。①本文仅就管见资料所及,拟从组织与行为角度,对“商联会”和“商联总会”的产生、特点及其争取租界市民权运动等基本问题作一点梳理,抛引玉之砖,以期引起学界同仁的重视并继续深入探讨。

      一

      马路商界联合会诞生于五四时期商会、行会等新旧商人组织林立的上海,是由特殊的时空环境所决定的,它既是商人维护自身利益、开展对外国殖民当局斗争的需要,又是商人政治参与意识和爱国热情不断高涨的产物,同时还是广大中、小商人不满于大商人控制的上海总商会所致。

      上海租界工部局对中小华商的歧视与压榨早就埋下了“商联会”成立的伏机。据曾担任过南京路第八届“商联会”会长的余华龙回忆说,“1918年工部局要增加捐税,许多店主拒绝缴付,工部局为对付商人拒缴,强迫车货,如河南路交通路的裕昌呢绒号和广东路怡珍茶食店号货物,都被车去,大家觉得有组织商联会必要。而且跑马厅、南京路外滩以及有其他一些公园与娱乐场所不准华人进去。马路商界感到纳税有份,权利享受不到”,“总之,中小商人成立商总联会的目的,是要取得与工部局对话的一席之地。”②另据曾出任商总联议董并兼任商总联秘书的严谔声回忆,当时“总商会会员不受会审公堂拘传的特权,中小商人受租界当局欺压,权利无保障。”③“商总联会”的成立宣言中也将争取华商权利作为主要目标,宣称“参加市政,西董已允,要求修改约章,草案亦经拟定”。④证之于“商总联会”成立之后广泛开展的争取租界市民权运动(详本文第三部分的分析),我们认为“商联会”与“商总联会”的最初动机就是为了联合中、小商人维护自身利益、开展对外国殖民当局的斗争。五四爱国运动的发生使广大中、小商人获得了更强大的动力。

      五四运动的民族爱国洪流催生了“商联会”,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列强不顾中国人民的反对,强行将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让与日本,激起了全国各界各阶层人民的强烈愤慨。1919年5月由学界发端、工商界跟进的“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五四反帝爱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发展。上海是近代中国工商业最集中的城市,工商业组织较为发达,处在领袖群商的地位,尽管他们标榜“在商言商”,但是,国之有难,何以言商,在外国租界当局欺压下、处于二等公民地位的中国商人对此感受犹深,因此,他们无法置身事外。各团体均先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5月9日,上海总商会发出“佳电”,人们不难从其字里行间读出商人畏首畏尾的软弱性,“佳”电不佳,一时舆论大哗,上海总商会威望陡降,商界领袖地位受到极大削弱。早在“佳”电之前,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已于5月7日向北京政府发出“麻”电,要求严惩国贼,释放被捕学生,但它终究只是部分商人团体的联合,一时还难以取代上海总商会的地位。“佳”电的出笼及其所产生的纷争还是极大地分散了上海商人的力量,上海商界颇显群龙无首之乱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人的政治参与。参与罢市的各商号“以向无商店联络之机关,偶遭事故,难通声气,颇感不便,奔相探寻,又无所适从,有拟订定集合之所而未能实行,盖此即组织本会(指南京路商界联合会——引者注)之隐机也。”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各个马路为范围的商界联合会乘机而起,“各路联合会之组合,由于商会之不负责任所致”,⑥其“天职乃以团体之结合,抵制日货,振兴国货,作根本之强国计划”,⑦其“所抱宗旨无非以真正民间助政府后盾,急起直追为根本之救国而已。”⑧在面临国民政府统一商民组织、解散“商联总会”的关键时刻,“商联总会”曾致电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反对解散,认为“商联会”、“商联总会”有其存在之需要,“其需要大者,为应付外交,以为政府后盾,次者为反抗军阀,以为国民革命壮声威,末则自谋利益以促进国家社会之经济。”⑨这些言论正是商人爱国热情高涨和政治参与意识增强的写照。

      随着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大商人与广大中、小商人的分化与分野日益明显,大商人不仅经济力量雄厚、社会地位高,而且外国人也对其另眼相看,相比之下,广大中、小商人惨淡经营,社会地位低下,在商会系统下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他们感到有必要组合起来,依靠自己的团体力量捍卫自身的利益。据严谔声1960年回忆,“商总联会”的成立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因上海总商会操纵在大商人手里,中小商人无权参加,如邬志豪在福建路开了五、六家衣庄,在商联会是很重要的角色,但参加总商会则投黑白子表决通不过。总商会会费很高,每年会费一百三十两银,中小商人望而生畏。……总商会是纵向的组织,中小商人需要横向的组织来发挥作用。”⑩余华龙也认为:“总商会会员都是工商界上层人物,在租界内违了章,只要在马路上签个字,就可以放行,而小商人稍有越规往往被拘禁受惩罚,感到深受帝国主义压迫”。(11)

      在上述几方面因素的作用下,各马路商界联合会如雨后春笋,纷纷设立。但是,“商联会”究竟是怎样成立起来的?最早的“商联会”是哪一个?史料说法不一,严谔声、余华龙等亲历者强调商界的自觉,许德珩则回忆说:“上海有个马路联合会,那是学联搞起来的”,(12)强调了学联对“商联会”的作用。据《申报》记载,“山西路商界联合会当六五商界表示爱国牺牲时即肇其端”,(13)另据最近辑录的《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载:“自1919年7月9日北城工商联合会筹备成立之后,陆续成立之各马路商会联合会共达65个”。(14)

      “商联会”成立之后,基本上克服了各马路地域内各业中、小商人的涣散局面,但各路“商联会”仍自成体系,如一盘散沙,一个联合各马路“商联会”的“商联总会”已是呼之欲出,“以对外不可无统率机关,对内不可无集权枢纽”(15),于是,“各路商界外顺世界之潮流,内悟散沙之非计,结合团体,先后组成商界联合会者有二十余路之多,又惧其各自为政,漫无统系也,于是有各路商界联合总会之组织”,(16)1919年10月26日,“商联总会”终于宣告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既巩固了已有的“商联会”组织,又将推动该组织在各马路等商业街区的进一步普及。

      二

      “商联会”既打破了以乡缘为媒介的同乡商人组织的界限,也突破了以业缘为范围的行业组织畛域,是一种以商业街区为活动区域的新型地域性商人团体,“商联会者,集合同路之铺户而成立,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之旨”,(17)并在此基础上组成“商总联会”,体现了在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下上海商人社团的多元整合,形成与上海总商会、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的鼎足之势。它之所以能后来居上,成为上海商界一支举足轻重的社团力量,乃在于它有着不同于其他商人团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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