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5)12-0048-06 近代中国处于“迅速缩小的世界之中”,中外交流成为社会演进的重要内容,推陈出新成为中国进步的重要课题。清末民初,中国政府曾连续举行留学生归国考试,这一作法持续了十年。舒新城先生的《近代中国留学史》、谢青先生的《中国考试制度史》对此均有考实性的论述,但是都没有对这一历史现象进行深入的价值评价。本文试图在补充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对留学生归国考试在文化交流与社会进步中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发表一管之见,以求教于方家。 一 清政府考验留学生学业的构想与派遣留学生的决定同时酝酿。1871年,中国决定派遣幼童赴美留学,当时便明确规定:对留学生“四月考验一次,年终注明等第”。同时规定留学生学成归国后,“由驻洋委员胪列各人所长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1](p89)。以后,清政府在向欧洲派遣留学生时,多次重申考验与奖励相结合的政策[1](p223)。但是,这些考验规定强调的是在国外学习过程中的考查,并没有归国考试的内容。这些奖励规定只限于官职,并不包括授以正途出身的内容。直到1899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才第一次提出留学毕业生归国考试(简称归国考试)的建议,“其由同文馆派出者,归臣衙门(总署)考试,评定优劣”,“其由各省派往者,归各督抚考试”[1](p11)。不过,这个建议并没有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而是要求实施作为权宜之计的各地分别考试。 20世纪初,伴随着晚清新政的锣鼓,归国考试制度正式出台。1901年6月,张之洞、刘坤一建议考验留学生归国人员,按照成绩奖励正途出身[1](p12)。清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9月17日发布上谕,要求各省广泛派遣留学生,对于学有成效者“一体考验奖励,候旨分别赏给进士举人各项出身”[2](p4720)。1903年10月6日,张之洞再次建议实施归国考试,并拟定《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1](p56)。1904年,袁世凯奏请学务大臣统一组织归国考试。1905年,学务处拟定清末第一个归国考试章程——《奏定考验出洋毕业生章程》,并据此章程于同年7月组织了第一次考试,主要面向留日毕业生,授予金邦来等正途出身,由政府录用。1905年12月,学部建立,此项工作由其统筹安排,相继制定了《学部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1906)、《进士游学毕业各员考试章程》(1907)、《增修考试游学毕业生章程》(1909)等规章,考生范围扩大到所有留学毕业生,并使这项制度不断完善。 清末留学生归国考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首先,分门别类,实施考试。根据对象不同,考试分为四种。第一种为学成考试。每年农历八月,由学部组织(1905年考试由学务处组织),考试合格者分别等第奉旨授予进士、举人出身[1](p62)。第二种为入官考试。次年农历四月初在保和殿举行,又称“廷试”,学成考试合格的留学生才能参加,政府铨选部门依据“学成”与“入官”两次成绩授予官职[1](p67)。第三种为特殊人员考试。例如,为了旧科举进士更新知识,清政府曾派遣部分进士留学日本,并且为他们组织了专门的归国考试[3](p111)。再例如,练兵处及陆军部也曾专门考验学习军事的归国留学生[1](p23)。第四种为同等学历考试。由于部分留学人员学历较低,不符合学成考试资格,清政府允许他们参加各地举行普通学校同等学历考试[11](p117)。 各类考试都遵循考验专业知识与语言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但具体形式与侧重点各不相同。学成考试侧重专业知识,分两场考验,“第一场就各毕业生文凭所注学科择要命题考验。第二场试中国文、外国文”[1](p62)。廷试则偏重考验通识,“作经义一篇,科学论说一篇”[1](p67)。进士留学毕业生考试强调新旧知识融合,“第一场考所习法政科学二篇,第二场考经义论说各一篇”[1](p65)。 第二,分别等第,予以奖励。学成考试合格者,分为最优、优、中三等,最优者授予进士出身,其他授予举人出身,并根据专业注明学科,如文科进士、医科举人等[1](p62)。廷试成绩也分为三等,结合学成考试等第授予官职,获进士出身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庶吉士及主事职务,获举人出身者分别授予主事、内阁中书或知县官职[1](p68)。进士馆考试同样分为最优、优、中三等,分别录用[1](p66)。练兵处及陆军部考试依据等第分别授予守备、千总、把总出身[1](26)。 第三,严格审查,明确资格。参加考试的留学毕业生由出使大臣或留学监督先列表报学部备案。参加考试时,必须提供留学监督处证明书、毕业文凭及笔记、译述等资料接受审查。参考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学校教育经历,学部规定,中学毕业后出国留学者,须在外国高等以上学堂学习三年以上,才能参加考试。如果在国内没有中学毕业便出国留学,须外加在外国普通学堂预备一年的学历方可报考。凡就读国外学校只有中等水平或属于速成学堂、以及未完成学业者均不得报考学成考试[4](p118)。对于私立大学毕业生则严格甄别,并根据情况加试相关科目,如光绪三十四年,日本私立法政大学毕业生便加试普通学[5](p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