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孔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1885年,清政府下令台湾建省。可是,被清政府任命为台湾第一任巡抚的刘铭传却认为“台湾暂难改省”,提出了他自己的台湾建省主张。意见被清廷驳回之后,他随后提出的台湾建省方案,仍然秉持了一贯的务实思想,强调像抚“番”、清赋、设防这些基础性的建设必须优先,而像城垣、衙署的建设可以稍缓。在这一方案的主导下,台湾建省工作稳步进行,使一个新建的省份在不长的时间里成为全国比较先进的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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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5年,清政府下令台湾建省,刘铭传由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作为被清政府任命的台湾第一任巡抚,刘铭传在接到台湾建省的谕旨之后,却上了一个《台湾暂难改省折》,提出了他自己的台湾建省主张。他认为,无论从台湾内部原住民的教化,还是从对外的防御能力来说,台湾都还不足以自成一省。应当让福建巡抚“以台湾为行台,一切规模无须更动。全台兵政吏治,由巡抚主持,内地由总督兼管。如此分而不分,不合而合,一俟全番归化,再行改省”(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5-156页。)。刘铭传的“台湾暂难改省”的主张,虽然遭到清廷的驳回,但随后他提出的台湾建省方案,却仍然秉持了一贯的务实的思想,强调台湾建省之后与福建的特殊关系,强调台湾加强自身实力的清赋、抚“番”、设防等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而将改省之后的城垣、衙署等建设工作暂缓一步。在刘铭传台湾建省方案的主导下,建省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使一个新建的省份在不长的时间里成为全国比较先进的省。

      一

      1885年,清政府关于在台湾建省的决定是一个政治性的决定。在此之前,有关在台湾是否建省的问题已经经历了长时间的讨论。

      早在清乾隆二年(1737年),就有礼部侍郎吴金提出,宜将台湾“另分一省,专设巡抚一员,……于海防重地大有裨益”(注: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71册,A71-91,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87年。)。吴金题奏后,清廷很快就有了批示:“以弹丸之地,□(所)属不过一府四县,而竟改为省制,于体不可,于事无益。吴金此奏应无庸议”(注: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71册,A71-91,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87年。)。吴金建议在台湾建省,其出发点在于加强海防,而当时海防的对象主要是内部的“奸民”。这种想法的产生和康熙末年台湾发生的朱一贵起义、雍正年间的“番乱”以及吴福生事件有关。清政府驳回吴金建议的理由也是充分的,因为这时的台湾开发程度还比较低。根据1738年(乾隆三年)尹士俍的《台湾志略》记载,当时,全台湾一府四县二厅,男女总共454872丁口,每年征收田赋、官庄、地种、杂税等各项钱粮共银43483两、粮169267石(注:尹士俍:《台湾志略》,九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3页、43-48页。)。以这样的人口和财政规模,要建立一个行省,确实还为时过早。

      同治十三年(1874年),发生了日本侵犯台湾的“牡丹社事件”。这个事件给了清政府以很大的刺激。事件过后,先后又有一些大臣提出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或在台湾建省的建议。作为清政府派往处理“牡丹社事件”的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向清廷上了《请移驻巡抚折》,主张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但不主张台湾别建一省。沈葆桢当时不主张台湾建省的理由,是认为台湾建省的“器局未成”,特别是“闽省向需台米接济,台饷向由省城转输,彼此相依,不能离而为二”(注:沈葆桢:《福建台湾奏折》,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页。)。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台饷向由省城转输”,台湾财政上无法独立。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侍郎袁保恒奏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主张台湾另建一省,但北洋大臣李鸿章却反对。李鸿章认为,“袁保恒请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虽事有专属,而台地兵事、饷源实与省城呼应一气,分而为二,则缓急难恃,台防必将坐困”(注:李鸿章:《李文忠公选集》(上),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00页。)。李鸿章此时反对台湾建省,也是以台湾的饷需必须由福建内地接济为其主要的理由。

      光绪十年(1884年)的中法战争,法军先后占领了台湾的基隆和澎湖,并且封锁了台湾的海面,以此作为他们向中国勒索赔款的抵押品,其中基隆被法军占领达九个月之久。这件事再一次强烈地刺激了清政府,经过这次教训,清政府中的许多人对经理台湾以及台湾建省问题又有了更新的认识。

      光绪十一年六月十八日,大学士左宗棠首先上奏,“惟有如袁保恒所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注:左宗棠:《台防紧要请移驻巡抚折》,档案,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左宗棠的建议,不但阐明了台湾建省的必要性,而且指明了台湾的物产关税已经超过了广西、贵州等省,经济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特别针对沈葆桢、李鸿章认为台湾难以建省的意见进行了反驳,提出了解决台湾建省后财政困难的具体办法。这个建议,在台湾建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得到了朝中大臣们的支持。九月五日,醇亲王奕譞和李鸿章等16名大臣联衔上奏,称“若以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以专责成,似属相宜”(注:奕譞等:《钦奉懿旨会议折》,档案,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这时,包括李鸿章在内的大臣们都赞成台湾建省,确实是因为情况有了新的变化,台湾作为海防重地应该加强经营,主要还是从政治层面考虑台湾建省的问题。同日,慈禧太后下旨:“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抚详细筹议,奏明办理”(注:《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215。)。至此,台湾建省作为清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乃正式确定下来。

      然而,作为被清政府由福建巡抚改任为台湾第一任巡抚的刘铭传,在接到清廷的谕旨之后,却在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上了一个《台湾暂难改省折》,其中指出:“台湾所出财赋,较之贵州、新疆则有余,惟沿海八县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重洋远隔,倚傍一空,猝有难端,全恃闽疆为根本,声气联络,痛痒相关,以助孤危之境。……若改设台湾巡抚,与闽省划界分疆,即督臣顾全大局,一视同仁,司道以下,畛域分明,势必不相关顾。即以饷论,以后仍须闽省照常接济,方能养兵办防。现在筹饷艰难,除不得不用之费,万难减省,以误要需。其稍可缓减者,即须力求撙节,惟视事之缓急轻重,次第分筹。臣前陈善后折,以办防、练兵、清赋、抚番为急图。现既诏设台湾巡抚,必先渐抚生番,清除内患,扩疆招垦,广布耕民,方足自成一省。臣查台番与云贵苗民、甘肃番回迥异。台番不相统属,各社所占膏腴之地,高山宜茶,平地宜谷,一旦教之耕种,皆成富区。……以臣度之,若认真招抚,示以恩威,五年之间,全台生番,计可尽行归化。然后再筹分省,土地既广,财富自充,庶可无劳内地。刻下外办防务,内抚生番,巨款难筹,时形竭蹶。……但台湾重地,经醇亲王等统筹全局,冀保海疆,自应派大员驻扎。似可仿照江宁、江苏规制,添设藩司一员,巡抚以台湾为行台,一切规模无须更动。全台兵政吏治,由巡抚主持,内地由总督兼管。如此分而不分,不合而合,一俟全番归化,再行改省,以重岩疆。既可宽此数年,从容筹办,目下又可节省巨款,腾出资财抚番、设防,先其所急。此臣审度事势,拟从缓设巡抚之大略也。如蒙采择,应请饬令王大臣等公同议奏,以期万全”(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5-157页。)。刘铭传从台湾建省工作具体主持者的角度,提出台湾暂难改省的理由,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居住在台湾百分之六十土地上的台湾原住民还没有归化,台湾的开发程度还不够。二是台湾的财政需要福建的接济,生怕这种接济在台湾建省以后会遇到阻碍。因此,他的意见是,5年之内,台湾暂不改省,福建巡抚以台湾为行台,加强台湾的治理。5年之后,待全台原住民归化,台湾“财富自充”,再筹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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