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1866-1925年)是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一生致力于民主主义革命。早年立志救国,呼吁推翻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但是,由于形势所迫,于1912年4月1日正式辞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上台后,阴谋复辟帝制,破坏共和。相继执政的北洋军阀,则争权混战,国家依旧内乱外侮、民不聊生。孙中山目睹现实,心怀忧愤,不断寻找救国的方法,晚年在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提出新三民主义,全面阐述了他的革命主张和建国纲领。 在其一生的革命生涯中,面对严峻的边疆形势,孙中山也倾注了大量心血,他始终反对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并积极筹划对策。早在1891年,他在《农功》中就指出:“俄国移民开垦西北,其志不小。我国与彼属毗连之地,亦亟宜造铁路,守以重兵,仿古人屯田之法。”(注:《孙中山全集》[C]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页。)针对我国西北边疆的形势,提出了相应对策。1894年,他又上书李鸿章呼吁政府,“治我军实,保我藩邦”,(注:《孙中山全集》[C]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页。)希望政府保疆卫土,维护国家统一。为了警示国人,1899年,孙中山又编写了反映当时我国疆域形势的《支那现势地图》,绘出疆界、铁路、山原等,在跋文中,叙述了舆图的重要性,并在文中建议修筑通往西藏的铁路,以巩固国防。中华民国建立后,面对岌岌可危的西藏形势,孙中山倡导五族共和,团结广大心向祖国的藏族同胞,对缓和西藏紧张的局势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列强的步步侵略,以及俄国十月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晚年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发生了质的飞跃,开始倡导新三民主义,呼吁建立包括藏族在内的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并提出扶助弱小民族,允许民族自决,这些主张也是解决西藏问题的根本之策。此外,孙中山也拟定了在西藏地区修建铁路,开发农牧、矿产资源,进行移民垦荒的规划,以巩固国防,发展西藏地方经济,建设西藏。这些政策主张,以后为南京国民政府所继承。 一、民国肇建,倡导五族共和,为稳定西藏筹谋 西藏在1904年抗英战争失败后,陷入了更危险的境地。英国的势力在西藏进一步扩大,值此之时,清朝的统治也岌岌可危,在风雨飘摇中,西藏地方更大的危机随之到来。英、俄、日等国也深知清朝危在旦夕,遂加紧了对我国西藏、蒙古等地区的侵略。1907年8月,英、俄签订《西藏协定》,沙俄承认英国在我国西藏地方的特殊利益,英国则默认沙俄在我国蒙古地方的特殊地位,以之作为交换,这就使得西藏、蒙古地方处境更为艰险,为中华民国时期西藏、蒙古地方的一系列危机埋下了祸根。英国则趁机加快了在西藏的侵略活动,并在拉萨培植了亲英势力集团,西藏地方少数分裂分子在英国的支持下加紧了分裂祖国的活动。清廷面对西藏的情势,于1909年6月,令川军3000人调发西藏,进驻拉萨。达赖则在英印当局的“保护”下到达印度,清廷再度革去达赖的名号,致使双方矛盾激化,为英国进一步插手西藏事务提供了借口。值此危难时刻,辛亥革命爆发,起义的烽火很快蔓延到西藏,驻藏川军先后“变乱”,清朝在西藏的统治崩溃,一时谣言纷传,人心惶恐,西藏局势顿趋紧张。英印当局则趁机策动西藏分裂分子搞西藏“独立”,近代以来西藏地方安全最艰险的局面,摆在了孙中山及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面前。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布宣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武昌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注:《孙中山全集》[C],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页。)强调了民族平等和团结,明确指出中华民国是包括蒙古、西藏在内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实际上,也提出了解决西藏问题所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就是西藏是中华民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此时的西藏地方政局是纷乱杂呈,英印当局与西藏地方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借机发布“驱汉命令”,使得拉萨地方“人心惶惶,谣言四起,番言杀汉,汉言杀番,各怀疑惧”。(注: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藏乱始末见闻记四种》[C],第146页)从中也可以看出,藏人对汉人的不信任和猜惧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英国的暗中挑拨和唆使,直接影响了藏族对民主革命的看法,加之,驻藏川军趁乱为祸,使得西藏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很大损失,造成藏人恐慌,英人则趁机怂恿煽动西藏军民围攻驻藏川军,藏军“不分玉石,见汉即杀”,(注: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藏乱始末见闻记四种》[C],第80页。)“而汉商民居藏者被屠杀几尽,藏番势力遂东渐及康”。(注: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藏乱始末见闻记四种》[C],第139页。)西藏叛军欲借汉藏冲突来达到分裂的目的。 与此同时,外蒙古在沙俄的策动下,已宣布“独立”,并直接影响了内蒙古地区的稳定。蒙古、西藏地方形势岌岌可危。而蒙古、西藏地方由于宗教信仰相同,历史因素的关联,在政治上又互相影响,一方的变乱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安定。因此,民国建立后,南京临时政府要稳定西藏局势,维护国家统一,就必须提倡各民族平等与团结,妥善解决西藏、蒙古问题,争取西藏、蒙古上层人士对民国政府的了解与认同,这对遏制西藏地方民族分裂活动,维护西藏地方的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孙中山为此在民国元年做了大量工作。 继在临时大总统就职演说中正式宣布“五族共和”后,1912年1月28日,孙中山在致贡桑诺尔布等蒙古各王公的电文中,又一次强调:“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注:《孙中山全集》[C],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页。)宣传了民族平等,呼吁民族团结,邀请蒙古上层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共同建设国家,宣示了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1912年2月18日,孙中山又专门发布公告,号召各民族消融畛域,文称:“中华民国之建设,专为拥护亿兆国民之自由权利,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注:《孙中山全集》[C],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5页。)在主政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内,孙中山也施行了一些具体措施。例如,批准成立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以及中华民族五族大同会,以化解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团结。同年3月又公布《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族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国家宪法的形式,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表明了孙中山坚决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决心。《临时约法》又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注:《孙中山全集》[C],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20-221页。)授予藏族与汉族相同的参政、议政的权利,共同管理国家,参与政治事务,以昭示共和之真意。此外,南京临时政府就清帝辞退事宜,同意了清室代表袁世凯提出的若干条件,其中就有“待遇满、蒙、回、藏七条”等条例,包括有“与汉人平等”、“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的主张。表明了孙中山对待包括藏族在内各民族的基本政策,就是维护民族平等团结,这些措施的施行一定程度上融洽了民族关系。而清帝退位诏告中“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宣示,承认了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增进了西藏上层人士对民国政府的了解与认同,在当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